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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岑先回去自己曾经住的地方,见大家平安无事,也放下了心。
他住了两个多月,心情也平复得差不多。遣散了他们,也把店给转卖了,大部分的钱也分给了大家,自己留了一些用的。
本想把住的屋子也卖掉的,但见店中有一对母子无处可去,就把屋子留给了他们。
他一人一马,背着一个简单的包袱就离开了。一个人本无去处的,就决定先往榕城,时间有一点早,但是去住一段时间,或者找点事情做也好。[
红岑一身月牙长衫,面如冠玉,俊美绝世,出色的外表,不论走在哪里都是格外吸引人的,引来众多女子媚目传情,暗送秋波,但又不敢太出格。
红岑每碰到这种时候,往往是视而不见,能避则避的。
有时,也想衣着得普通一点,但是,深谙人情世故的他明白——越普通越麻烦多,给人抢去馆里卖了,也极有可能。
举手投足之间,那一身贵气,心怀鬼胎的人反而会忌惮其身份,不敢随意放肆,生怕一不留意招呼了麻烦,引来杀身之祸。
京城中的事,红岑多少也听说了一些。
影儿没事,过得很好,心也安了。有人说,若你真爱着一个人时,不管自己是难过还是开心,想起他(她)时都会莞尔一笑的。
红岑走走停停的,用了两个月方来到榕城外。
中午,进来榕城。
榕城不大,也不算繁荣,但平时城里的人安居乐业的,民风极佳。
牵着马,步行了一段,每天一处,他都习惯查看一翻,看看和别处,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兴趣,也算是打发时间的一种举动吧。
看着人来人行,陌生的旅人,沧然的扬扬的嘴角,他何偿不是其中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