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网 > 都市言情 > 掌上明珠 > 谈恋爱吧(一)

谈恋爱吧(一)(1 / 1)

23.

嗯,最后罗御宁也来了。

乔茵也来了。

唐佳文也来了。

史诗级的历史大会晤。

悯之大致梳理了一下。

大哥哥带他那个助理回来据说——据说哦——是没有什么私情的,他的助理和家里关系不好,这次因为弟弟彻底闹翻了,助理回不去家,窝在公司里,被大哥哥不小心发现,他就把人捡回来了,大哥哥这个人就是面冷心热,一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经纪人兼助理,义气还是有的。

助理性格内敛,话不多,但是很能干,做菜很不错,一直在厨房帮外婆,虽然来者是客,为了让她不那么不自在,外婆也就没把她当外人,相处还不错。

二哥哥之所以带宁宁回来,完全是歪打正着,宁宁的奶奶和悯之的外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乐团担任大提琴手,是好朋友,但是已经很多年不见面了,这次正好年关回国,因为移居国外,家里没什么亲人了,就想见见老朋友,选来选去,打算在悯之外婆家过年,宁宁本来是要去意大利见爸妈的,这下被指派在国内照顾老太太,那天外婆派二哥哥去接好友的孙女。

……没想到是宁宁。

世界可真小。

至于思思表姐的外国友人汤姆森,虽然是男性,但和表姐丁点暧昧都没有,真的单纯的朋友,还是吃友,表姐去国外的时候不习惯那边的饮食,中餐又做得不怎么样,汤姆森小哥哥是个中国控,搜罗各种中国美食餐厅,两个人口味相近,经常一起吃饭,汤姆森小哥的审美还是偏西方的,喜欢大眼睛高鼻梁的小姐姐,这次来中国,纯粹就是吃而已。

罗御宁最近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他单亲,母亲是很独立很另类的性格,也不太和亲戚联系,是个自由摄影家,常年在外面跑,为了摄影可以燃烧生命的那种存在,她没有过年的习惯,也没有必须要见儿子的念头,现在在法国一个小村庄。他自己无处排遣情绪,最近和大哥哥关系不错,就厚着脸皮求收留了。况且他作为娱乐圈后辈,当然也想见见陆季行本人了,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

乔茵家里从政,每年为了躲避各种花式送礼,总是早早就躲去度假,乔茵是不耐烦跟着爸妈来回跑的,她去年就毕业了,在一家媒体做记者,她自己形容活得像狗一样,失恋了正好给她发泄的机会,怒而辞职了,不过可惜生活没那么多诗和远方,辞职也不一定就是勇气可嘉。她实在是傻的可怜,毕竟已经好几个个月没找到工作了,更不想回家了。这次跟着唐佳文做兼职,没钱房子都退了,蹭在她宿舍里住着。

至于唐佳文,那完全就是意外中的意外,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家庭亲情关系也稀薄,寒暑假都不太回去,都是在外面做兼职赚钱,她是医学院的学生,就找了个在医院大厅做导引的兼职,就是负责给患者领路,告诉对方去哪里排队之类的工作,正好在尤嘉的医院。因为说错话害患者多跑了一趟,结果被举报,然后被上头给骂了,直接不给二次机会地开除了,一个人蹲在大厅哭,悯之的妈妈下班路过大厅认出来是医院新来的兼职生,就问了她一句。

手里没什么钱了,不想回家,爸妈做生意,也不太管她,看见她在家里闲着又该埋怨她无所事事,本来指望做兼职挣些钱留着开学用的,现在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还在学校住,房子还没找好,宿舍楼马上要封闭了,兼职也吹了,狼狈得很。关键是朋友也狼狈,两个人临近年关处在这种处境之中,像茫茫暴雪中无处藏身的两匹饿狼,着实凄凉。

尤嘉知道两个人和悯之一个学校,就问她要不要带朋友去家里吃年夜饭,然后过完年再去找兼职。

唐佳文本来拒绝的,尤嘉就说家里阿姨回家过年了,家里养了好几只猫,过年可能不太能照顾,问她愿不愿意去她家里做兼职,帮忙打扫一下卫生,喂喂猫就好了。当然,尤嘉这纯属生活太滋润导致的爱心泛滥。

然后唐佳文就带着乔茵跟着尤嘉回来了,她这境况,也着实没得挑的,尤嘉毕竟是半个公众人物,也没必要骗她们。

而宋易,是被悯之拉来的,她也考虑过会被大哥哥二哥哥唾弃,但给爸妈打她小报告总不至于。他们家挺好客的,这次这么多人,爸妈应该也不会注意到他!

