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在动物世界之中,狡猾、凶残、团结,通常都是集体出动。
超过五头的小分队,就由头狼带领,当三五成群的小分队组成过百的大狼群,就由狼王统领三军。
狼王在群体中起到领导的作用,拥有野心、胆识、霸气和谋略。
在狼王和头狼的带领下,狼群虎啸山林,所过之处,让天地为之变色。
陈世贤想要打造的,就是如同狼群一样,团结,机警,凶悍,绝对专业的彪悍团队。
“战狼!”
爆珠等人目光灼灼,念叨了两句,感觉内心热血汹涌。
没错,他们就是战狼!
是充满野心、野性,凶狠,团结的战狼!
这一刻,大家对于团队,有了更深的归属感。
这也是港岛社团,为什么要搞出入会仪式,斩鸡头,烧黄纸,拜关公。
还要发誓,以各种帮规约束众人。
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洗脑,是一种统治手段,能让人对社团更有向心力。
这就是组织的力量。
爆珠迫不及待地美道:“贤哥叫狼王,那我要叫头狼!”
“爆珠,人不能这么无耻,你怎么不叫色狼?”
阿荃没好气地怼了一句。
爆珠这才觉得失言,除了陈世贤这个狼王,队伍里要论头狼,那必须是邱刚敖啊。
再怎么轮也轮不上他。
一时激动,忘了这点了。
他有些害臊,连忙看向邱刚敖,谦让道:“还是敖哥先来。”
邱刚敖表情冷酷,没有多余的话:“我叫苍狼!”
“我叫山狼!”阿华。
“我叫野狼!”阿荃。
爆珠纠结了片刻,绞尽脑汁,才开口道:“我爱财,那我就叫贪狼吧!”
众人确定好行动代号,就开始分头行动。
爆珠接过陈世贤抛过来的车钥匙,兴奋地坐进驾驶室,帮忙揸车。
陈世贤买的这辆代步车,是丰田世纪,价值三十万,黑色的车身,车头大气,很带感,低调奢华,刚刚好。
“贤哥,都说车是男人的小老婆,开出来代表的就是排面。”
“这车好是好,就是太低调,不搞劳斯,也搞辆平治,才能配上你的逼格,多气派!”
爆珠一边开着车,一边与陈世贤闲聊。
“小老婆,从来都不嫌多的嘛。”
“谁规定,开了丰田,就不能买劳斯,不能搞平治了?”
“只要不是马自达,以后有钱了,各来一辆,又怎样?”
陈世贤摁下车窗,看着窗外出现大片大片的熟悉的农田,明白已经进入新界的地盘。
只有在新界这些乡下,才能看到农田,其他地方,到处都是高楼大厦。
“卧槽!”
爆珠一拍方向盘,感觉打通了任督二脉:“贤哥,还得是你啊,霸气!”
“喜欢白莲花,不耽误喜欢红玫瑰,栀子花,各有风味啊!”
咂咂舌,要是有条件,什么美女不想搂一手。
接着,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微微侧脸问道:“不过,为什么,不能买马自达?”
“因为开马自达塞车,丢份啊,扑街!”
陈世贤笑骂道。
爆珠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虽然有些不明白,但是贤哥食脑的,说出来的话,总归不会错。
他默默的记下这一点。
什么车都能买,就是不能买马自达,大佬说了,这个车是个扑街车,塞车来的!
黑色轿车七转八转,来到了陈氏围村,村坊前。
还未进村,一名身穿褂衫,个头高大,气质彪悍的中年男子走过来。
将车拦了下来。
“贵和叔伯。”
陈世贤拉下车门,热情地叫了一声,拆开烟盒就开始递烟,递火。
面前的男子叫陈贵和,是村里刑堂的掌事,负责村里安全和惩戒工作。
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就会形成规矩,村里也一样。
宗族礼法就是村里的法律法规。
“贤仔!”
陈贵和刚才看到面前,西装革履,坐着轿车的陈世贤,不太敢认。
等陈世贤主动开口,这才笑容灿烂地接过烟,打招呼。
寒暄了两句,点燃烟后,他豪爽地道:“咱们围村仔,也是有骨气的,皇粮塞牙,不吃也罢!”
“既然回来了,今晚不走了,我叫你花婶斩鸡,煲汤,今晚在我家食饭!”
“多谢贵和叔,我今天来找阿公有点事,饭下次再吃。”
陈世贤面对热情的陈贵和,连忙说明来意。
“行,阿公在堂屋,我放你们进去,你先办正事。”
陈贵和也没有纠缠,立马拉开大铁门,将陈世贤他们放了进去。
爆珠根据陈世贤的指示,将车开到一处堂屋面前。
整座屋子,占地很大,中式风格,古香古色,花园,假山流水,很有格调。
看起来完全不输给浅水湾那些豪宅。
爆珠顿时感觉大开眼界。
他印象中,乡下都很穷,没想到,陈氏阿公的屋子,居然这么豪华。
他咽下一口口水,惊讶不已:“贤哥,这一片是你们陈氏阿公的堂屋,这不跟个土皇帝没两样?!”
“当然!”
陈世贤点头解释道:“在围村,阿公就是天,就是差人,是王法!”
“围村,阿公话事,你说是不是土皇帝?”
陈氏阿公,排天字辈,全名叫陈天元,是村民推举出来,最德高望重的领导人,他掌管着整个宗族的公共田产,村里的公共产业,以及账簿。
整个围村,阿公说了算,说是土皇帝,没有一点夸张。
爆珠刷新了认知。
来自城里人的优越感瞬间破碎。
城市里面大部分人,只能住公屋,很多时候一家人挤在十几平米的劏房里面。
即便有钱,买个千尺豪宅,实际上也不到九十平而已。
就这,还时常笑话围村村仔,元朗乡下仔,惭愧啊。
村仔有丁权有地,建栋独门独户的小洋楼,不知道多舒服。
陈世贤让爆珠提上他准备好的礼物,一同走进了屋内。
负责照顾陈天元的六婶,得知来意,便去请人。
很快,陈天元走了进来,他身穿一席深蓝色中式立领外褂,简洁大方。
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镜片后是一双深邃而睿智的眼睛,仿佛能洞察世间万物。
与陈世贤印象中的东叔,倒是有几分相似,至少气质上很相近。
“阿公!”
陈世贤立即起身,恭敬地问候。
爆珠也入乡随俗,跟着陈世贤叫了声阿公。
平日里大大咧咧,没规没矩的他,被陈氏阿公身上的气度给震住,也不免有些拘束起来。
“坐,六婶,看茶。”
陈天元抬手一压,吩咐道。
茶水上桌,待阿公先饮后,陈世贤也大大方方的浅酌了一口。
“贤仔,你来看阿公,阿公很高兴,但是你上次让外姓仔来村里,帮忙卖丁权,阿公很不喜欢!”
“丁权是我们的根,卖了,就是断了根!”
“你们这些后生仔,卖丁权,是杀鸡取卵,只顾眼前啊!”
陈天元将茶盏放下,开口训道。
陈氏阿公,参考以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