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天桥剧场发生的事情,许大茂并不知道。
因为当天晚上,他在和那些在外面,挨冻的青年不一样。
躺在温暖的房间里面,抱着娇妻睡的特别的香甜。
早晨的太阳终于来了,等候了一夜的人们。
自动排起一条长队,很多人都在看表。
八点整,随着售票处的窗口打开。
人群开始躁动起来,每一个排队的人都紧紧贴着前一个人,生怕有人插进队伍。
这时远处响起了自行车的转铃声,许许多多的铃声竟汇成一股宏大的声浪。
街道尽头出现密密麻麻的自行车流,身穿各色棉大衣、呢子大衣的青年一群接一群,汇成一股强大的黄色人潮向天桥剧场的方向涌来。
钟跃民这一伙人立刻兴奋起来。
“嗬,够壮观的,四九城玩主全来了,这回有热闹看啦。”
李奎勇:“打吧,打死几个才好呢。”
“好戏该开场了,这可比看芭蕾舞来劲。”
那些刚刚来到的青年们,似乎没有排队的概念。
他们把自行车支好,便一窝蜂拥向售票口。
原本排好的队伍一下子乱了,大家推推搡搡,拥来挤去。
喧嚣声、咒骂声交织在一起,汇成巨大的声浪。
钟跃民站在旁边,抽着烟冷冷地观望着。
因为他在人群中发现了,大名鼎鼎的李援朝。
李援朝捏住自行车的车闸,他一条腿支住身子,另一条腿跷在自行车的横梁上,似乎只是从这里路过,根本没打算下车。
他身边簇拥着十几个横眉立目的青年,颇为有点儿众星捧月的意思。
李援朝的个子很高,身材魁梧,一张堪称英俊的国字脸。
但是他穿着一身普普通通的蓝制服,在一片黄绿色的衣服中,显得很特立独行。
他在”老兵”中是个领袖级的人物,李援朝这三个字就是招牌。
自然犯不上跟那些毛头小子一样,穿身将校呢到处招摇。
李援朝笑吟吟的向四处张望,人群中不断有人向他谄媚地打招呼,他全部微笑着点头示意。
钟跃民自然也是挥手示意,李援朝笑着还了礼。
钟跃民对李奎勇说:“奎勇,那人就是李援朝,你觉得怎么样?”
李奎勇注视着李援朝,嘴里不以为然地说。
“我看不过如此,怎么?他是你们这些‘老兵’的头儿?”
钟跃民意味深长的说:“我们这群人没有头儿,不过~敢惹李援朝的人确实不多。”
李奎勇死死的盯着李援朝说:“那要是能拔了他的份,可就一举成名了。”
要不是答应了钟跃民,他现在就想过去拔份。
人多事情自然就多,他们这里正说着呢。
那边排队的已经打起来了,只见李援朝走了过去。
三言两语就化解了战斗,当然这里面既有李援朝的面子,也是打群架的特点。
往往参与的人数一多,架就打不起来了。
因为人群里总有相互认识的人,两边一撮合。
双方当事者也就有了台阶儿,谁也没有丢份儿。
既然保全了面子,索性就握手言和,这一来二去兴许就成了熟人呢。
李援朝虽属号令群雄的人物,但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全城的玩主都来了。
哪个不是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里,称王称霸惯了的主儿?
李援朝份儿再大,也不可能做到一手遮天。
他刚刚平息了这边的矛盾,又有两伙人在售票窗口前打起来了。
这时候李援朝,已经从手下人那里得到了票。
所以干脆就不在管闲事了,他便和熟人打招呼打算离开。
然而就在他刚转过身的时候,却突然僵住不动了。
因为一把雪亮的匕首,正紧紧的顶在了他的肚子上。
他的脸上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
李援朝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对他如此的放肆。
此人莫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李援朝看着这张面目狰狞的脸,正在紧紧盯着他。
面颊上一条深深的刀疤,仿佛在微微颤动着。
这一切都无声的,表明了其主人的心毒手狠。
李援朝毕竟也是见过风浪的人物,他面不改色地盯着那张脸。
他的伙伴们却大惊失色,纷纷亮出了手中的家伙什向前逼进。
刀疤脸低吼一声:“谁敢动一下我就豁开他的肚子。”
他身后跟着的几个人,同时跨上一步,亮出了手中的武器。
李援朝手下的人,一时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刀疤脸冷笑着说:“你就是李援朝吧?真是久闻大名了。”
“我这几个兄弟也想看看芭蕾舞,以前从没看过。”
“听说跳舞的娘们儿,长得都很带劲,是吗?”
