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不敢让对方的手指碰到,又不愿闪开,就只能靠技巧招式来应对。
他往前方斜踏半步,气出丹田,腰马合一,左掌拍右上,右掌拍左下,分别对准陈传声的两只手腕。
陈传声一声冷笑,也不变招,顺势就用手腕迎向赵成的掌心,随后爆出两声闷响,赵成被震得连退两步,而陈传声脚下生根,纹丝未动。
一招即分高下,赵成用了全力,还是不如陈传声。
不过,吃惊的却是陈传声,他双眼一眯,凝视着赵成冷声说道:“你这老家伙,竟然也练出了真劲!”
真劲,就是丹劲的别称,丹是指丹田,真是指真气,有丹田才有真气,有真气必有丹田,两者虽是不同概念,却是相互联系的存在,不可分割。
赵成手掌微微发麻,心中暗呼一声“厉害”,才抱拳答道:“侥幸突破而已,还希望陈兄给个面子,有什么事情坐下来好好谈,切勿伤了和气!”
“没什么好谈的!”陈传声冷冷一笑,丝毫不买账,“你就算突破,也不是我的对手,不想惹火上身的话,就别掺合进来,赶紧让开!”
陈传声的目的很简单,他根本就不想和谈,他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废了夜星宇,给徒弟报仇,顺便挣回武馆的颜面,任谁来阻止,他都不会让步。
一方面,是因为陈传声这个人心胸狭隘,好面子,又记仇,从来不肯吃亏,怎能容许踢馆伤人的凶手逍遥自在?
另一方面,夜星宇的潜力有目共睹,要么不得罪,彼此好相处,如果结了仇,就要把他扼杀在摇篮里,否则等他日后成长起来,整个鹰爪门都要担惊受怕。
所以,陈传声不可能放过夜星宇,他今天已经下定了决心,要除掉这个后患,顺便树立起鹰爪门的威风。
赵成没有想到那么多,但他知道陈传声是出了名的蛮横霸道,向来都是以强欺弱,不讲道理,今天的表现就很符合他的脾气作风,倒也在赵成的意料之中。
从刚才那一招交手来看,陈传声的实力的确在他之上,他已经用出了全力,还是力有未逮,被震退两步,而对方气定神闲,举重若轻,似乎犹有余力。
这还是因为陈传声年纪大了,比赵成都要老得多,真实年纪将近九十,体能耐力等各方面都在急剧下滑,实力比起以前退步了许多。
要是在他巅峰时期,赵成就更加不是对手,不止退两步,起码要退五步。
不过,就算明知不敌,赵成也要站出来维护夜星宇,他可是林家的希望与未来,绝不能毁在陈传声的手上。
于是,赵成仍旧挡在陈传声的面前,继续劝道:“陈兄,动手之前总得讲一番道理?您把事情的经过先说一说,如果是星宇做得不对,不用您动手,我都不会饶过他!”
赵成这样说,自有他的打算,他对夜星宇的品性有一些把握,虽然出手伤人不对,但肯定事出有因,不会无故乱来。
依照他的猜测,担架上的那人多半是做了恶事才被夜星宇教训,他现在就想把整件事情给理清楚,只要自己这边占着理,到哪都好说。
总之,你拳头硬,我就跟你讲道理,赵成又不蠢,自然懂得扬长避短。
但是,陈传声的想法正好跟赵成相反,他向来都是恃强凌弱,既然我拳头够硬,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直接动拳头不就好了?
所以他才懒得废话,直接吼道:“有什么好说的?他踢我武馆,伤我弟子,这是找死,谁来劝都没用!你要是再敢拦在我面前,可别怪我不讲情面,连你也一起废了!”
传闻中的鹰爪王果然是个难以对付的狠角色,嚣张、霸道、蛮横、无理,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糊弄的。
“我来说几句!”夜星宇慢悠悠地走上前来,脸色平静,语气淡然,根本无惧陈传声的强势。
只听他缓缓说道:“担架上的那个人欺负我妹妹,我这个做哥哥的当然要出头,这家伙学艺不精,又自不量力,纯属咎由自取,怪不了谁!”
他也没去仔细交代事情的具体经过,就大概解释了一下自己出手的缘由,就看陈传声是否愿讲道理。
“好一个咎由自取,怪不了谁!”陈传声气得吹胡子瞪眼,用手指着夜星宇,“你既然承认事情是你做的,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废了我徒弟,我就要废了你!”
显然,陈传声不打算讲道理,他甚至懒得去过问是非对错,极度护短的性格决定了他只帮亲不帮理,你既然敢打我徒弟,就必须要付出代价,天大的道理都站不住脚,根本不认。
这就跟夜星宇的行事作风完全相反,夜星宇去了传声武馆,看到侯晓断腿受伤,仍然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安安静静地听完了事件经过,才来决定如何处置。
他是帮理不帮亲,对事不对人,如果亲人有错,就是咎由自取,不能怪别人。
“那这样说来,您老是不愿意讲道理喽?”夜星宇看着陈传声,慢条斯理地说着。
“讲个屁的道理!”陈传声根本不想浪费口水,大声吼道,“在古武界,道理就是实力,两个人动手打一架,站着的那个才有资格讲道理,躺下的那个就只能乖乖闭嘴,你要想跟我论理,先跟我过两招再说!”
这是实话。
对于练武的人来讲,拳头就是道理,如果遇事都是动嘴皮子,那练武又有什么用?不如全体改行当律师好了,人人都做嘴强王者!
“那行,咱不讲道理,就讲实力!”夜星宇凝视着陈传声,脸色淡然,声音平静,“你想动手也可以,尽管放马过来,但我还是那句老话,拳脚无眼,后果自负,草率动手的后果,很可能就是晚节不保,你自己先考虑清楚!”
陈传声气得身子发抖,他还从来没有遇到哪个年轻人敢对他这样讲话,一点都不尊敬老前辈,简直是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