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绾绾放出神识,探查到了向阳大队的必经之地,埋伏了十个凶神恶煞,每个人身边标配一把大砍刀,以及一只烈性恶犬,估计是狼狗与狼所生的混血狼,野性尚存。 这些人与恶犬的周身都缠着怨气,可见身上背负着血案。 福崽:“主人,是吃过人的混血狼,毁尸灭迹的工具,前面的路是回向阳村的必经地,牛车绕不开,除非放弃牛车去爬山。” 这会儿了,赵国明父子和其他知青原地休息了。 下乡路上,郑诗灿一直小心提防白莲绿茶,凭她三年来的经验所得,甘琪梁馨绝对会加倍报复她和绾绾。 依稀记得梁馨叫嚣过派出所的副所长是她舅舅好友,现在她们不是落入狼窝了?父母远在泸市,远水救不了近火,梁馨想整垮他们,分分钟的事。 “绾绾,我听邻居说,知青点都是睡大通铺,我可不想跟绿茶她们一起睡,万一她们半夜整我们咋办?” 顾绾绾收回神识,“那就自个住,兜里有钱没必要委屈自己。” 郑诗灿脑子里灵光一闪,“我这次下乡带了很多钱,你说我们跟村民租房,还是买个房子?那些老知青不知好不好相处?起房子好像不是很贵,要不要我请人盖个房子,咱们一起住?” 顾绾绾不假思索地回,“我会盖房子。” “真哒,绾绾你真棒,什么都会呀!”郑诗灿不得不佩服顾绾绾的动手能力,有她在身边,下乡之路真是安全感满满。 胡稚铭着实惊呆了,就没见过顾绾绾不会的,“我觉得咱们还是先问问大队长,咱们下乡还要干农活,又要操心房子,可能会吃不消。” “哎呀,早知道我就把自行车寄过来了,我们就不会那么累,我这辈子还没走过这么长的路。”郑诗灿捶了捶腿,本来她早上还穿着小皮鞋布拉吉,出发前绾绾提醒她换了。 幸好换了一身休闲宽松的衣裤,一双平底鞋,不然脚得磨皮走废。 瞧瞧甘琪梁馨那蔫了吧唧的挫样,穿着带跟小皮鞋和布拉吉,典型的爱美不要腿,也不怕风大走光。 顾绾绾觉得郑诗灿还是太单纯了,得加紧进度给她洗脑,“你有自行车,当心曾季良抢你的!” 赵国明看到这群娇惯成性的知青,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他本就不同意接收这批知青,知青点都住不下了。 生产队不富裕,还要分粮给外来知青,一下子多了好几张嘴,压力太大,搁谁谁受得了。 这年头大队长不好做,为了这事,队员们成天抱怨。 他能怎么办?他也嫌弃这帮弱不禁风的知青,干啥啥不会,吃喝拉撒第一名。 跟在顾绾绾身边学习,郑诗灿看眼色的功夫见涨,“大队长好像看不惯我们,他会不会给我们穿小鞋啊?我们要不要贿赂一下,走走人情? 顾绾绾想起昨晚的卦象,忽地意味深长地笑了,“穿小鞋?等会儿他就要欠我人情了!” 不过人情世故,她还是懂的,伸手进包包,从空间调出一包大前门。 在其他知青没注意之际,悄摸摸塞到了赵国明的手里,“大队长,来一根呗。” 赵国明低头瞅了眼大前门,不由得愣了一下,原则上他是该拒绝顾绾绾的‘贿赂’,情理上他这个老烟枪招架不住大前门的诱惑,平日里他抽的都是八分钱的便宜烟,哪里用得上大前门这么奢侈的烟,一包得三毛六呢。 一般都是公社领导在用。 这个女娃子,能处! 他迫不及待抽出一根烟,想抽又舍不得,于是将烟夹在耳朵上,闻闻大前门的味道也是极好的。 顾绾绾自我介绍一番,“我叫顾绾绾,京市来的,请大队长多多指教了。” 郑诗灿和胡稚铭默默竖起大拇指。 一包烟拉近了不少关系,赵国明是个人精,心知女娃子有所求,但烟都收下来了,不好意思不帮人家,“顾知青,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前提是不能太过分的事,比如不上工之类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他懂。 顾绾绾答非所问,“我跟大队长问件事,向阳村高乐凤家是不是有对两三岁龙凤胎?” 赵国明怔了一下,而后点了点头,“小女娃我只见过一次,男娃我好几天没见过了,高乐凤不许他出门,那娃儿挺惨的,好像父母都不在了,才会寄养高乐凤家,你问这做啥?” 赵国明的儿子忽然出声提醒,“高乐凤的丈夫叫杜永泰,据说他们家有亲戚做官的,村里人很少人敢惹他们,顾知青,你没事别找他们,会吃亏的。” 高家?杜家?莫非又是什么旁支? 一丘之貉罢了。 顾绾绾面色平静无波,看不出半点喜怒,“如果哪天我和杜家发生冲突,还望大队长不要偏袒杜家。” “为什么?”赵国明皱眉,身为大队长,有责任调解队员之中的恩怨,一旦丑事闹出,势必会失去评选优秀大队的资格。 “有仇。”顾绾绾言简意赅。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