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贪生怕死之主……唉!悔不当初……” 沮授闭上了双眼,现在虽然荀谌求援刘备,但是五天来音信皆无,想来荀谌凶多吉少,恐怕已经没有希望了…… “潘凤将军,倘若瘿陶陷落,大军围攻邺城,你能守住吗?” 沮授询问潘凤道。 潘凤不禁哑然,鞠义都守不住,就更别提他了! “我等都是文人,手无缚鸡之力,若是城破,也无处可逃了,但潘将军若有余力杀出重围,就请你去幽州寻找刘备,告诉他邺城陷落的消息,如果他再不出兵,汉家四百年天下,毁于一旦!” 沮授眼角上划过一滴清泪,壮志未酬啊!大丈夫未能行胸怀而先死,怎么不让人扼腕长叹! 可是,效忠韩馥,正是他们当年的选择,自己的选择,现在迎来了自己的后果,似乎也没资格去追悔莫及。 “倘若此次能够苟活于世,必当寻一睿智英雄辅佐,助他成就大业,方不愧来世上一遭!” 沮授在心中暗自念道。 而此时,在瘿陶守城的鞠义,也陷入了死地。 经历的几天的猛攻之后,瘿陶城内的守军,已经不足千人。 鞠义射死了张牛角,引得黑山军为了报仇,疯狂反扑,身受重伤的耿武死了,鞠义独木难支,使出了浑身解数,才让瘿陶到现在都没被打下来。 但是,这次他们已经到了极限,箭矢已经用光,城内的房屋基本上全部拆了,木石都从城墙上砸下去守城了。 虽然鞠义用布匹、被子等柔软之物悬挂在城墙外吸附箭矢,但是收效甚微。 没有远程杀伤手段,就只能接敌近战,而敌人数量众多,鞠义他们早晚会全军覆没。 此时此刻,就要和剩下的战士已经志不在守城了,因为张牛角之死,黑山军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此时也只能是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了。 “呸!” 鞠义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把佩剑从敌人的尸体中拔出了。 他们刚刚打退了敌人的一波进攻,让敌人的尸体在城墙下面堆积如山。 但这也许是能守住的最后一波了! 城内所有的将士,算上重伤员,也就只有八百人。 而这些人也不是生力军,早就久战疲惫,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创伤,包括鞠义。 鞠义的后背上有着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直接把背部的一片甲叶全部摧毁,从右上起,到左下结束,几乎横跨整个背部,虽然没有再流血,但伤口的周围都在散发着青紫的妖异色彩。 这是黑山军的首领张燕留下的伤疤,此人日后领导百万黑山军,就连袁绍、曹操都对其十分忌惮过。 眼下的他还没有日后的威风,但他身轻如燕,身手敏捷,黑山军中人人都称其“飞燕”,之前的战斗,他也是临阵先登,与鞠义交手,虽然被击退,但也给鞠义留下了这道伤口。 鞠义眼看着城墙下刚刚退去不久的敌军还在聚拢,在下面摆开阵势,又在搬运长梯和巨木。 这就是他们将要再攻城的信号了。 “兄弟们,围过来!” 鞠义喊了一声,那些个陪着他一直到现在的士兵们,纷纷围拢到了他身边。 “我鞠义无能,连累你们了,看看,这些贼人的尸体已经在城下堆积如山了,不是咱们不会打仗,是天要亡我们!咱们唯有在死前,让这些贼人不能看轻了我们!” 鞠义是凉州人,凉州贫瘠,但向来出武人,他生活在凉州多年,精通掌握羌人的战法,善于带兵。 鞠义在三国时代耀眼的时刻不多,作为一个凉州武人,人们都觉得他粗鲁好武,贪功放肆,却不知道他确实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否则,公孙瓒帐下威震北地蛮族数十载的“白马义从”,也不会被他带领步兵消灭掉了。 步兵打骑兵,这放在冷兵器时代,哪个朝代都是极其难办到的事情,更何况还是白马义从这样的精锐? 鞠义,虽然他的性格还有诸多缺陷,但是只要上了战场,他绝对是一个舍生忘死,且有奇思妙想的将军。 但是,在韩馥的手下,他未获重用,也许终此一生,日后他在史书之中被提及的寥寥数语,就是他死守瘿陶城的这一战,而这一战,也是后人来评判他勇略的唯一战绩。 人生憾事太多,但眼前的,却最让鞠义不甘。 如果老天爷再多给他一点时间,他相信自己即便是名满天下,也只是轻而易举能做到的事情。 可惜……没机会了…… “我等愿与将军共存亡!” 那八百士卒喊得虽然声音有高有低,但却是异常整齐。 “好,那咱们也不守了,守了十几天,受尽了窝囊气,想起来我这就气不打一出来,咱们也开城门进攻一回,跟他们拼了!也别叫他们看轻了我们!” 鞠义心中明白,这是他的最后一战了,但他不愿意窝窝囊囊的困死龟缩在城里。 “凉州的汉子,就应该倒在冲锋的路上,以马革裹尸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