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涕猫看着余四斤,定了定,刺溜吸了长鼻涕,吩咐几个小孩将虎牙拉走,钻进玉米地,消失在黑夜中。
余四斤看着他们的背影,心中一声再见,默默从嘴角淡出,眼角同时闪过一丝冷漠。
“哈哈哈,哈哈哈哈,狗杂种,跟你死去的老爹一样可恨,一样该死!”
老聋露出狰狞的面孔,无视浑身臭味,眼神玩味,恶狠狠盯着余四斤,仿佛要把他一口吃掉。
地面的田园犬并未离开,转着圈狂叫不止。
“不许骂我爹!”
余四斤瞪着老聋,眼里尽是愤怒。
“哈哈哈,有意思,死到临头了,还想着你那死鬼老爹?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得和你老爹那样痛快,我要让你慢慢的死在我的手里,争取离见明天的太阳一步之遥。”
“慢着,你知道我爹怎么死的?”
余四斤脑袋翁的一声,仿佛被一道犀利的光砸中。
“当然了,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想知道吗?”
余四斤努力缓过神来,脑海中一个念头涌出,顿时定下神来。
“反正落在了你的手里,你说说我父亲为什么会死?”
“哈哈哈,哈哈哈,想知道吗?”
“还不是你那不识抬举的姐姐?”
“什么?我姐姐?怎么回事,你说呀?!”
余四斤当听到父亲的死跟姐姐有关,一时间不淡定了,疯了般撕扯、乱扇老聋的耳光。
“哈哈哈,小杂种,你不会知道的,我肯定不会告诉你,是你姐姐害死的”
“啊!!!”
当这句话从老聋嘴里嘣出,余四斤彻底疯狂。
他从腰间摸出随身的匕首,一刀扎向老聋。
吃过亏的老聋面对似曾相识的招式,使出全力躲闪,下意识将余四斤抛了出去。
余四斤一个踉跄摔在地面,身下的石头差点要了他命,肋骨传来剧烈疼痛。他不顾一切地起身,举刀刺向老聋。
“不要不要!救命呀!”
“什么人!住手!”
随着一声狂呼,不远处跑来两个成年人,目测貌似老聋刚刚打牌的两个小弟。
余四斤没做多少逗留,吹了声口哨,朝玉米地钻去。
“小杂种,蝼蚁,我必要了你的命,我要让你不得好死!”
来自老聋的疯狂诵经随着余四斤走远,越来越淡。
老聋在被小弟们放下来后,如疯狗般追了上去,并下令四周堵住出路,甚至不惜代价将那片玉米地连夜雇人砍平搜索余四斤。
同时,老聋派人第一时间包围了余四斤家,誓要让余四斤彻底消失。
榆柳村的村民们当晚见孩子未归,联合族长寻找了一个晚上,幸亏当时白天一个小孩无意中透露了他们要惩处恶霸、替天行道的部分信息,村里人才在半路上碰上狼狈往村里跑的一群人,细问余四斤,当得知被老聋抓走了,便派几个人悄悄返回老聋家观察。面对老聋连夜那样大的阵势,知道余四斤已逃走,负责观察消息的村民也返回村里报信。
林氏和余夏被堵在家里,焦急等待着消息,她们在被堵的时候便知道余四斤未被逮住,林氏甚至已经猜到余四斤大概率去哪了。
只是时间这么短,余四斤躲在村子附近也未可知。但总归林氏盼望余四斤走的越远越好。
第二天,看着暴跳如雷就要弄死林氏和余夏的老聋,耷拉着一个纱布包裹的耳朵,族长猜到无法善了,便早早派人通知了警局。
老聋被警察带走,林氏和余夏也一同带去问话。因为主要是家庭矛盾引发,林氏和余夏问完话便放走了。
老聋则没有那么幸运,被拘留候审。
同时警局发布余四斤失踪公告,并派出人员四处寻找。
林氏从警局出来打算直奔洛神医处,却发现有人跟踪,忽然明白过来,老聋报复之心一直未停,便同余夏回村里去了。
余四斤这边。
林氏貌似有些高估自己的儿子,他也只有七岁,距离乡镇的路程至少还有十公里,即便排除不识路这个问题,顺着大路走过去也要多大的毅力。
很显然,是林氏太乐观了,余四斤毫不意外地迷路了,靠着田园犬的引路,总算在自己昏迷前赶到了一家农户家里。
田园犬的叫声吵醒了清晨熟睡的农户,身上满是伤痕的余四斤手里的匕首紧紧攥着,匕首上红色鲜血异常扎眼。田园犬也满身伤痕,貌似经过一场惨烈战斗。
事实也的确如此,余四斤逃出玉米地不久便迷了路,慌不择路的他在拼命奔跑后却闯入了村子西北侧的林区。那里可是湿地保护的禁区,虽然没有熊出没,但狼叫声却能经常听到。
不出意外便是意外,一只落单的母狼与余四斤不期而遇,要不是田园犬率先扑上去暴露母狼埋伏,余四斤还真有可能葬身于狼腹。
穷途匕现,余四斤亮出赖以依靠的匕首,主动扑向母狼。
最终虽然没有杀死母狼,但在天空亮起的时候,母狼在僵持中选择退去,余四斤和田园犬也伤痕累累奔向农户人家。
在农户一系列粗拙的抢救后,余四斤苏醒过来,当他看到这个农户家比自己家还穷苦后,便不敢多留,拒绝了农户帮助,问清楚乡镇去向后,便匆匆启程。
临走前,余四斤并未带走农户相赠的干粮,而是要了一盒火柴。他离开农户家不远,并未着急赶路,拿起身上挂着的弹弓,随手捡了几枚石子,三下五除二就命中一只野鸡。
地处沙漠边缘的这个村落,土生土长着奇奇怪怪的动物,作为村里捕猎能手的余四斤,自然在打鸟掏蛋上有不错的基本功。而这些小动物里,味道最为鲜美的就属野鸡了。
三下五除二麻利处理完野鸡内脏和羽毛后,余四斤拾了些柴火便烤起了肉来,那娴熟程度真不像是只有七岁的毛孩子。
在吃到第一口香喷喷的野鸡肉后,余四斤长长回味了一番。
田园犬也没亏着,吃了内脏吃鸡头,最后收拾残局,将野鸡骨头吞的渣渣不剩。
堵住饿眼的余四斤熄灭篝火起身启程,他倒是聪明,并未在显眼的大路上行走,而是选择据道路不远的林带中穿梭,在适当的时机上,也捕点猎物,悉数喂给田园犬。
去镇上的路程,余四斤足足走了一天一夜,次日清晨到达。
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了飞驰的汽车,房屋上面还盖房屋的楼宇,以及平整硬朗的柏油马路。
这些稀疏平常的现代场景,对这个从未出过村的乡野毛孩是认知上的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