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六级的乡村城市。 不是很有名的城市,但在我的脑海里,它装载着任何事物无法代替的回忆,我爱我的故乡,但是这个艹蛋的社会,把什么东西都带上了$的符号。什么都是可以用钱来购买的。更让我铭记终身的是,我的初恋情人就因为我没有钱,而放弃了我。 这些时刻萦绕我心头的酸楚,埋藏在了这片有千万年历史的土地上! 我无奈的低下了我高傲的头颅,我没有走向未来的前路了,我不知道我可以走什么样的道路! 我的人生改变了。我一个拥有大好年华的共青团团员,就这样默默的告别了这个世界。 我无所事事的走在马路上,信步到了古玩一条街,路边的各个摊位上,各有买主问询着。 我随意向东走着,突然,路边窜出一只狗和流浪猫打起来。 狗想以自己的体格冲倒猫,猫则以自己的灵巧逗弄着狗。 猫狗狂叫着缠斗在一起。看得我心头火起,但周围的人似乎没有反应,我就地捡起脚边一个饮料罐,向打斗的猫狗扔去。 此刻,天边一阵乌云压过来,而被我扔的饮料罐打散的猫狗,同时看向我,不知是我恍惚了,还是眼花了,我居然在猫狗的眼里看到了笑意。 我定睛再看,猫狗居然无影无踪。 我犹疑不定走到猫狗打架的地方,仔细搜寻,发现了一小截黑油油的木头。 我捡起来,木头脏兮兮的,但重量绝对超过目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我兜玩着这节奇怪的木头走回出租屋。 天空满满的黑云压顶,给人无法抗拒的压力。嗯,早早回家才是好的。 回到家里,季零身心俱疲,那种从内心到身体的疲累,几乎让他散架子一般歪倒在床上。 而他不知道的是,当他把黑油油的木头带走后,古玩街上空的天慢慢变的明亮起来。 为了未来的生活,他不得不放下所有的高傲,为了生活,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来用,可就因为高昂的彩礼钱,给了他狠狠一个现实耳光的击打。 为女朋友花光了他奋斗5年的财富,结果竟然是这样的无语。 女朋友没有站出来说一句话,没有一句解释。就让他独自面对一众亲友的嘲讽和议论。艹 季零自嘲的笑笑,就这样吧!感情就是一件让人无法放弃的自己的习惯吧!? 为了生活,把自己的所有投入进去,但是没有得到一点点的回报。 一切美好 只是昨日沉醉 淡淡苦涩 才是今天滋味 想想明天 又是日晒风吹 再苦再累 无惧无畏 铃声响起,季零的大学同学,粉笔的电话来了。 小季子,在哪里啊?有没有想起大爷啊? 喂,粉笔在哪里,过来我的宿舍,陪我喝点酒,我他妈今天失恋了,不过你来的时候要带上钱,我口袋里没有一毛了。靠! 好,好,我知道你个叼毛为了女朋友把自己的毛都扒光了,我就到。 20分钟后的,粉笔到了,粉笔是季零的同学,原名叫封斌,后来叫着叫着变成了粉笔了。 粉笔身高180,有点小帅,家里是开服装厂的,为人豪爽大气,尤其对季零的脾气,两人从大一到大四都是舍友。 拍了拍季零的肩膀,老季,走了,再失恋也要吃饭吧,不管什么事都要吃饱了再来啊。 跟着粉笔来到了街道边的大排档,要了一份炒米粉,一份凉拌猪耳朵,一份卤味鸡爪,啤酒一件。 季零对着粉笔说,那个女人难道就没有一点感情吗?对我的所有付出全部无视。 粉笔说:“兄弟,醒醒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这个艹蛋的世界,男人可以没有帅气的容貌,可以没有标准的身材,但是不可以没有money,money! 兄弟,来走一个,喝了这杯酒,你就跟我走,忘记过去,开创自己的神话,让过去滚蛋吧。 好,来,碰一个。 断断续续,两个人把一件酒喝完,季零也不知道什么时间回的家,迷迷糊糊间爬起来去喝水,不注意打烂了水杯,失神中拾起烂水杯,没注意被玻璃划破了手指。 随便抹一下,又碰倒了古玩街上信手捡的脏木头。 季零拿起脏木头看了看,握在手中,走向厨房。他没有注意到,木头沾上手指的血,闪烁出黄色的光点。 逐渐的屋子里越来越明亮,季零感觉头脑晕了一下,便倒在了自家厨房门前。 一阵鸟鸣声,唤醒了季零。他伸了伸懒腰。 坐了起来,今天的空气真好,吸到口腔里,有点甜甜的味道。 睁开眼睛,满眼都是茂密的树林,和绿油油的草地。这是哪里? 季零出现在了野外,为了观察目前的情况,季零爬上了树。 他爬上的树有8米高。 当他爬上树时,才发现,周围一片全是森林。 而且他爬上的树并不是最高的。 当前目测二三十米没有一点动物和其他人类。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