然后这场历史性的会晤,就这么发生了。

*

度假村在郊外,挨着乡下。

年三十前一天大家开车过去的。

舅舅把自己的房车贡献了出来,爸爸和大哥哥的保姆车也拉了出来,二哥哥开自己的车,悯之说要坐朋友的车一起去。

她先打车去了宋易那里,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箱,在往车上搬东西——他新买的车,一辆平价越野,以他的厚脸皮开着它去面见总统都不带脸红的,这次见悯之父母,倒有点儿怯,家境着实悬殊啊!

悯之扒着后备箱看了会儿,发现他带了很多礼物。

连猫都有礼物。

悯之咦了声,早知道就不说家里把猫也带去度假村了。

虽然可能有点儿奇怪,但过年带礼物也不过分,悯之也就没说什么。

“你就当玩好了,度假村那边挺大的,酒店是我舅舅投资的产业,提前好多天清场了。这次去了很多朋友,大家互相也都不是很熟悉,住的肯定是分开的,除了年夜饭吃饭都不一定每一餐都在一起。所以不要有压力。”悯之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陪我啦?”

她站在车旁边,穿一身毛绒绒的粉色斗篷外套,混搭了顶女巫帽子,围巾绕着脖子两圈,只露出两只眼睛,黑漆漆的,泛着润湿的光泽,亮得晃人眼。

她好像能把什么风格的衣服都穿得可爱,混搭看脸的定律也发挥了十乘十,但她刻意穿得可爱的时候,总是显得过分可爱了点儿。

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要带女儿去郊游的错觉。

“嗯,我知道了。”

宋易揉了揉她的脸,把穿得厚厚的小胖子抱起来搁在台阶上,目光平视她,缓缓笑了,“你去听音乐会的第二天,那晚我彻夜失眠,我一闭上眼就是你和罗御宁一起去吃晚饭的画面,我就想,我到底为了什么。我承认,我很不成熟,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压根儿没考虑或者没认真考虑过未来,交往、结婚,都只是一个单词,我可以随意说出口,因为我就是这么个混蛋,凭直觉做事。越交往我越发现,我是真的在乎你,喜欢你这个人,喜欢得要命。你太美好了,所以我自惭形秽,不愿意承认我配不上你,但我真的,不想让你失望。我虚长你几岁,在你面前,却好像一个任性的想要得到认可所以不断浮夸表演的小孩。还好,最后你没有不要我。我很开心,也真的,很想娶你。”

还下着雪。

天冷得要命。

呼出的白汽给他的镜片蒙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悯之缓缓地把他眼睛摘了下来,他习惯性地眯了眯眼,那张陡然正经的脸因为这个动作重新变得邪性四溢,悯之就笑了,一边给他擦眼睛,一边说:“我知道。”她戳了戳脑壳,又戳了戳心脏,“我感受得到。”

不知怎么的,她好像很了解他,了解他的性格,他的想法,他所有傲娇的情绪,还有柔软但经常被伪装的内心。按说她那样被宠着爱着长大的孩子,没办法理解他的经历。之前偶然听过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的他的人生,对她来说应该是很陌生的可怕的。但奇怪的,她仿佛能感同身受,并且丝丝缕缕地冒着心疼。

那天他在楼下表白,说很多不着调的话,虽然对别人来说,宋易应该是个奇怪的人,他这样的人时而狂傲,时而冷漠,有才华有能力,但性格差劲得很,所以他做什么都不奇怪。但悯之其实是有些意外的。他那样的人,有时候聪明得有些冷漠和自私,就像大哥哥二哥哥一样,这样的人很难去投入一段爱情,对他们来说,爱情就像是调料,可以锦上添花,在合适的时机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去选定一位伴侣,交往、结婚、生子,就好像沿着某种固定的轨迹,慢条斯理地一直走下去就好,拒绝意外,拒绝冲动,拒绝不可控。

也不是说不负责任,只是责任永远大于感情。

宋易其实是一类人,对他来说,爱任何人的前提都是极度的爱自己。

但高调对他来说,意味着把自己摆在审判席上,往后余生,无论他和悯之走到哪一步,无论是他错还是悯之错,人们最先想到的是那天的轻狂和意气风发,是他的高调和低姿态,是他做的所有的承诺和表白。

往后去,他永不能犯错了。

这场关系中,他彻底把自己摆在最低的位置。他那种想把全世界捧出去的心态,实在不像是他那样的人会做的。

他喜欢她,悯之都知道。

从没有一个人给她强烈地直觉,那种没办法在一起不如孤独终老的感觉,她喜欢他的笑——虽然他很少笑,但从来没吝啬过给她。她喜欢他的拥抱和亲吻——虽然总是显得霸道且病态。她喜欢他身上所有的缺点和优点集合成的独特味道,她喜欢他,单纯是这个人。

