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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亲戚(1 / 1)

姜青云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一听说有亲戚来寻,第一反应不是欢喜,而是恐慌。

她并不是本尊,对姜家的亲戚完全没有印象。万一这亲戚精明些,她不是真正的青姐儿,办?她甚至对本尊父母的情形一无所知!跟亲戚见了面,一定会穿帮的!

青云躲回的房间里,来回走了七八遍,渐渐冷静下来。

不要紧,她当初一醒就骗周围的人说失忆了,就算那亲戚觉得奇怪,她也有证人可以作证。也许她还可以倒过头来质疑那亲戚的身份……不管说,她现在的身体确实是姜青姐,谁会想到她已经换了芯子?

鬼上身?尽管找和尚道士来赶她好了;至于穿越?古人还不这个名词。

拿定了主意,她特地重新打扮了,穿戴得整整齐齐地,为防万一,还带上了她穿时,身上所有原本属于“姜青姐”的物件,包括两套衣裳,还有随其他流民一同流落清河之时,身上带的路引——她父母虽然意外亡故了,连财产也没给她留下,但她身上却有完整的户籍证明与路引。托这些的福,她很容易就向清河县衙证明了的良民身份,刘谢会认她为干女儿,而不是选中其他流民小女孩,多半也有这个原因。

她跟高大娘打了声招呼,再三保证会在城门关闭前,但高大娘一听说她的亲戚找了,比她还高兴那太好了!赶紧去吧,可怜的孩子,受了这么多苦,如今家里人总算找了。若是他们要带你,你可别犯傻。刘司吏为人是挺好的,但也比不过骨肉亲人哪!”

青云干笑了声,心想跟干爹刘谢比起来,她可能更害怕原身的骨肉亲人吧?无不少字不过这话她不能说出口,只能再三道谢,提着装的篮子,坐上小驴,出门去了。

只是她走到西城门前,又犹豫了,原地徘徊了一阵,就改变方向,去了钱老大夫的医馆。

钱老大夫在县城西南一条不算很繁华的街道上租下了一个小小的店面,又寻了两个流民少年做僮儿,每日开店接诊病人,晚上就睡在店里头。他的医术不,虽然不到一流的地步,但内外妇儿各科都懂一点,收费也低廉,加上长期为流民们医治,多少挣了点名声,县城里家境不太好的居民就爱上他这里来。虽然说赚不了多少钱,也结识不了身份富贵的病人,但足够他和两个僮儿三餐温饱,偶尔还有余钱接济一下贫困的熟人。

姜青云到达医馆时,钱老大夫正忙个不停,医馆外头已经排起了长龙。青云暗暗数了数,足有十多人,进得医馆内,店里还坐着七八个,把小小的店面挤得满满当当的。钱老大夫满头大汗地坐在诊案后头,身边围着许多病人和家属,两个僮儿一人忙碌地在药柜前拣药称药,另一人却不见踪影。

青云好歹也在钱老大夫身边做过一段的助手,见状就他没理会,便尽力挤开人群往店后头去了。那里有个小小的天井,平时可以用来晒药、洗衣服的,隔着薄薄的篱笆墙,后面就是邻居家的院子。

她在那里找到了另一个僮儿,他正蹲在屋檐下扇炉子熬药。她一闻,就认出那是一种外敷用的药汁,便走问这是给外头病人熬的?”

僮儿也认得她,面带委屈地点了点头姜,我两日都没好生睡过了。”

青云摸摸他的头很忙吗?外头怎的那么多病人?”可怜这孩子只有八岁大,若不是因灾没了家人,定然还在享受父母的宠爱。

僮儿哭丧着脸道以前上山去的人,很多都了,他们不学好,老是打架。我陪钱爷爷出城去几回了,可吓人了!钱爷爷连药钱都赔了出去。还有,如今天气不好,三天冷,两天热的,钱爷爷说,城里的人娇气,很容易就伤风了。外头的病人多是伤风才来的。”

