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德见林蓬对自己口中的“十大剑圣”很感兴趣,便坐下来说道:“在十多年前,那时的欧罗巴大陆还算局势稳定,所以就有一些好事者闲着没事就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榜单,其中就有这个十大剑圣,而且这十大剑圣排行榜也是大家最看重的一个榜单,因为能够上这十大剑圣排行榜的人,无一例外都是欧罗巴大陆上鼎鼎有名的存在,要么是某某王国的将军或者宫廷侍卫长,要么就是某个雇佣军团的团长,总之这些人本来就非常有名,所以在十大剑圣排行榜的风声放出去的时候,很快就出现了前三十强的说法。”
“不过林蓬你也是知道的,欧罗巴大陆的面积可不算小,而且大大小小的王国公国到处都是,有些地方你想入境可是要费一些时间的,所以想要走遍各地去拜访那些用剑高手可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不过有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年轻伯爵倒是对这件事情非常上心,因为他的一个叔叔就在这剑圣排行榜的前三十名中,所以他和自己的叔叔商量好了之后,便开始周游欧罗巴大陆,和各地的用剑高手进行比拼,最后得出了这一份可以让大部分人信服的十大剑圣名单。”
“不过怎么说呢,这份十大剑圣名单上的人在当时都已经三四十岁了,而且他们本身就从事着一些危险的工作,要么是带病征战沙场,要么就是在宫廷内警惕敌人的袭击,所以到了现在,我想这十大剑圣也就能剩下一两个人,不过这一两个人十有八九都是用大剑的,因为他们的身体素质要比其他人好的;所以在十大剑圣排行榜出来的时候,引起的最大争议就是有些人觉得大剑不能算是剑,应该和斧子,锤子,狼牙棒一起被划分到重武器。”
听到熙德这么说,林蓬不由得看向了自己的大剑,点头说道:“是啊,这大剑和其他的剑比起来是要特别了一些,而且有一说一,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大剑和其它剑比起来还是挺占优势的,因为其它剑的品质如果不过关的话,是很容易被大剑给破坏的;所以在我们东方大陆就有这么一句话——一力降十会,而且我们东方大陆那边也有不少用剑高手会选择大剑。”
“一力降十会?”
熙德琢磨了片刻之后,点头说道:“这句话说的好啊,就算是剑术再高超的人,也很难顶得住大力士的全力一棍;在几年前,我还在宫廷里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个剑术水平还不错的贵族,非得去和一个两米多高的奴隶打一架,结果他前期还能占点优势,结果后面就一个不小心,便被那个奴隶一棍子扫飞了出去,要不是他在最后时刻还用剑挡了一下,恐怕他就要碎很多骨头了。”
说到这里,熙德突然笑了笑,继续说道:“回头我可以带你去见见那个奴隶,他在赢得了与那名贵族的决斗之后便成为了一名自由人,跟着我去参加了好几次战斗,所以他和我的关系还不错,而且他现在也是用大剑做武器,到时候你们可以……”
“算了算了,我还是别去自讨苦吃。”
林蓬连忙摆手说道:“我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所以我觉得我是不可能打得过熙德你口中的那个大力士;不过话说回来了,熙德你真不打算回去吗?”
“回去?怎么回去?”
熙德苦笑着说道:“如今我可是被国王下令给驱逐出境,现在能够留在王国境内隐姓埋名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国王他肯定是知道我还在国内的,但是却默认了我这么做,说明他还顾及着当年的情谊;而且说句老实话,我觉得国王已经对我很好了,因为抛开其他的暂且不说,我当年可是差点让他当不上国王,所以他没有直接把我给干掉就不错了。”
“那还不是熙德你在民众之中的声望非常高,所以他才不敢真的拿你怎样。”
作为一个了解熙德生平的人,林蓬很清楚阿丰索六世其实是很想干掉熙德的,只不过当时的熙德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宫廷,声望都突出一个字——高,所以他也只能选择将熙德流放出境以泄私愤。
“唉,我……”
熙德的话刚刚出口,远处突然响起的一阵马蹄声让林蓬与熙德都同时警觉了起来,因为林蓬与熙德如今的所在地是位于王国边陲的一个小镇,而且这个小镇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简单的来说就是一年到头,都不会有超过两位数的外来者进入小镇,那怕他们只是在赶路的时候想要歇歇脚,吃个饭什么的,所以熙德才会选择这么一个小镇进行隐居。
最重要的是,熙德作为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外来者,在和自己的妻子来到这个小镇时,可是很不受当地人的待见,所以熙德就算是花了不少钱,也只买下了小镇边缘的一块土地……按照熙德的说法,林蓬是他最近三个月以来唯一见到的外人。
所以,这马蹄声的主人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来找熙德的,因为再往这个方向往前走,很快就能看到大海了。
“林蓬,如果有问题的话你就骑着我的马离开这里,因为这些人很明显是来对付我的,如果他们对我有恶意的话,我可不想连累你。”
熙德拔出一边的长枪,深呼吸了一口气之后继续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够带上我的妻子,她会告诉你去哪的,到时候你只要把她送去目的地,她就会给你一笔钱离开伊比利亚半岛。”
林蓬摇了摇头,拿起大剑说道:“我们东方大陆还有一句话叫做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现在肯定是跑不了了,所以还是和熙德你一起拼一把。”
林蓬话音刚落,五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便出现在了林蓬与熙德的眼前。
“大哥,我们来晚了!”
为首的骑士脱下头盔,翻身下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