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都是一如既往的阴日绵绵。 人们常说蜀都的人皮肤白皙,常年待在这样的天气之下,皮肤当然白。 楚妈整理收拾着行李,要去魔都待几天,需要各种日常用品。 楚方外婆也在旁边整理衣服,说道:“女儿,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不行!”楚妈鼓着嘴巴,“我们走了只有你一个人在家里,我放心你。你这么大了,本来爸爸都已经离开了... ...” 说着说着,楚妈眼眶泛红,见此情况,楚方外婆连忙安慰:“好好好,我和你们一起去。” “好的,到了魔都,我带你去那些大医院检查身体,我和乖乖都说好了... ...” 楚妈止住情绪,旋即唠唠叨叨,说着到魔都的事。 楚妈将所要带的物件装进好几个箱子里,有洗漱用品、衣服还有一些土特产和小礼物。 楚妈为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楚方、楚亦、高若云、钟平,哪怕是有些矛盾的儿媳妇也有礼物。 她自认为是个有礼貌的婆婆,不能那样小气。 吃了午饭,楚妈拍了下额头,骑着‘小电驴’往山上而去,到了楚方外公墓前,坐在前方,烧着纸钱,轻轻说道;“爸爸你在那边还好么?钱够花么?假如不够你给我托梦。我要去魔都了,好几天不能来见你,你别生气。” 轻吸一口气,说道:“爸爸,我最了解我的,一旦面临大事,我便会紧张,而今天我很紧张,紧张见到钟庭月爸爸妈妈... ...” 楚妈心态没有外表那般轻松,拘谨得很。 这场会面可是关乎楚方下半辈子的幸福。 楚妈一个人说了好久,将心中情绪吐露出来,心态好多了,旋即站起来,一边拍屁股,一边说道:“爸,明天我要走了,几天之后才能来看你,你多保重。” 说完,楚妈蹦蹦跳跳的,骑着‘小电驴’下山,一阵轻风随之拂过,撩起树枝晃动。 ... ... 中原的二老也在收拾个人物品,也是打算明天前往魔都。 高若云忙忙碌碌,而钟平则是翘起二郎腿,刷着短视频,前者气不打一处来:“你能不能别一副老爷模样,给我帮帮忙,冰箱里有铁棍山药,你帮我拿出来打包,小楚喜欢那东西。” 铁棍山药是中原特产,不仅烹饪美味,而且有补脾养胃、生津益肺、补肾涩精的功效,被誉为“滋补佳品”。 楚方对那玩意很喜欢。 强调一下,并不是因为补肾,而是炖肉很美味。 “对了,还有那个信阳毛尖,我记得楚方爸爸喜欢喝茶。”高若云指挥着丈夫。 “你不是对楚方妈妈有意见吗?”钟平说道。 “对楚方妈妈有意见,又不代表对别的人有意见,你脑子是二极管吗?”高若云斜视了一眼。 她确实对楚妈有几分意见。 凭什么针对自己闺女? 凭什么将钟庭月认作‘天煞孤星’?那可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容不得诋毁。 要不是因为自己闺女确实喜欢楚方,加之楚方为人好,照顾着他俩,否则她才不愿意闺女嫁到楚妈那里当儿媳妇。 在高若云眼里,楚妈就是位天真而迷信的人,说白了没经过挫折,被惯坏了。 “那你又为什么给楚方妈妈买了丝巾?” “关你屁事!” 问题怎么那么多呢? 钟平笑了笑,陪着妻子收拾物品,到了天黑,高若云又去向隔壁邻居叮嘱,接下来要去魔都几天,邻居照看着家里。 听闻要去魔都,邻居为之羡慕:“魔都,那可是国际大都市,我一辈子还没离开过中原。” 高若云甩着手,不以为然:“嗨,没多大了不起的,房子高点,车子多点,人多点,和咱们这里差不多。” 高若云到过魔都,因此并没有什么滤镜,在她心中比不了自己几亩地。 “你真是享福哦。”和邻居聊着天,来了几位同庄子的朋友,大家闲散着聊天,“大闺女有能力开了工作室,而且选择的男朋友也是公司老板,你下半辈子有享受不完的福分。” “就是,你家祖坟真是冒青烟了。” “听我闺女说,月儿那男朋友身家起码上亿,好多的钱嘞......”杨美娜亲娘从闺女口中听到三言两语,羡慕得很。 高若云说道:“楚方倒是挺好的,但......没你们想象得那么简单。” 她有些忧虑,倒不是因为楚方,而是楚妈,显而易见那是位难搞的角色 ... ... 翌日,钟庭月一早便起来了,前往工作室,召集下属开会,旋即将工作布置下去。 双方长辈到来,她自然专注于接待长辈,至于工作先放一边再说。 其实从本质来看,钟庭月是位传统的女子,有能力,有事业心,对工作极具热爱,希望实现自我价值,但假如工作和家庭有冲突,她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家庭更高于工作! 工作交代完,她便没有多待,旋即离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