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和把自己的心血结晶给了刘醒非。 他十分直接。 让刘醒非有些说不出来话。 通过读心,他倒也明白于和的无奈。 毫无疑问。 于和是天才。 当下这一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 甚至是最顶尖的那批人才。 但是,奈何,再怎么天才,他也仅只是一个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练就天下第一的武功,和掌握人情世故,没办法,他选择第一项。 做为一个武林门派的掌门,谁能说练好武功是错的? 可是他如此努力付出,但门派里却渐渐容不下区区一个岳雨。 于和的累了,终于选择放弃门派。 他为了门派,放弃太多了。 要不是门派,他早十年就可以结婚。 现在若有了孩子也可以去打酱油了。 可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天下第一。 哪怕有水份,但也绝对不低,不然他守不住这个名头,早晚是要给真正的高人打上门来的。 但是现在他完全放下了这份虚名,把自己的武功交给刘醒非,就为了换对方在这次任务中保护一下岳雨。 刘醒非大为满意,同时也是十分赞叹。 拥有读心能力的他是知道于和的真心的。 “你能放下虚名,解脱枷锁,实是出我意料之外,大多数人,往往在失去之后才能大彻大悟,而你还没失去呢,就已经明白了此理,果然,每一个时代都有当代的气运之子,如我没有料错,你就是这一时代的气运之子,这份秘籍,我收下了,你师姐,我也保下了,不过,你要确定一件事,我保她是保,保你也是保,你确定我要保她,而不是保你么?要知道,此之一行,即便是你,也是危险的。” 于和一怔,旋即明白。 他想起来了。眼前这人,就是想要下墓取什么东西的。 这样一个人显然不凡,他或许知道些什么。 比如说,如果下墓,即便是自己,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但他只略微一想就笑了。 “无妨,我有剑。” 他施了一礼,转身离去。 祁青丝一紧身上的厚衣,忍不住道:“这人是一个人杰,当世少有。” 虽然她不是武者。 但是她明白,一个武者把自己的武学白白给另一个人,这意味着什么。 江湖上,武林中,不知有多少人,宁可死了,东西绝传了,也不会随便把东西给别人,甚至有的人家立规矩,传男不传女,传侄不传媳。 哪怕丢了,没了,毁了,也不会给别人。 一些门派严守武林规矩。 严禁偷学。 自己练功,别人看了,这就是生死之事。 但于和却敢于把自己的秘籍拿出来。 最关键的是,这是他自己的。 清溪剑派的剑术,其实不过平平而已。 出众的是于和。 他能把一门平庸的武功剑法练得出神入化达至巅峰,甚至是化腐朽为神奇。 而不是清溪剑派的武功有多了不起。 这秘籍里是于和自己的武功心得。 其中虽有很多清溪剑派的剑法。 但在运用,技巧,心得体会上,和原本的清溪剑派已经不一样了。 于和自己编写此秘籍,曾经是有收徒弟的想法。 但一来他是清溪剑派的掌门。 他不能随便收徒弟。 即便收了,也是要收归于门派里面的。 到时,这个徒弟怎么教养,他就不好把握,不好控制了。 只看现在门内。 招收的门人弟子,培养出来的,有一个对他尊敬的吗? 至于门内的。 真的很难挑选出一个来。 毕竟于和心高气傲。 他要求再低,也是有要求。 不能随便一个什么人,就能从他手上学他的武功。 不是不想教。 而是不想砸了名头。 教出个废物不可怕。 可怕的是让别人推己及人,以为徒弟不行,你也不行。 怎么说于和也有天下第一的名头,若是因此让人置疑,那不是太亏得慌了么。 所以从此处可以看出来,于和对自己的一身武功也是很重视的。 但就是如此,他却十分慷慨的拿了出来。 这就是心胸,这就是气魄,这就是格局。 他是对的。 仅凭此点,刘醒非要保下一个人,又有什么难的。 而于和也可以放开束缚,在此之一行,为证明自己,放手一战。 另一边。 马呢娜小心翼翼的生火。 但烧了一会儿,水也没开,只是热了一些。 马金莲笑吟吟地上前,把火灭了。 “傻丫头,现在是在外面,你往外看,到处都是风雪,你知道这天气有多冷么,哪怕你支起了帐篷,这火啊,一时半会的也烧不开水,没有一个时辰的功夫,想也别想,在野外,做什么都要讲究一个将就二字,干干净净是行走不了江湖的。” 马金莲提起那会子,行走江湖,那是风里来,雨里去,卫生条件,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