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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全面达成(1 / 1)

易胜传媒要成立自己的宣发公司,原因很简单。

因为院线结算是和宣发公司结算的。

就是说影院方赚到的钱,不是直接打给制作公司,而是打给宣发公司,因为影院是直接和宣发公司对接的。

所谓宣发,就是宣传和发行。

宣传不问可知,就是广告,而发行就是把一个个拷贝送到各影院。

听起来简单,问题是你要有一个铺设全国的发行线,相当于在全国各地都有人。

总不能老板亲自背着拷贝一个个找电影院?

而天高皇帝远,范围越广就越难管!

所以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其实很复杂,需要专业的宣发公司去做,而影院也因此直接和宣发挂钩,直接把钱打到宣发公司的账户上,由宣发公司和制作公司结算。

这年头谁掌钱谁牛逼。

华友还欠着一屁股债呢,易胜传媒怎么也不可能让院线把钱打到华友的账户上去,所以解决这种事的办法就是成立一个总宣发公司。

宣发公司也有分包的,小宣发公司不具备全国发行能力,但他们认识足够多的发行公司,所以揽到活儿的发行就做总发,然后下发给其他发行公司,通过这种链接,形成一个遍布全国的发行网络,只有那种大公司才会有自己的全国性发行网络。

华友有,但是易胜传媒不干!

他们成立一个自己的宣发公司,就是空壳公司,主要是承揽母公司业务,然后再把宣发业务分派给华友的宣发,但是院线的收入是打给总发的,所以钱就首先到了易胜传媒的账上,然后易胜再和华友结算。

说白了,就是一个谁先拿钱的问题,却极为重要。

要不是有保底协议,要不是有杨元内鬼,华友才不会同意这种事呢。

作为全国性的大影视公司,他们最爱干的就是拿别人的钱做自己的买卖,一笔款子拖几年很常见。不赖也不给,每年因为这种事打的官司数不胜数。

易胜传媒不坑人,也绝不被人坑,所以钱必须是先到他们账上。

这样一来,易胜传媒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一下就有了三家子公司。

窦玲玲负责的经纪公司,以艺人经纪为主体,独立性强,将来多半是要脱离母公司的,但也省心省力,目前属于散养阶段。

鬼城影视基地开发公司,姜正负责,重资金,也是易胜传媒现阶段的重头项目。

还有就是这个宣发公司,注册资本三百万,一般纳税人,实际账面余额三百块,典型的皮包公司,一个包里三个章,再加一张营业执照。

办公场地在隔壁洗手间,谁去蹲坑谁老大。

此外关于十五部网大制作,华友也会介入。

这么多人杨元要调过来也不能没个说头啊。技术人员还好说,不需要参与前期筹备,临时认识都来得及,编剧一般是自由的,也好安排,关键是导演和制片。

这类人才华友抓得很紧,但前期筹备也需要他们,杨元要安排过来也不容易,就需要有个交代。

这个交代就是给钱!

什么?你说用这个还债?不好意思,华友家大业大,有钱投资没钱还债。

他们的意思就是用人才换宣发,占比百分之十五。

李闲云表示我滚你妈的蛋。

于是在一番“友好”洽谈后,最终华友同意介绍五位导演和三位制片过来,参与前期,不收费,就是义务帮忙。等实际操作时,再根据选择定价聘请就好了。至于编剧就他们自由定价,华友就不掺和了,算是做个顺水人情。

但是宣发到时候还要给他们,只不过会直接议价,说白了也是平等优先权。

另外就是那十五部网大,他们要安排几个演员,李闲云表示可以。

也不能全便宜窦玲玲。

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直接变成友情赠送,谈判空间天地之广令人咂舌。

华友这边的合作搞定后,就是窦玲玲这边。

双方扯皮了半天,最终李闲云同意让窦玲玲的公司在十五部网大里占股百分之一,条件就是艺人价格要优惠。

同时窦玲玲的股份回购条款,上限与金额都要提升,窦玲玲本身要适当出让少许股份,但这部分股份允许将来参与回购。

还有秦雨枔白小仙和林晓宇的合约也正式转给窦玲玲。

窦玲玲也是个有野心的,她深知公司的发展重过一切,易胜传媒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秦雨枔她们三个已经拍完龙墓传奇,接下来就是等片子上线,大卖,升值,变现。

考虑到网大的天花板就这么高,艺人继续放自己手里也升不上去多少,最关键在身边时间长了感情有点加深,有要升级做股东的倾向……这不是好兆头,所以李闲云也是赶快脱手,切断和妹子们的感情纽带。

秦雨枔她们应该也是喜欢这个结果的,毕竟对艺人来说,拍片只是基础,后面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培养,而这一块易胜传媒并不擅长——还得窦玲玲来。

大致谈成后,窦玲玲道:“喏,老板,也别说我占你便宜,回头我送两个新人到你这儿来,你好好栽培栽培。”

说着窦玲玲给了李闲云一个媚眼,李闲云打了个哆嗦,点点头道:“不用了。”

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老实。

窦玲玲明白肢体语言大过口头语言,开心离去。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各方谈判终于差不多了,现在就差蓝元那边最后的细节敲定。