青云恍然大悟,记起钟县丞招安成功,几拨流寇都了,只是新县令初来乍到,才忙完了交接的事,又要收拾前任留下来的烂摊子,毕竟有些事不是县丞能代劳的,一时还腾不出手来安置这些流民。再说了,几千人呢,哪有这么容易安置好?做过强盗的人,性子都野了,自然没有不曾上山的人安份守己。

这还真是件麻烦事。青云心想:若刘谢还在工房任司吏,兴许还能帮上点忙,给这些流民找个活儿,修修路桥城墙的,但他如今升了主簿,专门负责文书方面的工作,地位待遇提高了,职权就变了。世事无完美,老天爷是公平的。

出于某种顾虑,青云磨蹭了起来。她宣称钱老大夫对她有救命大恩,医馆忙成这样,她不能袖手旁观,于是接过了僮儿的熬药活计,打发他去休息。僮儿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却没照办,外头店里挤满了病人,他去哪里休息?他改到柜台里帮师兄包药去了。

过了半日,太阳已升至中天,附近的人家散发出饭菜的香气,医馆里的病人也渐渐少了,钱老大夫总算寻到空闲伸了伸手臂腿脚,就开始哀叫我的老腰哟——”

青云殷勤地将熬好的药膏捧到他面前,然后替他捶起了肩膀这个力度样?要重点还是轻点?”

钱老大夫睨了她一眼说吧,出事了?早就瞧见你鬼鬼祟祟地溜了进来。”

僮儿从柜台后爬起来,趴在台面上说姜可好了,见我累了,还帮我熬药!我跟她说爷爷最近很辛苦,她就留下来帮忙了。”

钱老大夫笑笑,闭上双眼难得青姐儿有孝心,最近是挺忙的,不如你每日都帮忙吧?无不少字这两个小崽子远不如你机灵,总是出,真不叫人省心!”

青云干笑着捏他的肩膀钱爷爷发话,我还敢不来么?只是有一件事,可能要您老人家帮忙……”

钱老大夫挑挑眉啥事?”

“王掌柜那边传口信来,说是有个人来找我,自称是我们家的亲戚……可您也,我病了那几日,醒来后就啥都不记得了,哪那亲戚是谁?我爹娘生前就只跟您有来往,您能不能……”

“帮你认认人?”钱老大夫皱了皱眉头,“这事儿倒没,只是我也不认得你家的亲戚。你爹娘过世前,也就是跟我同行了几日,聊过些无关紧要的闲话罢了。我连他们家乡何处,你父亲

做何营生,都一无所知哪!”

“那……”青云想了想,“那您就陪我瞧一瞧吧,我连父母长样儿都不记得了,但您是见过的,好歹能辨认出来人是不是真的认识我父母。”

钱老大夫只觉得奇怪你这丫头,好象防备心很强哪,平白无故怎会有人来冒认你家的亲戚?”

青云干笑着无言以对,但钱老大夫也没为难她罢了,见一见也好,若真是你亲戚,我得把你生病的情形告诉他们。只是我一会儿还有病人要来复诊,暂时走不开。你先,待我看过了病人再来。”

青云无法,只得应了,告辞了他们继续出城。

西城门外,早前那荒凉混乱的场景已经有了改变。因新县令周康发了话,又有刘谢的面子,县衙工房没多加为难就开出了文书,允许流民们在这片土地上修整新路,并在河上加盖新桥。新路虽然只是简陋的土路,但还算平整宽敞,已有不少载有货物的马车在上面行走。远处曾经是杂木林子的地方,则有人在那里建造新的窝棚或木屋,想必是下山的流民们预备在那儿安家。

青云心想,这块空地拿来安置下山的流民,这没,只是得好好规模,不然一旦回复到乱糟糟的场面,这条路就废了。哪有客商愿意带着价值不菲的货物从一群曾经是强盗的流民身边走过?只怕连一水之隔的同福客栈都要受到影响。

到了河边,又是另一副景象。新建的桥位于河流下游出,河面很宽,但水流平缓,桥的基底是将近一立方米的大石块,桥面又加固、加宽了,完全可以容纳两辆装满货物的大车并排驶过,即使车上载有千斤货物,也不能让桥动摇分毫。林子里的道路也被开辟出来了,前来同福客栈投宿的客商越来越多,连带的城中的客店与大车店也沾了光,生意越发兴旺起来。

这是一条光明的商道,它不仅仅能造福于流民,同样造福于整个清河县,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被毁掉!

