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大家觉得好像也还可以了。 李桃一直纠结的点,就在于她想要守护住她家姐姐用命争来的工作。 如果把工作带着嫁去苟家,她甚至没有三年之约的束缚,不用担心三年生不出儿子,被冼家密谋害命。 这份工作就踏踏实实稳当的一直在她手里了,比在冼家强得多。 大妈们察觉到李桃已经动摇,加大了劝她的力度:“你看冼宝根这人一根筋,到时候说不定半夜给你掐死了,还不如跟着人家富贵,啥都不用操心,多好。” 她们是真的出于好心,说的话也很可能成为现实。 李桃就算武力值再强,她也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根本不懂人情世故的弯弯绕,在人生的岔路口上迷茫。 冼妈知道她在犹豫,推了一把:“儿子要不算了,咱忍忍,跟李桃将就过吧。” 听见这话的冼宝根疯了一样的挣扎:“我不,我才不要你这个破鞋!你要是敢进我家门,我马上掐死你!有本事你别睡!” 他完全忘了自己睡了马大壮的媳妇的时候甚至以此为荣,跟兄弟吹嘘了一阵。 轮到别人睡他媳妇的时候,他却崩溃了。 眼看他这个样子,李桃知道自己回冼家的机会不大,她颤抖着声音说:“我要是走了,大丫怎么办?” 听她这么说,所有人都知道她已经开始妥协了,纷纷松了口气。 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重要,谁愿意家属院里天天出那些狗屁倒灶的白事? 冼妈见计谋得逞,嘴角一翘:“放心好了,大丫毕竟是我们家的长孙女,肯定比你这个不亲的姨妈疼她呀?” 亲姑妈,假舅妈,半真半假是姨妈。 世人都觉得姑妈才是最亲的,姨妈的疼爱算什么东西? 苟富贵眼见自己马上就要得个媳妇,眼神看向了冼妈,两人互相点了点头。 他得意地伸手把李桃一揽,一副痞子浪荡样:“行,那你去收拾收拾两件衣裳,跟我回家吧。” 听他的意思,两人都不需要婚礼那些繁琐的礼节,铺盖卷一卷,去他家睡了就是苟家的女人。 李桃哪里肯? 这跟无媒苟合有什么区别,她坚决不同意,觉得自己是清清白白跟着苟富贵的,起码要走个形式。 这正中冼妈的下怀:“侄儿,不是姑妈说,你结婚是大事不能这么草率,好歹要摆两桌,请大家吃个酒。” 苟富贵嫌麻烦,并不想给李桃一个农村的女人这么大的面子。 冼妈这时候就装作好人,一直劝:“你听姑妈的,姑妈还能害你不成?酒席一办,亲戚好友来看一看,也有面儿不是?” 苟富贵想了一下,这么一说也对,他办几桌简陋一点的酒宴,还能收个份子钱。 冼妈又贴心的说:“对了,李桃她毕竟家里离得远,就从我家出嫁算了,我把她当女儿看的。” 冼家几个妹妹在家里的待遇可不算很好,冼妈说把李桃当女儿看待也没错。 杨三娘在旁边嘟囔了一句:“可不是当女儿?这不就是把女儿给卖了个好价钱?” 旁边的人捅了她一下,让她别乱说话。 现在这场面好容易把李桃劝住,要是再闹起来可不得了。 李桃本就不想面对姐夫变丈夫的尴尬局面,又被苟富贵阴差阳错得了身子,一咬牙决定嫁过去。 现在这局面步步紧逼,也轮不到她想别的招来破局。 去报jing,说自己被迷奸,她觉得太丢脸了,全城都会知道自己的糗事,名声扫地的情况下被人指指点点还不如死了呢。 而且到时候苟富贵倒打一耙,说两人偷情,这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 就这样,苟富贵用一份工作定下了李桃,她这两天先住在冼家,两天之后从冼家嫁去苟家。 最近的好日子就在两天后,正好周天休息,他们这事当然是越快越好。 冼妈总算送走这个儿媳妇,难掩高兴的对大家伙说:“到时候大家别忘了来吃酒,我送李桃出阁,大家都来啊。” 县城里嫁女儿是件喜事,一般来说,越多人越热闹越好。 人们认为这样的话能人丁兴旺,一般来说,家属院里大家没什么事的话,也会去给点面子捧捧场。 在场的人吃足了瓜,纷纷散去。 奸/情男主角苟富贵也走了,冼妈正在安抚儿子冼宝根,看到人群中的张及第笑着招呼了一声:“向家的,到时候来喝喜酒。” 张及第可没忘这个人的第一任媳妇叫李丽,把他家恶心的不行。 于是打了个哈哈:“祝你家新婚快乐啊,我家都没空,就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