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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牙行偶遇牧贞芳(1 / 1)

魏苍绕过灵虎宫钻进了荒草丛生的密林中,很快,就离开了灵虎宫的范围内。

发现身后没有人追来,魏苍寻了个隐蔽的地方,没有握刀的那只手掌张开,手心上放着一截小小细细的竹管。

这是他们以前用来传讯的方式,因十分细小,可以藏于各处而不易被发现。

断臂男子断气前拍在魏苍胸口的那一掌,就是把这个东西给了他。

天还未亮,但也已经距离黎明不远了。

这个时候,反而是最黑的时候。

魏苍摸出一个火折子,寻了点枯叶树枝,燃起一小堆火,从小竹管里抽出一卷薄如蝉翼的纸卷。

展开来,上面是米粒大小的字迹。

“黎阳宗已同福王勾结,叶某愧对,以死谢罪。”

魏苍看完,直接将竹管和纸卷全都扔进火中,几乎是在瞬间就化为了灰烬。

短短两句话,把什么都交代清楚了。

黎阳宗跟牧云是私仇,而福王,就一言难尽了,魏苍总觉得,这对牧欢来说祸大于福。

这件事,是他错了,本是想着跟他分享主子有后的喜悦,

万万没想到,曾经比他还忠心的叶荣,会把小主子的消息告诉顾云飞。

魏苍血洗牧家村,离开凤濮镇,就是不想打扰牧欢平静的生活,不想他重新卷入漩涡。

如今福王也卷进来了,牧欢怕是藏不了多久。

想到此处,魏苍决定,回去找牧欢,能躲就带着他躲,躲不了,至少还能保护他。

至于叶荣,如此举动,魏苍知道他也许是因为某些原因迫不得已,但无论如何,背叛已是事实,

去了下面,跟主子谢罪也好。

短暂闭目休息,黎明来临时,魏苍骑了一匹快马,离开了漠城。

......

牧欢乔装了一下,扮成了一个打柴的,跟锦娘,老乞丐,小毛驴子,前后脚进了城。

这城中果然跟季时天说的一样,还贴了通缉他跟唐武的画像,

不过,这画像画的,他便是站在旁边,也没人认得出他,更何况,他还微微伪装了一下。

今日主要任务是先在城中租个小院暂且住下,然后,牧欢要去一趟天武派的镖局。

唐武的那把刀,被天天念叨的简直快要成了他的心病了,

要是一个人还容易些,那么夸张的家伙,到底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运出城?

大昭这个地方,一城之主,有着对管辖内绝对的生杀大权,照这个架势,原海府想重新解禁,恐怕还需要很久很久。

除非,范文山马上死掉,政权变动时期,城中混乱,才有机会带唐武的刀出城。

可说实在的,在牧欢看来,范文山这位城主,做的没有任何毛病。

这城中治安比其他地方都有规矩,百姓生活也算安定,没有发生什么剥削克扣,民不聊生的事件,

在这个个人政权至上的世界,他范文山也算是个好官。

而且方兴安那件事,就算他有缘由,也的确是杀害了好几条人命。

放在前世,他的这种报仇方式,最低也是十年以上或无期。

说到底,牧欢也是因为这是一个侠义情感高于法律的世界,他才会冒险去劫法场。

让他为了一把刀杀了一个还算尽职尽责的城主,无论从哪方面,他都做不到。

所以,牧欢最后还是想到了天武派。

在这个地方,有不低于范文山的势力,也只有天武派了。

他打算去寻苟大双他们问问,有没有办法,若是也为难,那就回头劝唐武再等等。

“爷,咱们先寻个地方吃了晌午,然后你找地儿歇着,我跟锦娘去看房子。”

老乞丐点点头:“可能是这段日子啊,过的太舒坦了,这老胳膊老腿,越发的不好用了,要是换做以往,不出去要饭就得饿肚子,那逼着也得出去走啊。”

“呵呵,爷,那等院子租好了,您再种上几垄小菜,要不然,养点鸡啊狗啊的也成。”

几个人在街边的面摊子前寻了桌子坐下了。

牧欢一人要了一碗面,这府城里的面,可不比凤濮镇实惠,

一大碗汤里没几根面皮,反而价钱还比凤濮镇里贵上一文,不过这汤却是真用的老鸡汤,鲜香的很。

“欢哥儿,我吃不完,分些给你。”

锦娘见这汤面里没有多少面,把自己的碗推过去,夹了一大半给牧欢。

牧欢也没推辞,笑呵呵的都吃了,看的锦娘比自己吃了还高兴。

两人小别重聚,感情正浓,却把一旁的小毛驴子看的没了胃口。

吃过了午饭,牧欢左右看看,领着他们来到了一处茶棚子。

这茶棚子里也有说书先生,花上几个钱买壶茶,就能进棚子里坐着听书,又有故事听,又有茶水还能遮阳,

又花不了几个钱,真是个夏日里不错的消遣去处。

牧欢买了一大壶凉茶,让小毛驴子,陪着爷在这里听书,他跟锦娘去寻住处。

小毛驴子虽然不太愿意,但总不能把爷给丢下了,只好乖乖点头。

牧欢安顿好这一老一少,就带着锦娘走了。

两人在贴满他通缉画像的街头漫步,倒是别有一番情趣。

跟人打听了一处牙行,牧欢进去询问了一下府城的房价,发现这里租房的价钱还好,跟来安也差不多太多,

但要买的话,那就太贵了,

他怀里有从江明月那里得来的二百两,怕是也买不了多大的院子。

爷和锦娘他们,怕是短期内也不方便离开,干脆就租个宽敞些的,人住的也舒服些。

锦娘陪着牧欢,跟牙行的人正在说话,准备多选几处,下晌就一道去看房。

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串人,是人牙子送来了一串奴隶。

在大昭,没有户籍,又无家可归的人,最后不是沦为乞丐,就是变成流民,然后被人抓起来当奴隶卖了。

这样的奴隶是最下等的,比自己卖身成奴还要低贱,随意打死了也不会有家人追究。

而且这种奴隶,也入不了高门大户,只是些商人,或者小富之家买回去干粗活。

牧欢扭头看了一眼破破烂烂,被绳子像拴牲口一样奴隶,又回过头继续选要看的房子。

锦娘没见过这阵势,多看了几眼,却突然从奴隶里冲出来一个女子惊喜激动的大叫,

“锦娘,你是锦娘婶子吗?锦娘婶子,我是牧贞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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