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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五章(1 / 1)

翌日傍晚,攸宁兴高采烈准备再去医院,却被告知薛槐已经出院。

她当即大发雷霆,明明自己专门交代过对方,让他别急着出院,自己还会来看他,不想对方将她的话当成耳旁风。

但她很快又想,薛槐出院,说明身体确实没问题,思及此,又觉得是好事。

霍六小姐一向习惯将人将事往好处想,因而任何烦恼,转头就不在意了。

只是接下来,薛槐在家养伤,好几日没去督军署,她忽然就觉得日子变得格外漫长。

自打火车站出事到现在,已经快两个月,虽然没被禁足,但他爹和大哥却再不允许她随便外出,尤其是傅文贤之事后,除了霍宅学校和督军署,哪里都没去过。

到了礼拜天,她终于在家中待不住,软磨硬泡之下,霍督军总算答应她与小姐妹去出门逛街,只是必须由保镖跟着。

所谓小姐妹自然就是她在金陵女校的同学苏湘灵,对方是城中富商家的小姐,家中与霍家有些交情,也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知道攸宁身份的学生,顺理成章成了好友。

上回火车站之事,苏湘灵也是吓得在家待了好些日子才复学。

“攸宁,你到底想买什么?是要送人吗”

一早出门到现在,两人已经连着逛了两条街,一开始湘灵以为攸宁就是拉着她闲逛,但一路下来,发觉她似乎是要买东西送人。

“嗯。”攸宁点头。

她其实是想买礼物送给薛槐,这事儿说起来也没什么不可告人,毕竟对方救了自己几次,自己口口声声说要感谢他却一直没付诸行动,这回对方受了伤,于情于理自己都得有点表示。

只是除父兄,她没给其他男人送过礼物,也并不知道薛槐喜欢什么,只能多逛逛看有什么合适的。

湘灵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毕竟这位好友一向是家中宠儿,何时这么费心为别人挑过礼物,便好奇问:“你要送给什么人?”

攸宁如实道:“我大哥手下一个参谋。”顿了下,又补充一句,“就是之前在火车上救下我们那个。”

湘灵虽然已经不记得薛槐长相,但那日的惊心动魄却还记忆犹新,闻言脸色顿时一僵,支支吾吾道:“就……就是那个把人脑袋砸得血花四溅的男人吗?”

听到这话,攸宁有点不高兴地撇撇嘴:“那是人活该,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哦。”湘灵心道,明明那次你还拿杯子砸对方头,后来自己也吓得半死。想了想,她又说,“那你为何要给他送礼物,他是你大哥手下,救你本就是分内之责。”

攸宁眉眼弯弯看向好友:“他很有本事的,后来又救了我两次,我大哥在署里开了现代军事课,他是第一期的讲师,我跟着一起去听了课,收益良多,不料前几日他意外受了点伤,我就想着应该送他点什么。”

湘灵点点头:“那确实是该表示一下。”

攸宁蹙着眉头问:“你觉得我送什么比较好?”

“他家境如何?”湘灵随口问。

攸宁对薛槐身世背景自然知道个大概,京兆地方通县人,父母双亡,孤身一人来的金陵,听说租住在城北杂院。平日除了戎装,就是一身洗得有些发旧的衬衣,唯一值钱的大概就是手上那块腕表。

“应该不太好。”攸宁道。

湘灵摊摊手:“那你想感谢他,给他一笔钱不就好了?”

“那怎么行?”攸宁当即反驳,顿了下又赶紧补充,“我大哥已经赏过他钱。而且感谢人重要的是心意,哪能这么庸俗?”

湘灵狐疑地打量她,见她平日城墙厚的面颊,似乎隐约有些泛红,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坏笑道:“我记得那位参谋模样好像还不错,攸宁……你不会……”

攸宁却是面露茫然,一脸莫名地看向她:“我不会什么?”

湘灵看她这懵懂的模样,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便笑了笑摇头道:“没什么,对了,你刚是想问送什么礼物?”

