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回到新布里斯班,宠物店传来噩耗,狗狗在睡梦中离世。 丘比特的遗体被装进曲奇饼干铁盒里,系上红色丝绸带,埋在市中心花园的牡丹花丛中。 “太突然了,我还想陪它玩儿抛接飞盘的游戏来着。” “我把飞盘也埋了,还有它最喜欢的骨头玩具。” 林奇握着从园丁那里借来的铲子,拍实了泥土,在上面放了块鹅卵石: “别怪宠物店老板,他很称职,是丘比特年纪太大了。” “是啊,它是条老狗了。” 她没心情去小吃摊,径直走过电影院,甚至连最喜欢的木偶戏也没看一眼。 走回公寓的路上,西格德莉法低着头,很久没有梳理的金色长发乱糟糟的,被风儿吹得凌乱不堪。 “这样下去不行。”林奇主动打破了沉默:“咱们去喝一杯。” “你不是戒酒了么。” “为了你,喝点也无妨。” “谢谢,咱们去哪。” “我知道个好地方,强尼老哥介绍给我的。” 下城区的某个小巷深处, 杉树屋酒馆的装饰风格相当复古,家具装饰大多都是木质的,钢琴师弹奏着慵懒的爵士乐,昏暗的灯光能使人静下心来, 林奇认识这里的调酒师,他调制的火焰龙舌兰是新布里斯班最棒的。 酒精含量由客人订制,林奇选了40度,正适合借酒消愁。 几杯酒下肚,二人都有些醉意微醺: “现在就连宠物狗也没了,你我都是一样,在这世上形单影只,再也无亲无故。” “至少还有彼此。” “感谢有你,干杯。” “干杯。” 西格德莉法一仰脖,火焰龙舌兰酒顺着喉咙流淌而下,烧得胃口暖呵呵的,虽有些头晕目眩,却是说不出的舒坦。 时间流逝,钢琴师离开了,服务生也下了班,酒馆里只剩调酒师和两位顾客,变得安静起来。 林奇走到自动点唱机旁,点了一首野小子乐队的成名作《疯癫少年》, 这是一首节奏极快的电音说唱,歌词充满年少轻狂、叛逆、桀骜不驯的青春色彩。 “想不到,你还听这种歌,可是有年头了。” “很有年代感,是吧。” 酒喝了,点根烟也就显得水到渠成,林奇喷了口烟雾,说到: “那时候,我那矿工老爹还活着,他喝醉以后跟我提过一件事, 老爹初中逃课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没买票,听了一半被保安赶出来。 他说那场演唱会他会记一辈子,那是野小子乐队的《活火山》演唱会,当时和他同龄的叛逆少年共同崇拜的偶像。 他总用那台二手市场淘来的老古董随身听播放这类歌曲,偶尔去KTV唱歌也喜欢飙几嗓子,和他那些矿工朋友们唱着,笑着。 在我们小孩子听来相当刺耳,像是噪音,于是每次都捂着耳朵。 后来,很多年过去了,父亲早已不在,我抗起了养家的重任,每当疲劳到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翻出那台破随身听,听着父亲喜爱的歌。 不知怎么的,就喜欢上了,打仗时都在听。” “现在还带着么?” “随身听和磁带都在空降任务中随补给一起被摧毁了。” “可惜。” “刚刚看到,点唱机的推荐循环列表有这首歌,就点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有时候,思念一个人,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他的爱好,了解他的心思,就像现在,”西格德莉法端着酒杯说道: “我了解父亲当年为什么天天酗酒嗑药了,他心思不坏,只是懒惰,他想逃避家族长子的责任,说实话,我也感觉累了,什么振兴家族荣誉,去他个鬼吧! 这世道烂透了,做好事就成了笨蛋,脸皮够厚才混得开,像我这种直性子,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希望,简简单单过一辈子算了。” “我也是,等到完成这一期合同,提前退休了。” “你说过,要向我求婚。” “你也说过,不要钻戒,要一束花就够了。” “哈哈,咱俩可真特么的是一对儿怪胎!” “干杯,敬逝者!” “干杯!” 凌晨时分,调酒师提醒他们酒吧要下班了,林奇晕晕乎乎结了账,两人拉着手,大声唱着歌,就和街边的醉汉没两样。 一进屋,西格德莉法像头饥饿的母狼扑倒了猎物,林奇的衬衫几乎被她撕碎了,脖子上尽是唇印。 “你疯了?” “我们都喝多了,在这燥热难耐的夜晚,大汗淋漓的男女独处在破公寓里,如果今晚不发生些什么,那才叫疯了呢。” 林奇开起了玩笑:“你这穷鬼,是想诱惑我,然后讹我一笔钱。” “喂,老大,难道疯狗强尼他们说的笑话是真的,你真是gay?和健身房的肌肉男一起玩儿摔跤来着。” 憋了几秒,林奇终于笑出声来:“滚你的!你才摔跤呢!” “哈哈哈!” 二人相拥着,笑得咳嗦起来,突然停下,四目相投,然后激烈地接吻,动作粗鲁,好像打架似的,撕扯着衣衫。 “和女性坦诚相见,你倒是一点儿也不害羞啊。” “习惯了,母亲身体不好,都是我帮着给擦洗照顾,端屎倒尿,妹妹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害臊这种事,在艰难的生活面前,屁都不算。” “我总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惨的,现在我真为这个想法感到羞愧。” 拥吻着,壮硕的身体撞倒椅子、桌子…… 林奇的脚趾头磕到了桌子腿,疼痛使得他清醒了些: “确实是喝多了,呼……要不要冷静一下,免得激情燃尽后悔。” “不,我才不要冷静下来,我要疯狂,今晚你不必睡沙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