不是冲动,不是被猎奇心理吸引的错觉,就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他不必是个很好的人,但足够吸引她,适合她。

悯之把眼镜重新给他戴上,冲他笑了笑,“你要不换副隐形眼镜戴?这样很容易雾气。”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笑得这么甜,但看着她笑,总归是件令人无比愉悦的事。他拍了拍她脑袋,“在我卧室的床头柜第一格,帮我拿过来。”

悯之“哦”了声,推门进了屋子。

顺带帮他检查了一遍门窗水电。

再出来的时候,追着他踹他,“你很变态诶,为什么在床头柜放那种东西,还故意给我看!”

宋易一边躲一边回想里面有什么,然后陡然笑了,困住她肩膀,“别误会,宝贝,一整盒,动都没动过,我身心纯洁,无不良嗜好,那玩意儿是周乔送的乔迁礼,我觉得扔了怪可惜的。”

一大盒的……套套。

悯之才不相信呢!

总觉得他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思思表姐说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好色。

是以去的路上,悯之坐在副驾驶上不时看他,跟看变态似的。

宋易起初还在笑,然后陡然把车停在了路边。

已经到了郊外,走的县道,柏油路并不宽阔,路两边是高大的乔木,长长的一条路上,连一个行人的影子都没有。

他解安全带的时候那“咔哒”一声响显得格外的清晰,他猛然俯身压过来看她的时候,那场面也格外的惊心动魄。

悯之猛地吞了口唾沫,吓了一跳,声音都弱了下来,“你……干嘛?”

宋易气得拿拳头砸她身后的车椅靠背,“真想挖开你脑子看看里面在想什么。”

悯之慢慢推了他一下,“我……爸妈虽然是纯情小初恋,但我……还是挺开放的,你又没怪你,顶多觉得变态了点儿,你喜欢我的时候好好喜欢我就行了,嗯,你干嘛这么生气?”

宋易深呼吸了一口气,几乎从牙缝里挤出来两个字,“开——放——?你再说一遍?”

悯之狠狠推了他一下,“哎,你好过分啊,我都说不怪你了,你干嘛这么凶。”

“不巧,我这个人很保守,你以前要是交过男朋友什么的,千万别跟我说。我单身二十多年了,还是个处,第一次给了手,以后或许可以,对我温柔点儿,宝贝。”坦坦荡荡又自信又骄傲地说这种……话,悯之还真没见过第二个。

悯之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

他蹙了蹙眉,“干嘛,我又没骗你,很光荣的事吗?”

他回身,重新扣上安全带,启动了车。

悯之揉了揉耳朵,反射弧跑了整个银河系终于又跑回来,“我只是觉得,这样说更变态。保留点儿美好幻想不好吗?我都没办法直视你的手了。”悯之要看不看地瞥了一眼。

“坦诚相待不好吗?以后结婚了,我可能还得当着你的面挠痒痒抠脚打嗝一周不洗澡,早点儿适应好了。”

悯之想象了一下,“我现在……好想打你。”

“别白费力气了,打不过还要打,我只当你撒娇了,嗯?”

如果不是他在开车,悯之好想锤爆他的狗头啊呀!

※※※※※※※※※※※※※※※※※※※※

小短文。

差不多再有个七八万字就结束了。

很简单的故事。

群像向,配角的笔墨重了点儿,把各种爱情放在一起描写是我一直想尝试的,写一个大家庭也是一直想尝试的。

这篇文和以往都不太一样,也暴露了很多不足!写东西的人总会不自量力或者狂妄地想写点儿自认为不一样的东西!但摸索着前进,自己也不知道效果究竟如何。

如果大家喜欢,就看下去,不喜欢就下一本见~我尽我目前最大的能力去完成,如果有不足,是我学习和审视自我的方向,但那要等我完成后才能总结经验和教训了~

很感谢你们陪我成长,但不喜欢不必勉强,我会一直写,或许以后再相遇,你会遇见一本满意的,所有一起走过路的人,我都很感谢。

话痨的我,一本正经起来总是显得讨人厌,就这一次啦~

比心~

喜欢掌上明珠请大家收藏:掌上明珠更新速度最快。

最新小说: 新婚临时加彩礼?这婚老子不结了! 高武:一枪弑神,从万倍收获开始 国运暗区:只有我能选择出生点 高武:大限将至的我,背棺出征! 人生逆袭从被绿开始 腰子被噶,我移植了仙人五脏 下庄生活 录笔无三 从死宅到土豪,只需要几个本本 全能战神到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