攸宁点头:“嗯。”

“年轻男人嘛,无非就是西洋玩意儿怀表自来水笔还有打火机。”

“没错,那就送自来水笔。”攸宁双眼一亮。

薛槐有手表,送怀表不过是鸡肋,他也并不抽烟,不需要打火机,唯有自来水笔,人人都用得上。

如今自来水笔还是新鲜玩意儿,在金陵城里不多见,署里办公用得都是毛笔,但她去上海,见到十里洋场许多摩登青年,身上都别着一只西洋进口的自来水笔。进金陵女校前,三哥也送了她一支,此刻就在自己的挎包里。

若是薛槐将上衣口袋也别一只漂亮的自来水笔,想来也很帅气。

就这么决定了。

她赶紧拉着湘灵去洋货店,金陵不比十里洋场,好的洋货不多,攸宁又是个挑剔的性子,找了几家,才终于挑中一支。

那是一支深蓝色镶金边的自来水笔,设计精巧,做工精良,握在手中很有些份量。

足足花了五块大洋。

攸宁对此很满意,想象着薛槐用他骨节分明的手,握着这支笔,写出刚劲飘逸的字迹,便有一种莫名的欢喜与满足。

“走湘灵,我请你去金陵春吃饭。”

湘灵促狭道:“攸宁,瞧你这模样,知道的你是去感谢别人救了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挑的是定情信物呢。”

攸宁一愣,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消失不见,她撇撇嘴道:“说什么呢,我就是感谢人家。”

湘灵笑道:“知道知道,走走走,逛这么久,都快累死了。”

两个姑娘招了一辆黄包车坐上,保镖在后面吭哧吭哧跟着。

金陵春兼做番菜和淮扬菜,是一家中西结合的酒楼,近来深受城中年轻人追捧。

攸宁这些日子三点一线,已经许久没来过,远远看到那熟悉的烫金招牌,犹坐在车上的她,便有些按捺不住得兴奋。

但下一刻,她就因为酒楼门口人来人中的一道身影,而蓦地怔住。

那男人穿竹布长衫,长身玉立站在街边路沿。

不是薛槐还能是谁?

与此同时,一辆黄包车在他跟前停下,车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年轻女子,应是一对父女。

中年男人穿杭绸长袍马褂,戴一顶瓜皮帽,胸前挂着一根怀表链,是个典型城中富商的打扮。

他身旁的女子穿水粉色喇叭袖右襟长袄,身下是湖绿色裙子,袖口领口裙摆处皆滚花,裙摆不大,是当下流行的款式,未曾缠足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小跟的黑色皮鞋。

模样情理,气质温婉,看起来是个是个受过新式教育的大家闺秀。

薛槐给了那车夫车钱,又对车上父女礼貌地打了招呼,躬身做出个彬彬有礼的有请手势。

中年男人看着他笑盈盈下车,不知说了句什么,跟在他身后的女孩,分明是有些羞涩地低下头。

接着,便见薛槐与那女子一左一右跟在男人身旁,一同进了金陵春。

眼见三人身影消失在大门内。

这厢还坐在黄包车上的攸宁,原本因为出门而欢喜的笑容,不知不觉从脸上褪去,一双秀眉更是深深蹙起。

金陵春两层楼,一楼是大堂,二楼是包房和雅座。这会儿已经过用餐最高峰,楼上还有空出的雅座。

小二看到少女身后人高马大的保镖,知道非富即贵,赶紧领着人楼上安排雅座。

湘灵很快发现了好友的不对劲,奇怪问道:“攸宁,你怎么了?”

“没怎么。”话是这么说,但语气明显生硬得很,小脸也板着,明显是个不高兴的模样。

湘灵不明所以,却也不敢多问。

到了二楼,攸宁迅速扫了眼大厅,很快看到靠窗的一张雅座,刚刚那对父女正对着自己的方向坐着。

两人对面的那人因为椅背的关系被挡住,但攸宁知道是薛槐。

看到相邻雅座的食客正好吃完要离开,她便对小二指了指那座位,拉着好友做贼似的走了过去。

湘灵正要开口说话,她赶紧食指抵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明所以的湘灵,跟着她鬼鬼祟祟在雅座坐下,攸宁示意对方点餐,自己则靠在椅背,竖起耳朵听着邻座的交谈。

薛槐这几日听命在家中休养,前日林显龙上门来探望他,忽然谈起他的个人大事,说男子汉大丈夫当先成家再立业,他一个人在异乡打拼不容易,不如考虑先在金陵安个家,男人有了家眷,回到家里不再是冷锅冷灶冷炕头,才更有奋斗的动力。

他原本是要说无此打算,但很快便意识到,对方是在试探自己是否打算扎根金陵。

一个无父无母的单身汉,看上去确实隐患颇多。

于是他只委婉道,自己如今一无所有,还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

如他所料,林显龙立即大手一拍笑呵呵道:“如今世道乱,金陵城中许多富贾,都想让家中千金嫁个军中才俊,像你这样一表人才还留过洋的,放出去都是各家争着抢的香饽饽。”