孙诗继续施压,最终让蓝元同意做出部分细节让步。

比如八千万的无息借款,还款时间延长到四年,无息贷款嘛,当然是能借多久借多久。

对应的工程要求则提升——规划设计早就做好了,还是蓝元集团按照易胜传媒的要求帮忙做的,,要不然也不能找泽县政府退费。

比如三年内的盈利投入改成三年半,你好歹多给个半年建设期,剩下算我自己的。

比如二期工程的开工要求延缓到三年内。就是说易胜传媒最慢可以到第三年年底开工,总额依然是两个亿。

后续两个亿的款项支付,必须等最后一笔影视投资款下来的一年后给付,并且允许额外的半年宽限期,但给予应有利息。

此外姜正的机械工作室获得了一笔来自蓝元的合同,价值两千万,这个是多出来的,反正活给谁干都是干,于是姜正暂时不用头疼自家根本的生产问题了。

当然易胜传媒也做出了一定的让步。

比如后续开放融资时的同等优先权加强——你不能随便喊个价就说是同等优先,必须是后续所有投资,包括易胜传媒的出售股权,都要经过蓝元许可,只有在蓝元确认该价钱我不接受的情况下,才能卖给其他人。

此外易胜传媒的特效这一块,未来十年内的业务,都由鬼城方面去谈。也就是说,易胜传媒的特效合作以后都由鬼城垄断了,同时鬼城截留百分之十的收益。之所以同意这点,是因为一来,鬼城本来就是他们控股,蓝元集团要的不是特效收入,而是借助特效招揽生意的事实,他们现在终于知道易胜传媒凭什么这么有底气,那既然这样,就必须绑定。二来就是他们将来要融资,鬼城的财务报表好看一些,也有利于将来的融资。

但是易胜传媒本身依然是无条件使用自家特效,场地目前也要使用,以后肯定得算,但也要折价。

总之,林林总总一大堆条件。

就这样李闲云还不放心,直到贷款下来,再打给蓝元集团,又拿过来八千万工程款和先期的一千万影视筹备金,确认了前期全部成功后,李闲云才把真凶交给孙诗。

这前后又耽误了个把月,眼瞅着都到年底了。

为此孙诗大骂李闲云,彻底对他死心。

对她的死心,李闲云表示我终于放心了。

蓝元集团也没有想到,易胜传媒解决问题的方式竟然是交出真凶。

按易胜传媒的说法:鬼是不存在的,闹鬼的是人。

至于说那些稀奇古怪的事,其实用科学都可以解释。

比如那些鬼影,其实就是树影;比如那些鬼哭,其实就是风声;至于那些异象,有些是天象,也有些是因为附近有个磁场导致的科学现象,但是对人无害……蛋这种玩意儿,只要你想扯,总是可以扯出来的。

当然,这些其实都是对公众的交代。

对蓝元集团,私下里少不得又要有别的交代——比如我们已经秘密邀请了某大师来捉鬼驱鬼,但是为了避免传播封建迷信,所以这种事不会宣扬,就把一切都推到真凶头上好了。

你信不信无所谓,反正我相信就好。

蓝元集团信不信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易胜传媒现在正式接管了这片土地。

近五千亩土地,就这么落入手中。

今天。

站在天台那处曾经捉鬼的老地方俯瞰下方,如今的感觉又不相同。

李闲云悠悠道:“我们这就算是正式背上了几个亿的债务啊。”

是的,这就是他的想法。

李闲云表示我活了二十四or三十年,没背过这么多的债务。

虽然已经有了全球卖唱的心理准备,但实际上心思总还是忐忑的,事实上当贷款下来的那一刻,李闲云甚至产生过这样的念头:我特么是不是步子太大了?会不会扯到蛋?我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写自己小说不愁吃喝的不是挺好吗?

为什么要给自己折腾这些事?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后怕。

当然,这种念头终究也就是一闪而过,随着企业的发展,作为老板的李闲云信心也随着荷包而渐渐丰满。

那所谓的后怕,便如抓鬼前一刻的谨慎,终究只是昙花一现。

所以在唏嘘之后,李闲云就迅速回到正题:“地方拿下了,规划也做好了,接下来就是施工。这头一炮必须打响,老姜,后面就看你的了。”

姜正自信一笑:“放心,对这一块儿,我至少比对影视熟悉。”

他以前开建材公司,和工地打交道的时间长了,这方面无论经验还是人脉资源都是有的,再说这次还有蓝元集团出手,问题不大。

唯一的问题大概就是对未来营业状况的担忧。

宣东已道:“我们和别人不同,鬼城影视基地未来的主要盈利点,还是在特效上,这是我们最有把握的部分。而要做到这点,咱们自己的影视制作还得做好。”

为什么你说的这么信心满满,我却总觉得是自己给自己打气呢?

李闲云支持自我打气,道:“那是肯定。那不仅是我们后续的利益点,也是未来鬼城的宣传点。嗯,我有个想法,等和华友的合作完成后,就做一个鬼城纪录片。专门用来推我们的鬼城,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互相看看,同时点头:“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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