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想去他的家乡看看,或许当铅华洗尽,在林夕的心底才能露出原本深埋的喜欢吧。 现在的林夕心空了,或许也是梦破了的缘故,她竟然破天荒的想到了周洋的好,这让她一时间难以接受。 这不科学。 因为她一直都是有优越感的,虽然是自己先喜欢上的周洋,先去表的白,但是在一起后,周洋很快就对自己从着迷到臣服,因此踹了他自己应该是不心疼的。 只不过,不知道没什么,在爸妈离婚又再婚后,她开始心疼那个一开始和爷爷相依为命,后来又打算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可怜男孩了。 三个多月不见,被压制住的思念在诸多不幸到来以后终于决堤了,这一刻林夕无比的想见到周洋。 明天吧,去他的老家看看,虽然向周洋这种名牌大学生基本上不会回村里,县里都很难留住,不过周洋比较恋家,能去的地方其实也就那几个。 要么是他的家乡琅县,要么是琅县归属的沿海城市Z市,要么是省会城市A市或者新一线城市B市,反正他是不大愿意出省的。 那就慢慢找吧,找到他给他说一声对不起,然后离开。 林夕是不打算找周洋复合的,因为就算复合也得周洋主动。 明天去看看吧,衬衣现在自己还记得他的的地址,挨个城市找一边,说不定自己在这个过程中也就慢慢释怀了。 B市的林夕还在期待着和周洋的偶遇,期待着周洋和自己一样的情绪爆发,如果周洋控制不住来拥抱自己的话,自己是同样拥抱他呢,还是象征性的挣扎两下再拥抱他。 而远在琅县的周洋却激动的有些睡不着觉了,不过他当然不是因为林夕要来,他压根就不知道林夕离开魔都了,他之所以激动是因为他终于决定买车了。 虽然如果去旅行可以搭丁小敏的车,出远门也可以打车,但是终究是不如自己有个车方便。 他的预算是10万,经过和丁小敏,巫辰等人的探讨,他最终决定购买国民神车哈弗H6,不为别的,就为它那神一样的销量。 对于一个新手小白,周洋觉得自己买车实用性是放在第一位的,没有必要为了装逼去把存款取出来或者分期,那样还不如不买。 那400万的本金除非遇到什么重大变故,否则的话周洋是绝对不会取出来的,只要本金还在,那么他就不会有后顾之忧,可以随便的躺平,随便的折腾。 第二天,天一亮。 林夕坐上了前往琅县的高铁,而周洋则搭乘着去县里开会的村支书的老头乐来到了哈弗4s店。 由于买车的流程早就和丁小敏请教过,所以则没有太复杂,先由销售负责试驾了两圈,感觉不错,就直接付了全款。 车的颜色选择的白色,虽然他更喜欢黑色,但是白色在夏天可以少吸收点热量,省点有钱,因此最终还是选择了白色,况且那珍珠白的原厂车漆也十分的漂亮。 连上牌加保险一共花了接近十三万,买了个配置稍微好一些的,等最后挂上牌,天已经蒙蒙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