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三大喜事:身体健康,死大老婆,跑小老婆。 阮志五快五十了,也算抓到了中年的尾巴。如今无儿无女,没老婆,还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也算是喜事。当然,若是身体也能强壮的好似小牛犊一般,那就更美了。 但很可惜,世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咳咳~” 城南阮氏庄园内,阮志五坐在客厅中,双眼注视着院外清扫的仆人们,不停的低声咳嗽不断。每当秋后入冬,气温开始持续下降后,阮志五的老毛病就开始犯了。 往年每一次的低咳,最多就是吐点口水。可今年,却多了一抹血痰。在结合阮志五五十岁就苍老的似七十岁一般,可见他的身体,已经濒临崩溃。 “五爷起的早呀!” 李焕仙笑嘻嘻的提着一笼包子走入大厅,望着面如土灰的阮志五开口道:“刚出锅的包子,知道五爷不喜肉食,我特意买了八个素馅的孝敬您!” 阮志五斜眼瞪了李焕仙一眼,没有搭话。因为他知道,李焕仙这是又来恶心自己。自己这庄园,李焕仙不是第一次来了。甚至说,除了隆升客栈与正一堂医馆外,李焕仙来阮志五庄园的时候比他那几个干儿子还要多。 他能不知道自己喜欢吃肉吗?来这蹭饭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大清早的提一笼素馅包子给自己,明显是来恶心人的! “你又来做什么?” 阮志五接过素馅包子,简单在鼻头闻了闻后就一把丢到院外。他家里养的护卫犬立刻窜了过去,结果只是简单一嗅就万分嫌弃的走开晒太阳了。 妈的!狗都不吃! “哎呦!还真是狗不理呀!” 李焕仙故作玩味的笑了笑,随后自己抄起一个包子边吃边嘟囔道:“黄世云办事还算靠谱,何家花田找到了。” “在哪?!!” 一听何家花田终于找到了,阮志五不顾病体,立刻从太师椅中坐了起来,双眼的兴奋早已掩盖不住。 李焕仙将包子囫囵吞掉,随手在身上蹭了蹭油水后说道:“就在你眼皮底下,陶吴县。对了,我怎么听说,那是你好大儿傅生的地盘?” “胡说八道!我警告你,若是在挑拨离间,休怪我翻脸!我儿傅生一向不管极乐花之事,他一直在经营陶器与纺织……大染坊?” 一瞬间,阮志五总算反应过来了。这四五年来,他几乎快把会京府周边翻了过来,可无论怎么找,就是找不到何家花田的所在地。而傅生,从不插手极乐花。倒不是那小子不想,而是阮志五爱极了这小子,当成亲儿子去养,自然不能让自己的子嗣去沾染那毒物。 所以阮志五一直让傅生管理白道生意,就是烧窑染布,而且把陶吴县大半的土地都买了下来,用来做正当生意。 “吃你的饭,砸你的碗。以为养了一条忠犬,没想到是条狼狗,专啃你的胸口!五爷呀!您这眼睛,我看留着也没啥用,挖掉算了!” 李焕仙是典型的杀人诛心,非得逼着阮志五亲手宰掉傅生不可。而此时的阮志五也回过味来,面色更加惨淡,无力的坐在太师椅中,强压打杀李焕仙的念头吼道:“既然找到了花田,那黄世云留着何用?你,去给我宰了他!” 嗯,傅生杀不杀再议,但绿了自己的黄世云必须死!好歹阮志五也算个人物,跺跺脚会京府都得抖一抖,你他妈黄世云敢绿我?不杀你还留着你吗? “人我刚放走,黄世云这时候,应该带着您那爱妓出城了。走的城东,往大兴城去了。” 李焕仙淡定一笑,随后吐出了黄世云与冰儿的行踪。至于李焕仙为什么放人?因为他答应了孙朝阳,自己可以不杀冰儿,全当替孙朝阳报恩。 不过,猜猜李焕仙为什么一大早的将这消息告诉阮志五?我李焕仙可以不动手,但别人动手,就怨不得我了!而且这事由阮志五去收尾,倒也没得反驳。 …… …… “为何展望春会放过我们?为何你喊崔士海叫朝阳?” 会京府通往大兴城的官道中,一辆马车正在缓慢的行驶着。黄世云头戴草帽,帽檐压得极低,驾驶着马车问了一句。 很快,冰儿从车厢中闪现,将头靠在黄世云肩头,双眼惆怅的望着一去不返的山林道:“他本名孙朝阳,四个月前流落金国,是我给他饭吃,才不至饿死。” “孙……朝……阳……他有没有说过自己来自哪里?” 黄世云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却一时半会的想不起来。冰儿眨了眨眼,平淡的回复道:“没说太多,不过有一次醉酒后,他靠在窗前痛哭时倒是说了几句醉话。什么堂堂楚国使臣,府尹之子什么的。” “楚国使臣?府尹之子?孙朝阳?孙朝阳!” 一瞬间,黄世云不知是喜是惊,直接勒住马缰,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因为他,想起来了!楚国头号通缉犯,孙朝阳!那小子全家谋反都被砍了,而他出使金国逃过一劫,结果神秘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