“立兴纺织厂的王老板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也算是金陵名门之后,家中大小姐年方二十,先前在北京女子师范读书,如今回到金陵,家中正欲为她寻一门好的亲事。”

“这位王小姐不爱阔少小开,就喜欢穿军装的,只是模样要好点,学问也不能差。王老板去年就托我帮他留意,可你也知,署里那群小子,肚子里有墨汁的,也就参谋室几个,但不是已经成了亲,就是模样拿不出手,我哪里好意思给人介绍。”

“最近王老板又来问,我忽然就想到茂青你。那位王小姐我见过几回,性格模样都相当不错,又读过书,与你定然有共同话题。正好你这几日休假,我帮你约上,你们见一面。就是见一面,你也不用有压力。如今时代不同,盲婚哑嫁已是糟粕,还得自己相看了满意才行。”

林显龙这一通长篇大论,根本也没给他拒绝的机会。

当然,眼下拒绝显然也不是明智之举。

于是今日,他便与王家父女,在约好的金陵春见上了面。

王老板名叫王世年,确实出自金陵大族,也是新兴商人,经营的纺织厂颇有规模,在金陵排得上前几。

女儿茹月是家中长女,下面还有两个幼弟,如今这世道,他们这种普通商贾,与其找一个门当户对的阔少,不如找个枪杆子做倚仗。

金陵是霍家当权,以他家的实力,想与霍家联姻,自然还远远够不着,但在霍家麾下找个有前程的青年才俊,应该不难。

这也正是女儿茹月的意思。

他与林显龙有些交情,去年托他帮忙留意,却一直没有合适的,直到前几天,又去问了一回,对方忽然告诉他署里来了个留过洋的年轻人,一表人才,刚进来三个月就立功几次,很得霍大公子重用,如今已是督军署一级参谋,正好还未成婚。

王世年大喜过望,赶忙让对方帮忙约了相看。

今日这一见,虽然对方脸上还有着未消退的伤痕,却也丝毫不影响其丰神俊朗,言谈举止更是温文儒雅,完全不似寻常见到的粗莽丘八。

留过洋的确实是不一样。

王世年不仅自己满意,也瞧出女儿对人很满意,心情不由大好,坐下来寒暄几句后,便笑眯眯道:“薛公子,听林参谋长说你是京兆通县人,先前在北京城上学,正巧,茹月今年才从北京女子师范念完书回来。没事就跟我说起北京城有哪些趣处。”说着看向女儿,啧了声道,“茹月,你说你最喜欢的是哪里来着?”

茹月笑着接话:“我最喜欢颐和园,皇帝的园林,如今普通老百姓,买票便能进去泛舟赏景。”

读过书见过些世面的大家闺秀,言谈举止很是大方。

薛槐轻笑着点头:“我倒是还从未去过颐和园,颐和园对外开放应该是民国三年,我正好离开了北京。”

茹月自然而然接上他的话:“薛公子回国后,还未回过北京吗?”

薛槐点头:“嗯,未曾。”

王世年赶紧笑道:“那正好,以后茹月你想去北京重游颐和园,可以同薛公子一起。”

原本还算大大方方的王茹月,也因为父亲这毫不掩饰的牵线,而忍不住露出一抹羞赧。

是那种独属于女儿家的娇羞之色。

薛槐未免尴尬,拿起茶杯,垂眸轻轻呷了口茶。

而脑子里却蓦地跳出另一张娇俏的脸,笑起来眼睛如月牙,明明刁蛮任性,却又天真赤诚。

王世年见两个年轻人似乎都有些不自在,意识到自己有点太急,赶紧又话锋一转:“薛公子,你来金陵也有几个月了,金陵什么最吸引你?”

薛槐放下杯子,正欲回答,忽然一道带着熟悉馨香的身影,在他身旁坐下。

“薛公子喜欢什么?当然是我们秦淮河的花船啦。”攸宁捏着嗓子娇滴滴道,又故意往薛槐一贴,那张刚刚拿湘灵胭脂,涂了厚厚一层的面颊上,堆起一脸笑,露出个矫揉造作的表情,“哎呀薛公子,我说你这么些天都没来我们船上喝酒了,原来是受伤了,严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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