李援朝不动声色地说:“我要是没猜错的话,你就是那个‘小混蛋’吧?”
“早就听说你要会会我,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了,废话少说,你想干什么?”
“不愧是李援朝呀,都到这份上了,说话还这么横。”
“我嘛,没别的事儿,过来找几张票呗,把你们的票给我留下。”
“我要是不给呢?”
“那我就把你的肠子,一根一根抻出来见见太阳。”
李援朝的手下人,将几张票递给了”小混蛋”。
”小混蛋”却并没有收刀的意思,他扬扬下巴,示意李援朝为他开路。
因为钟跃民有意无意的,拿着家伙什挡住了“小混蛋”的去路。
李援朝冲他摆摆手:“跃民,你的人情我领了。”
“今天算我栽了,让他们离开吧。”
李奎勇这时候也跳出来说:“跃民,给我个面子,今天的事到此为止。”
钟跃民点点头:“好,看你的面子,我今天放他一马。”
“但是李奎勇你记住了,你我的人情相抵了,从此咱们谁也不欠情了。”
在人群里面的袁军,听完钟跃民的这几句话,突然感觉身上更冷了。
钟跃民这群人闪开一条路,小混蛋、李奎勇等人扭头要走。
李援朝和颜悦色地轻声说道:“等一下,小混蛋,要是有一天你落在我的手里,你猜会是什么样子,你想过吗?”
“小混蛋”笑了笑:“我这人命贱,所以老想和富贵人换命。”
“换了命我也不吃亏,难道我这光脚的。还怕你穿鞋的吗。”
“那好,你可以走了。”
“下回见!”
“小混蛋”和李奎勇几个人扬长而去。
李援朝手下的人,脸都气白了。
纷纷鼓噪起来∶”援朝,我们不能放他们走呀,......。”
李援朝摆摆手制止住他们,他望着小混蛋的背影,一句话都没有说。
但是他那英俊的脸上,渐渐布满了杀机......。
大家已经熬了一晚上了,也都纷纷嚷嚷着找地方补觉。
只有袁军找了个理由,离开了大队人马。
一路上急匆匆的,往钢铁厂这边来了。
许大茂听完袁军说的话,眉头一下子就皱在一起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难道这一世钟跃民。
没有了周晓白,爱情上得不到建树。
所以想要和李援朝一争高下,提高他在‘老兵’中的地位?
他不会认为单靠几个混子,就能干掉李援朝吧。
可是就算没有李援朝,他想当头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他们这群人的地位,主要是靠家长的衬托。
这时候许大茂仔细的想了一下,钟跃民这个人的性格。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
可是他又能做出深刻的思考,他很快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中。
并且还会打破原有的思想,就像命运和生活中的叛逆者。
如果说原著中,他抗拒周晓白的照顾,算是为了男子汉的尊严。
那在黄土高原上,带着大家当卖艺要饭?
转业之后不满当地领导的安排,去摆煎饼摊呢?
例如出租车司机、酒店老板...等等。
凡是他经历的事情,全部充满了叛逆的气息。
也就是最后大结局了,要不然钟跃民能一直把自己作死。
要是这样理解的话,钟跃民现在已经成功的。
把自己带入的‘老兵’这个角色中,但是李援朝的存在。
让现在的‘老兵’是一滩死水,所以他希望水能够流动起来。
于是他那叛逆的性格发作了,希望借着李奎勇的手来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