青云决定回城后就找干爹说这件事,一倒是忘记了心中的紧张和恐慌,待踏入同福客栈的大堂,她才忽然记起是来干的,一时僵住了。但王掌柜已经面带笑容地迎了上来。

“青姐儿,你可算来了!我们都等半天了,这样迟?”王掌柜高兴地把她拉到柜台前方的一张桌子前,“看你认不认得?这位小曹大夫是你家的亲戚!”

那人背对着她,看起来身材有些瘦削,年纪不大,穿着一身深青色细布直裰,收拾得很整齐干净。待他转过身来时,青云忽然间觉得不紧张了。

这人她见过一回,就是周县令刚到县衙上任那日,她在街上偶然撞到的那个少年。若这人是她亲戚,那还真是巧,但有一件事她可以确信的,就是他也不认识她!

她露出了甜甜的微笑我见过你的,就是那天在县城里,我没看见你从另一个方向走,撞了你一把。”

少年似乎也十分吃惊,盯着她发了三四秒钟的呆,才笑说我也记起来了,当时竟没认出来!”

王掌柜吃了一惊回事?小曹大夫,你跟青姐儿是亲戚,却没见过她?”

“小时候见过一回,那时候她还不会呢。”被人称作小曹大夫的少年笑得一脸亲和,“一晃这么多年了,哪里还认得出来?看来她也不认得我了”

王掌柜释然了,哈哈笑道青姐儿大病过一场,以前的事忘了许多,不记得你也是正常的。你多给她讲讲家乡的事,她兴许能想起来呢!”

小曹大夫怔了怔忘了……以前的事?”

青云见王掌柜先泄了的底,只得老实说这是大半年前的事儿了,当时我父母去世了,我太伤心,就生了病,听人说发了几天热,醒来就把前事都忘了。因此……我是真不认得你,你是我亲戚?”

小曹大夫不知为何,双眼只是盯着她看,沉默着不。

青云心中疑惑,就改问另一件事你一个月前已经到这里了?找到我花了不少吧?无不少字你怎会我在清河?”

小曹大夫仍旧沉默着,这时候门口有客人来了,王掌柜便道你们先坐下,我去招呼客人,失陪了。青姐儿,你倒茶啊。”匆匆迎了出去。

青云就自行在桌边坐下,给倒了杯茶,喝了一口,见小曹大夫仍盯着看,不由得奇怪你了?有不对吗不跳字。

“不……没。”小曹大夫似乎有些沮丧,低头也抿了口茶,“我没想到……你会忘了以前的事。”

“哦……”青云眨眨眼,“不要紧,你告诉我就好了。你是我亲戚呀?是我爹那边的,还是我娘那边的?说起来,我家乡到底在哪里?”

小曹大夫笑了笑,又低头抿了口茶,眼神闪了闪,才放下杯子,淡淡地说其实我只是你家远亲,你父亲的族人听说我要往清河来,就托我帮着打听你一家消息。我原本只你父母可能到了清河,可能是随流民们一起来的,至于别的,就不清楚了。我花了一个月,才打听到你父母曾与这里的王掌柜同行,然后从王掌柜处听说了你父母已经亡故的事。我原本还以为……能从你这里更多的事。”

他把手伸进袖内,掏出一样来你看这个,这是你母亲家的人交给我的,原本是一对,你母亲有一支,听说是常年戴着的,你可认得?”

青云一看,原来是只银凤簪,她好象听马大婶提过,姜青姐的母亲有这么一支簪子,便接了细看。

簪子做工十分精细,小小的银凤不过一寸大小,却连身上的羽毛都清晰可见。凤口垂下的珍珠,颗颗浑圆,最下方的红宝石果然如马大婶说的,象血一样红。

青云心想:这支簪子一定很贵重吧?无不少字而且绝不是一般工匠能做得出来的。

簪身上好象刻着字,她摸到上面有些凹凸不平,拿到眼前细看,认出那是两个小字:碧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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