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从来没想到成年人竟然可以笨到那种地步。 在我只是随便看了一会儿,就基本上看明白要怎么去玩了的时候,我那两个可爱的叔叔,却还在研究着,要怎么放大招才可以让自己不掉血。 是的,他们俩愣是靠着“A+B”+“投币”这种骚操作,一直打到了BOSS骑着摩托车的关口。 在看他俩玩的过程里,我始终都没有勇气去提出,由我来试着玩两把的想法。 或许我一开始是有提出过的,只不过他俩一定是这么回答的:“小孩子玩什么游戏?!” 没过多久,在我正兴致盎然的期待着,我的这两位亲叔叔,能够看在我这个唯一的一个观众,一直那么虔诚地,看着他俩表演了那么久的份上,允许我小试一把时,他俩却意兴阑珊的起身离开了。 临出门的时候,他俩还把剩下的'币子',全都还给了老板。 丝毫没有顾及到,正在一旁两眼冒火的我。 “留着吧,下次让孩子来玩就是了。” 还是老板考虑周到,一看就是做生意的料。 “不用了,孩子太小,不让他玩。” 我虽然小,但是肯定玩的要比你俩好得多! 出了门后,我的老叔很严肃的告诉我说:“不许让你爸爸知道,我带你来游戏厅了!” 听有此话,我二叔也在一旁严肃地补充道:“也不许和你妈妈说!”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觉得他俩的提醒,完全是多此一举。 这有什么好说的?我说我两个叔叔带我去了新开的游戏厅,看着他俩打了一下午恐龙?一人废了几十个币子,都没过去第四关? 虽然这些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但看在他俩那么严肃的面子上,我只好同样严肃的点了点头。 我确实一直都没有告诉过我的爸爸妈妈,我第一次去游戏厅,是我的老叔和我的二叔带我去的。 而且我也不会想到,因为贪玩游戏,我会错过了爸爸的死。 设计出游戏的那个人,一定是一个天才。 他一定是看透了人性中最大的懦弱,就是做事情一定要追求个结果。 当你只需要不停的按下一个按钮,就可以得到一个正向的反馈结果时,人是很容易就会上瘾的。 尤其是,当这个人的现实生活,给他的反馈都是负面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反馈的时候。 沉迷于虚拟,就成了他唯一可以觉得自己还活着的方式。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看我那两个愚蠢至极的叔叔,在那玩游戏的时候,我的大脑都是极度兴奋的。 更不要说,如果可以自己亲自玩了。 从那天起,游戏厅便成了我的梦想之地。 时至今日,每当我的人生遭遇不顺的时候,我都会去沉迷于游戏一阵。 无论是当初的街机,还是后来的电脑单机,或者是再后来的网络游戏。 一直到我决定写这本书之前的一天,我才又一次,重新将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卸载完毕。 我不知道,那会不会是我的最后一次卸载。 我只知道,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不久之后,“黑神话-悟空”,它来了…… 在刷了几个视频,看过了所有剧情后,我就当自己已经是玩过了吧。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自己打开了游戏厅的大门,走进了昏暗。 只记得在许多个无人看管的周末、假期,我将一切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流连于那些街机之中。 当时最有话语权的游戏是“街头霸王”,最受宠的英雄人物就是“红留根”与“白留根”。 一个游戏厅中,“街霸”玩的最好的那个人,都会被尊称为一声“根王”。 但我最想变成的,却是里边的那个红衣“警察”。 那也是我第一个会玩的人物。 摇杆拉后憋三秒,迅速向前+A或C,就是我最喜欢用的招式。 因为,我就只会那一招。 我从未幻想过自己会成为“根王”,因为我不喜欢那个孤独的游戏。 只要你站在那里,所有人就都是你的敌人。 我历尽千辛万苦,打开这扇门,走进这片黑暗,就只是为了排遣心中的寂寞。 又怎么可能,再去选择那样一个,只会让自己孤独的游戏呢? 我主要去玩的,是像“恐龙快打”这种,可以与伙伴在一起合作的游戏。 可奇怪的是,每当我兴致勃勃的想要加入到别人的队伍时,总是会被无情的拒绝。 或许是因为,我真的比他们小太多了吧。 没有人会在玩游戏的时候,想要带上一个累赘的。 而等我自己玩的时候,我才知道,一个币子最多也是打到第四关而已,就是BOSS一个影分身,紧接着满屏幕丢飞镖的那一关。 我喜欢那个叫骂声与欢笑声共存的,时刻充斥着吵闹的环境。 我喜欢那一张张盯着屏幕的脸。 虽然大多数时候,那些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而且狰狞的。 但因为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并不害怕。 其实一开始,我还是挺担心会被老板认出来的。 毕竟按照大人们的定义,会进游戏厅的都不是好孩子。 而且他认识我的两位叔叔,万一认出我并且告了密的话,我就惨了。 后来,我又很想被他认出来。 因为我觉得,他或许会像当初给我那俩叔叔那样,给我也送些“币子”,让我可劲儿的玩。 但是我多虑了。 长大后我明白了,无论他认没认出我,他最后都会装作没认出来的。 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年纪小一点的潜藏顾客而已。 我这个人一旦有了目标的时候,就是我最胆大包天的时候。 只要我想去做的事,不做成我是决不肯善罢甘休的! 当我刚一接触到街机游戏的时候,我便将我通过正规渠道能够获得到的所有零花钱,全都兑换成了“币子”。 这些“币子”,最后又转化成了一个个至少可以陪伴我十多分钟,并且不断带给我快感的游戏人物。 很快,我便被这种廉价的快感,迷的是神魂颠倒,百事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