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找了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包子铺,袁方狼吞虎咽的吃了几个包子,然后温和的问李小花:“你找我啥事?跟李林才谈的不顺畅?”
李小花喝了一口热茶,将嘴里的包子送下去,这才答道:“也不是,我能理解他!是这样,何律师今天下午给我打电话来着,我跟他说了一下这里的情况,何律师的意思是做好我们自己的工作,嗯……”李小花犹豫了一下,深吸一口气说:“我想跟你说的是,其实李先生签不签这份协议,盒子都会被收回,只不过会比较麻烦一些,赠与之后,如果发生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及近亲属的事情,赠与是可以被收回的!我的意思是就算最终走诉讼程序,盒子也是会被收回的,只是……我没有完成任务而已。”
“何律师告诉你,不用纠结协议签不签,先把吴先生想要传的话传了就可以了?”袁方又咬了一大口包子,笑眯眯的问。
李小花轻轻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何律师的意思,应该就是吴先生的意思,我今天还没有给吴先生打电话。”
“你想让我安排明天见见那几个亲戚?”
李小花又点点头。
“好!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去,明天上午你来队里,我安排!”
张勇在桌下边伸腿踢了袁方一下,袁方只当没接收到。
李小花自然又是一番感激。
三人吃饱之后,张勇开车先送李小花回了招待所,然后又和袁方回了办公室。
“你真让她明天就传话?”进了办公室,张勇实在等不到袁方自己开口解释,只好张嘴问了。
“咋能呢?啥都按照吴征宇想要的节奏来,我的尊严呢?”袁方扔给张勇一支烟,然后迫不及待的给自己点上:“你别小看那姑娘,她很聪明的!”
“聪明?”
“对!她肯定知道要传的话意义是啥,明天只需要让她看到林雪她们的身体状况,她就明白了!你让她传,她也不会马上传!”
“那你今天咋不跟人家姑娘说明白呢?答应的倒是利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所有决定都要自己下,那才好使!”
“你就是一只老狐狸!”
“先不说吴征宇,咱俩先把宋美娜整明白了!案发当日她调休了,对吗?”
“对,说是身体不适!”
“我今天诈了她两次,宋美娜见过于晓敏,而且不止一次,见面干啥?揪头发挠脸,骂她臭不要脸?”袁方吸了一口烟,摇了摇头说:“宋美娜未必打得过于晓敏!论起不要脸的劲头,宋美娜可不是对手!她顶多骂两句,于晓敏一定会还嘴!她也未必骂的过,于晓敏这类的女人,不可能觉得自己有问题,在她们看来,都是家里那个黄脸婆没本事,才让男人出去觅食……”
“你直接说结论!”
“从结果看,于晓娜是退出去了,程磊说是因为他离婚要净身出户,于晓敏就放弃了,扯淡!她把已婚男人当做首选目标,咋会不提前想到各种可能性以及应对的方法?试都不试就放弃了?所以,最终应该是宋美娜用钱将于晓敏劝退的!”
张勇眼睛一亮:“如果是这样,程磊就说谎了!”
“也不一定,也许宋美娜是背着他做的也有可能!这样的话,宋美娜就有杀人动机了!答应的数额一直没有完全兑现,于晓敏催,宋美娜看到程磊最近很听话就不想给,俩人之间可能……不对呀!于晓敏的手机上没有俩人的聊天记录!近期的聊天记录我全看了!她俩咋联系的?就是定见面地点也得说两句呀!”
“她俩就不能打电话说?于晓敏手机上显示通过的电话可多了,大部分都没有标注人名,这跟她的工作性质有关系,这要挨个查起来,需要时间!再说,如果凶手是宋美娜,她知道行凶之后妥善处理后续的那些事,咋可能不提前想到联系于晓敏不留痕迹?退一万步说,咱们查到案发前俩人联系过,又咋样呢?只要查不到内容,就不能当做直接证据,只能是证据链里的一环而已!”
“有道理!”袁方皱着眉在办公室里溜达了两圈,突然站定之后问张勇:“你有没有注意到宋美娜今天见咱们的时候穿的啥鞋?”
“还真没注意!”
“她穿了一双高跟鞋!走路哒哒哒会响的那种!在医院里,尤其是值夜班,咋可能让她穿这种鞋!”
“你啥意思?”
“案发地附近商铺的监控都调取了吗?”
张勇点点头,然后马上明白袁方的意思:“她想隐藏身高?!”
“宋美娜很瘦对不对?身材娇小的人在副驾驶更容易施展!你先打电话问一下医院那边,宋美娜身高多少!咱俩再去把监控看一遍!如果她想隐瞒,那就说明她的身高不是大众普遍的那种,是容易分辨的那种,她穿上高跟鞋……”袁方比划了一下:“她肯定不到一米六!今天没看清那双鞋多高的跟,案发当天她不会穿不利于行走的鞋,就算有内增高……”
“我直接打电话问身高,你再想想她还有啥特征!”张勇说完走到一边打电话去了。
“别的特征?当时天已经黑了,围上围巾低着头,脸肯定是看不见,白天她也不会让别人看到脸,万一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呢!她身材偏瘦,头发长度过肩,都不算啥特殊性,走路姿势……”袁方自言自语着。
“医院那边说,宋护士长身高一米五八!我估计也就一米五五!”张勇很快得到答案。
“看监控!找身材矮小臃肿的,手里拎着大包的,朝着小区口走的,对呀!看小区监控,小区门口的监控更清楚!有出有进!换个马甲只看身高也能找出来她!”
“她为啥身材会臃肿?你觉得她会在行凶后直接在外面再套一件外套遮挡住身上的血迹?”
“你这不是废话吗?不然呢?她是干啥的?虽说她只是妇产医院的护士长,那也是得先学习医学知识?她最了解的可能就是咋样会出血,出血了咋处理,咋会不提前防范?她为啥要擦车内的血迹?上面又没有她的指纹,不就是为了不让警方通过血迹的喷溅知道她咋行凶的嘛!一旦让警方知道她那几锤子的先后顺序,哼!凶手学过医这个特点就暴露了!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是!你多聪明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