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隔壁的梁家,梁大牙也是战战兢兢,这个时候他才觉得儿子的“先见之明”是对的,幸好自己儿子提早躲了出去,要不然指不定昨晚就被提溜了出去,到时候挂个牌子,搞一个街头游行,那梁家的脸可就丢大了! 河水街有好几个平时在街头流窜的小混混被抓了,罪名五花八门,有因为与邻居王大妈骂街的“流氓地痞”,有与李大爷发生争执的“坏分子”,也有贩卖南方物件被抓的“投机倒把分子”。 很不幸,呆在宜城的胡老四也被抓了,他的罪名是“投机倒把”。 他前段时间跟着梁山赚了不少钱,不甘心这日进斗金的买卖就此放弃,看见梁山关了铺子南下避难,当时心里还嘲笑他们听风就是雨,放着好好的钱不赚,非要跑外头瞎咋呼。 没想到现在自己却身陷囹圄,现世报呀!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他肯定会对梁山说:我一定跟你去深州走走。 街头…单位,甚至学校的墙头,都贴满了白底黑字的红布告,打着“红叉”的布告刺激着人们的眼球。 今天王某某因为流氓罪被枪毙了,明天李某某因抢劫罪被枪毙了,几乎每隔几天就有红布告贴出来。 然后就是呼啸而过的囚车,上面是插着标牌的罪犯,在“呜呜”的警笛声中,在全副武装的武警护送下,押送刑场,执行枪决。 今天的刑场有些特殊,它在县城的的西边后山上。 刑场是临时设置的,在后山的一块平地上,旁边是四处散落的坟堆,这些都是几百年来县城人历代祖先的“集中地”。 在宜城人的眼里,这里其实就是传说中的“乱坟岗”,无主的坟墓到处都是。 或许是因为这些光秃秃的坟堆有碍风化,很早以前政府组织学生对这里进行了绿化,种植了大量的柏树。 现在,这些昔日的小树苗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遮天蔽日的绿柏带动阳光在坟堆上面若隐若现,树枝在狂风吹风拂下沙沙作响,配合着这些散落的坟堆,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国人似乎都有“围观”的陋习,即使是渗的发慌的“行刑”,一大早就有人来抢占位置,旁边的山头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群,都是一群吃瓜群众,就连谭震也不例外。 政府似乎也默许了这一点,或许他们需要用这种方式“告诫”县城的百姓,一定要安分守己,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 “呜呜”的警笛声响起,囚车已经开了过来,卡车上站满了挂着纸牌的囚犯,有男有女,当然,他们不全是要执行枪决的,有些是来“陪绑的”。 政府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以此教育那些尚不至死的犯罪分子,让他们领略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 卡车上的武警已经下来四处警戒,他们端着56式自动步枪,警惕的看着旁边每一个企图靠近的人。 不要以为这是在开玩笑,你只要越过警戒线,人家真的会开枪,哪怕你是出于好奇。 胡老四今天也幸运的“陪绑”了,当他被押上囚车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要被枪毙了,吓得腿都软了。 他心里想,我只是投机倒把,罪不至死呀,凭什么要枪毙我?我冤呐! 他拼命的喊:“冤枉呀”。 可是没人理睬,随行的警察厌恶的看了他一眼,拿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破布,直接堵住了他的嘴,那莫名的味道,熏得他只想吐。 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山地的高坡上开始宣读法院判决书,审判员抑扬顿挫的声音通过高音喇叭在县城上空回响: “陈某,男性,汉族,现年23岁…籍贯地为南湖省宜城县城关镇商周村人…于1982年2月4日在宜城县城关镇菜市场伙同他人殴打抢劫他人财物,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现根据XX国家刑法规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令,宜城县中级人民法院…” “王XX,女,汉族,现年16岁…籍贯地为南湖省宜城县岩市镇胡家村人…于1981年3月5日,在该镇红牡丹舞厅伙同多名男性青年团伙作案,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从事色情服务,以获取暴利,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现根据…犯流氓罪,强迫他人卖淫罪,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中午十二点,正是艳阳高照的时候,按照国人“午时三刻”斩决犯人的传统,现场指挥宣布行刑开始。 所有犯人都被押赴指定地点,“陪绑”的也不例外,他们跟判处死刑的罪犯唯一区别就是他们没有带头套。 他们被勒令站立一旁,每一个死刑犯旁边都有一个观刑的犯人,旁观整个行刑过程,接受“再教育”。 执行枪决的犯人被押了上来,每名死刑犯后面都有一组人,有四个武警,一名主射手,一名副射手,两名武警负责站立左右,按住犯人。 一般人都以为枪毙就是把犯人绑在木桩上,然后瞄准射击,其实不是这样的。 当时的行刑是由两个武警按住手臂,主射手负责用枪抵住犯人脑袋,再开枪射击,如果犯人没有死,再由副射手补枪,一直到打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