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隆俊打来电话报平安, 由奈安全回家,就是心情很低落。 血帮的人为了发泄怒火,纵火烧了那家店。 在电话最后,神宫寺隆俊苦口婆心地劝道; “我说彻也,哥们儿啊,我相信你说的, 可是……你现在那种情况,就先别和俺妹联系了,好吧。 她这个特殊体质,活着已经很辛苦了,别再把她卷入到你们那乱七八糟的帮派冲突中,就算哥们儿求你了。 如果你真的爱由奈,就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 远离她, 保她周全。” 隆俊撂下电话,听筒里传来嘟嘟声, 彻也拿着话筒,沉默了好久才慢慢放下; (隆俊说的对,爱她,就要远离她。 可这也太憋屈了,我甚至都没时间去解释清楚,逃跑的再慢一点,就得被血帮杀掉。 我的青春,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么。 为了成为父亲那样的人,还要沾染多少无辜者的鲜血……) 他太年轻了,不知该怎样面对这一团乱麻, 重重心事压得他喘不过气, 太累了,躺在医院走廊冰冷的座椅上,沉沉睡去, 陈红带着武器守在他身边,整宿未眠。 · 转天醒来,医生带来好消息;阿凛的脏器没被子弹损伤,也没有出现大面积感染, 送医输血都很及时,稍作休养,很快就可下床活动了。 到了中午,灯叔率领百余名帮众探望阿凛,阿星把昨晚发生的完完整整说了一遍。 灯叔从病房出来,把彻也叫到一边,用和大人说话的态度,以严肃的语气问道; “那帮黑仔竟敢对你动手?!” “是的,昨晚好险,差点儿就交代了。” “看来,血帮是彻底倒向了极真组一边。” “目前看来,是这样的,所有贩卖致幻剂的帮派,都会成为他们潜在的盟友。” “你觉得,该怎样应付这个局面呢?” 灯叔眯着眼,等着他回答。 “他们能攒人,咱们也能。”彻也想了想,答道: “咱们应当拉拢另一个非裔帮派;Crips(瘸帮),他们是Blood(血帮)的死对头, 让黑仔去对付黑仔,节约我们的人手,也避免陷入到下城区街区争霸的泥潭中。” “好小子!” 灯叔对这个答案非常满意,用力拍打彻也的肩膀; “你父亲,山上英雄,也会给出相同的答案,彻也,你真是越来越像他了!” “您这样评价,我很自豪。” “这样,联络瘸帮的事,就交给你来处理。” “灯叔,这是对我的考验么,据我所知,那片街区相当危险。” “不经历艰辛,怎能学到真东西~”灯叔捋着胡子说道:“别紧张,我会派个靠谱的向导给你指路。” · 陈一灯若头朝着众亲信挥手: “喂,阿旭, 过来,和少主打招呼了。” “遵命!” 一个矮壮敦实的年轻人摘下墨镜,踏着稳健的步伐走来。 这个被称作‘阿旭’的男人脸庞很宽, 单眼皮,颧骨高耸,头顶扎了个油亮的小辫子,蓄着浓密的短须, 他一直在微笑,看起来憨态可掬的样子,却隐隐透着一股狠劲儿。 彻也认识这人,知道他是新移民,原名“敖日敦达旭”,是灯叔手下得力干将之一, 阿旭在移民新札幌之前,本是荒芜边缘星区的游牧民, 其人能歌善舞,精通草原人的‘搏克’摔跤技法,在‘那达慕’摔跤大会上勇夺冠军。 阿旭很感激灯叔,把他这个草原上的文盲穷小子带到这颗富庶的星球,带到这座富得流油的城市来, 资助他上学,教他本事,给他工作,赚的钱足够养活一大家子,在老家住上最豪华的帐篷,拥有百头牛羊。 作为回报,阿旭干起活儿来相当卖力气,出了名的忠勇无畏,为山王会立下汗马功劳, 趁着这次机会,灯叔打算派这年轻人来辅佐彻也。 · 敖日敦达旭走到彻也面前,郑重地鞠躬行礼: “少主!” “不必多礼,阿旭,听说你很熟悉非裔街区。” “是的,上次帮派冲突时候,我在那边待过一年多,认识很多非裔朋友……” 正说着半截,陈星像个小兔子似的,跳到阿旭宽厚的背上,揪着他的小辫子玩耍起来: “哦耶!新人入队!这下能和大旭哥一起玩耍啦!” “臭小子,别闹!” 灯叔眉头一皱,斥责道:“谈着正事儿呢!” “没关系的,”彻也说道:“阿星这性格挺好,有他在,团队气氛也能活泼点儿。” “听到了吧~”陈星朝着老爹扮鬼脸:“少主都在帮俺说话哩!” 陈一灯哈哈大笑,拍拍儿子的脑袋: “这臭小子!小时候就特别吵闹,还以为他有多动症呢。” 灯叔又看向女儿陈红,看着她那郁郁寡欢的样子,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