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致 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2日 武敌知道,要想让法官了解案情,自己做为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该案,有力的证据材料。 证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直接证据包括事人的陈述 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3、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哪些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包括的种类很多,例如盗窃案中犯罪分子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脚印,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等都是间接证据。 于是武敌就真对本案的事实,写了一份当事人陈诉: 陈诉 2017年4月末,原告接到了被告,给原告打来的电话,原告说了句:“晁总你好?请问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当时被告晁XX说:“老武,我以前不是给你说过,我在江城市大坝区,朱雀山经济开发区,有个城友饭庄,院子里有四栋楼,要干瓦匠活吗?你看啥时候有时间,你能来一趟看看现场。” 武敌说:“晁总,这样吧,今天下午我就去一趟,你说的这个城友饭庄,是不是在你原来那个川江酒店院子里?” 晁XX说:“正是,老武,我这四栋楼,连墙面砖加地面砖,有8000多平方米。” 武敌说:“好的晁总,我下午就过去。”说完就挂了电话。 当天下午,我就到了江城市城友饭庄,我方要干瓦匠活的现场,我看完后,对晁XX说:“晁总,你这个活,不好干!” 晁XX问:“老武,怎么不好干了?” 武敌说:“因为我领人干活,一般都是计件,可是你这个活,太零碎了,所以不太好干。” 晁XX一听,马上说:“老武,你就干吧,我也知道,我这个活不太好干,所以我想给你说,我这个活,你想干计件,或者是日工都行。你就领着人干就行了。” 武敌当时对晁XX说:“那咱们就按照日工来干。现在瓦匠,不包括坐车和吃饭,光工资一天是300元,力工一天是150元,晁总你看我的工人,是在你食堂吃,还是我给她们雇人做饭啊?” 这时晁XX说:“我们工人,都是早上9点,和下午13点30分钟吃饭,咱们吃不到一起,我看还是你们,自己做着吃好了,到时候我一个人,给你们一顿饭按10元钱算。” 武敌说:“那好吧!就按晁总说的这样干。”于是武敌,就给跟在身边的韩国峰说:“韩哥,那咱们明天,就开始上人。” 武敌看了一眼晁XX问:“晁总,你看咱们明天,先干啥活呢?” 这时晁XX说:“我想先让你们给我,先镶外墙的文化石,和外墙砖。之后再干新宾馆、食堂,最后再干养老院。” 武敌看了一眼晁XX问:“到时候上料是让力工,用你新宾馆和养老院的电梯上料?还是让力工往上扛料呢?” 晁XX说:“这几天,我让安装电梯的来,我把安装电梯的钱,先给他们拿一部分,到时候让他们先把电梯开开,让你们用电梯上料。” 武敌说:“那也行,可是你那个食堂和别墅,没有电梯,要是扛料,那可是要给工人加钱的啊?” 晁XX说:“没事的,反正还早着呢,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武敌问:“晁老板,那明天要是镶外墙砖和文化石,你这里没有龙门架,咋搭架子啊?” 这时韩国峰说:“老武,你那不是有龙门架子,和施工的所有工具吗?” 武敌说:“韩大哥,你听我说,我那是有施工的工具,可是我那些工具,不都是用钱买来的吗?所以即使咱们给晁XX干活,按照规定,这个晁总也需要给咱们拿租金才是啊?” 只听晁XX说:“老武,你就放心吧,在我这里施工,所有的瓦工及力工的工具,我都会用你的,到时候按照租金,给你付钱就行了。” 武敌说:“好吧,既然是晁总,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雇车,把这些工具,拉来好了,不过晁老板,你可别忘了,到时候给我算,这些工具的租金和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