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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大燕国运(1 / 1)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郑凡对这“大燕”,无论是自心底还是在口头上,归属感真的缺缺。

当年在翠柳堡当守备时,主动南下挑衅,那是瞅准了大燕将要动兵的前兆,为自己争取政治资本,力争当一个榜样与典型,说白了,这是政治投机。

钟天朗率军深入大燕边境过翠柳堡之下时,郑凡还特意给他指错路,来了一招祸水东引,死道友不死贫道。

一入盛乐城,手底下有了这个摊子后,立马就开始进行以“造反”为目的的长远规划且开始逐步实施,一副被迫害妄想症的模样。

那会儿,

这大燕和大乾、大楚、大晋,其实没什么区别。

他郑凡,

也和之后的那个冉岷,也没什么区别。

无非是我苏醒时,就正好在燕国地北封郡罢了。

开局在哪儿,就按照当地的模式走,反正都是要瞅准机会往上爬的,身边又有七个魔王的帮助,在哪儿都不可能混得太差,最起码,起步阶段能很顺溜。

在大燕,是从校尉到守备,拉拢落魄皇子后,走军事崛起路线。

若是在大乾,那就更简单,练字背诗,先炒作扬名,再科举进阶,走文骚的路线获得第一桶金。

一边往上爬的同时一边尽可能地避免去三边“镀金”,不要和燕人提前对上;

到最后,

说不得陈仙霸大破乾国与江北之际,在江南布置好一切接收赵牧勾的不是他李寻道而是他郑忠义。

若是在三晋之地,就早早地去投奔某一家,冒头之后认义子,再勾搭过来人闺女成为女婿,当个封臣,闲来打打野人练练私兵,

保不齐还没等他司徒雷弑父,他郑徒雷就先把老丈人干掉上位。

当然,面对靖南王与镇北王所率的大燕精锐铁骑压境时,立马先称帝再去国号当个国主以待风云再起。

若是在大楚,难度大一些,不过也不是不好办,找个落魄贵族子弟,杀了代替,先把入场券拿到手,至于接下来是高举贵族精英主义还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大旗,看风向呗。

好比戏台上的戏子唱戏,

唱什么本子就扮什么相,

所求一样,

看官打赏。

但至于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瞎子鼓动造反时,不再那般“理所当然”,不再那般“顺理成章”,而是得借助于“朝廷先迫害了咱们”“皇帝先对咱们动手”“我们要做好保护自己的准备”这些说辞理由的呢?

因为无法否认的是,

眼下这大燕国,

不仅仅是姬家的大燕,也不是南北二王的大燕,也是他郑凡的大燕。

他的存在,已经为这个国家,开辟了一个中央王朝的雏形与时代。

回眸一看,

那些尚黑普遍着黑甲的骑士,无论是否是自己的嫡系,他们都极为兴奋且忠诚地在他郑的指令下,策马冲锋。

那一面在风中一直飘扬的黑色龙旗,

看久了,

也就看顺眼了,

也就……懒得换了。

“大燕忠良”,本是郑凡喜欢拿出来自嘲的一个自称;

可偏偏,

他却做得比大燕史上任何忠良做得都多,光论战功与功绩,曾经的南北二王,都得被他摄政王甩在身后。

我若反了,

那另当别论;

可我还没反呢,

你就敢先蹦出来被顶礼膜拜成九五至尊,

怎么,

真当我郑凡是吃白饭的么?

这是一种很朴素的观念,也是一种这么多年来,潜移默化的代入。

隆隆的铁蹄,时刻在耳畔边回响,这声音,听得踏实,也睡得香。

不存在什么为了强行拉扯理由所以才硬要编造出个什么理由的逻辑,

只是简单的看你不爽,

结果你现在让我更加不爽的情绪叠进。

我本就是做好将你们一网打尽灭你全门的打算来的,

如今,

我只是按照我的计划这般地做。

茗寨内,

大夏天子,正逐渐苏醒。

也不晓得他到底是哪一代的皇帝,毕竟,关于大夏的记载,最早的三侯那里一直讳莫如深,大夏灭了,三侯建国,任你怎么解释,都带着一种立不住跟脚的欠虚;

就是孟寿,其修史也只不过是把四大国史给编纂修订了一轮,至于更为遥远的大夏,他今生也难以企及。

不过,

这位大夏天子到底在史书上有什么名号,

他与他相好的在棺中沉睡是以一种类似融合了僵尸与炼气士的法子在修行追求传说中的一品境界,

还是他本就是一品之境自我封印尘封到了如今等天下格局变化,顺应天意再起;

大夏为何会灭亡,

三侯当年为何会坐视大夏的崩塌而无动于衷,

这些的,

那些的,

都不重要了。

眼下清晰的就是,

茗寨内的这位大夏天子,

和茗寨外的那位大燕摄政王,

在今日,

要么,只活下来一个……

要么,

同归于尽!

可以预感到,

棺材内的这位,距离睁眼,已经很近很近了。

门内剩余的这些强者,全都聚拢向棺材所在的位置,开始为其护法。

而吐血的三爷,则捂着胸口顺势后撤,大家在这一过程中,倒是没有发生什么冲突,也没人出手阻拦薛三的退离。

对于他们而言,

只要等这位门主,这位天子,完成苏醒,那么今日的一切,就能乾坤再定。

薛三默默地站回了魔王们所在的位置,坐到了樊力的肩膀上。

樊力盘膝坐在地上,早就撤去了一切防御。

他侧过头,看了看坐在自己肩上的薛三。

“怎么,先前喊爷牛逼的是你;

现在嫌弃肩上坐着的是我而不是她了?”

樊力点点头,

笑了,

道:

“是咧。”

还记得,

那个小女子打小儿就喜欢问自己那个问题,

要是她长大后想杀郑凡,自己会怎么做?

而自己则是一遍又一遍地回答:会先把她拍死。

就这,

她也依旧喜欢坐自己肩膀上,说是他高,坐她肩上晚上散步时就能离月亮近一些。

魔王们,是不懂什么叫爱情的。

确切地说,所谓爱情,是一个用之于普通人人生观上衍生而出的一个概念。

若是将普通人的平均寿命延长到二百年,那所谓的爱情观、生育观、家庭观等等,旧有的这些一切,都将被瞬间拉扯得支离破碎。

他们是很难定义的一群人,自然很难再用世俗的观念去与他们强行套上。

不过,

终有一些感觉,是相通的。

自打这个世界提前主上半年苏醒,总归会有一些景色,能给你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记。

到头来,

再泼水一般洒了个干干净净;

没舍不得,

可总归有那么一点点的唏嘘。

好在,

魔王们的认知观念里,没有“怕死”这个概念。

窝囊死,不可取。

可要是如烟花般,

极尽灿烂之后呢?

多美。

瞎子抱着双臂,风徐徐吹动他的头发,按理说,他现在也应该去想些什么,可却想不到什么。

他到底是一个自私的人,哪怕有一女子服侍照顾他逾十年,可这会儿,脑子里却进不得丝毫属于她的影子。

一场风,

扬起了一阵沙,

风停,

沙落。

就这么着吧,

也挺好。

瞎子从袖口里又掏出一个橘子,放在面前,照常地开始剥。

梁程和阿铭则是并排坐着,

阿铭手里拿着一节断肢,继续挤压着“水分”。

这会儿,不是为了疗伤,疗伤在此时已经没什么意义,只是嘴痒喉咙痒身体痒心痒,想再喝点儿。

梁程则只是坐着。

阿铭看了看他,

又回过头,

继续挤压,将唇齿重新染红。

这是很奇异的一种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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