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余韵和阿音真正分裂并且她终于决定搬到学校去住,竟然是她无意间说的那句话。她也没有想到这也是为阿音的悲剧埋下一个伏笔,尽管这和她没有一点的关系。可她一想起来还是心中流泪。 这天,阿音中午醒来后,照着镜子看到自己受了伤的脑袋就知道自己这是要在家待上一天了,就恨死了余韵。她打了电话让楼下的饭店送上来几样菜,自己打开了一瓶酒,一个人就喝了起来。正喝着酒,赫飞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赫飞在外地演出,现在也是刚刚起床,吃了饭就要去演出场地准备晚上的演出。 赫飞是个比她大十岁的一个无名的歌手。虽然只有十八岁,可她所经历的真的不算少了。对于她这样既漂亮家里又有钱的姑娘来说,她见过了太多的各种各样的男孩子,有的家里有钱,有的爸爸或者妈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有的干脆就是一些混混,她整天和他们蹦迪,唱歌,甚至喝得烂醉如泥,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或者说是胡思乱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惟独这个赫飞还是让她动过一次心的。 青春少女呀,哪个不是春情萌动,怀揣着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幻想?同时又把自己弄得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虽然渴望爱但即使得到了爱又随便地丢弃掉。生活就如同一个赶着一个的车站,到了这站还有下一站在等待着,永远也没个终了,人生的追求也无非如此。 在阿音看来,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淑女可言,至少像余韵这样的姑娘不太多了。阿音相信,余韵到现在还没让男孩子碰过。她也并不怎样喜欢和他混在一起的那些小子们,他们浑身上下几乎就没有一点让人喜欢的地方,既没趣味又没文化,他们叼着烟,叉着腿,眼睛不是盯着别人的口袋,就是专门往姑娘的脸上身上甚至是大腿上看。可她害怕孤独和寂寞,自己一待下来就心慌意乱,烦躁不安,和他们在一起至少可以消磨过于充分的时间。不过,这些家伙别想占她一点便宜,如果她喜欢她可以主动和某个人十分的亲密,但别人要想对她有什么非分的想法那可就打错了主意。 那时的她还在念书,但每到了星期六,歌厅,迪厅,游戏厅,饭店,就是他们这些年轻人出入的地方。她和这个比她大上十岁的赫飞就是在歌厅认识的。那天是星期六,她和几个朋友一起过周末,吃了饭就去唱。那些家伙当然是穷嚎一气,让人的耳朵受了不少罪,但她已经习惯了。接着,她突然听到了一曲嘹亮的歌声在大厅里环绕,那是一个十分具有穿透力的嗓音,是那种能够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的声音,就如同在干旱的季节飘下了春雨。她情不自禁地扭身一看,在恍惚的灯光下,她旁边的一张桌子前,一个瘦高个的男人面前摆着一瓶啤酒,一盒香烟,手持麦克风沉醉在自己的歌声里。他的周围并没有其他人。无疑这是一个孤独的男子。 阿音后来觉得一个孤独的男人其实更有魅力,是有着特殊情调的。但此刻她并不承认他有什么魅力,只是觉得他的歌实在是美极了,只有心里感伤和孤独并且失去了爱的男人才会唱出这样的歌。当那个男人唱完了一首她几乎没有听过的又让她很受震撼的歌后,她竟然摸出一张百元的钞票让一名服务生去买了一束鲜花,献给了这个有着极好的嗓音的男人。当那个男人接到了鲜花时,向她这里看了一眼,看到她在对他露出了微笑,他并没有怎样的惊讶,只是对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 她觉得这个人有些傲慢,就不再理他。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又去那家歌厅时,又见到了这个男人。他显然是认出了她,就在她努力地唱完了一首其实很是平常的歌曲时,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这次是他献给她一束鲜花。 “你还是个学生吧。” 他找了个机会对她说。 “是啊。” “谢谢你上次的鲜花。” “也谢谢你刚才的鲜花。” “你每个星期六都来吗?” “也不一定。有的时候我们还到别的地方。”她说,她说的倒是真话。她对那些同伴的目光并不在乎。 “你很喜欢唱歌吗?” “我唱得不好,可我喜欢别人唱的好。你是不是个专门唱歌的?” “我想,可还不是。” “你会是的。”她真诚地说。 “我下个星期六还来。我还希望看到你。” 她并没有答应他,但到了星期六她一个人来了。 空虚和无聊的日子很难有什么可以期待的东西,她有些盼望这个星期六了。当然,她并没有期待接下来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她根本就不会那样去想。她就愿意听他的歌,那么专注,那么动情,又是那么感伤,深深地打动着她这年轻而又空虚的心灵。她一走进歌厅就见到他一个人坐在那里。他摆了一下手,她走了过去,坐在他的对面。他的瘦脸被灯光晃得光怪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