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的记事本 418页 · 夜里,伤兵们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区域,包括我在内。 塔达林狙击手的子弹打进锁骨上方从背后穿出来,虽没伤到任何脏器,也打得皮开肉绽。 更晚一些的时候,我被疼醒了。 麻醉剂的药效过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滚,浸湿了被单。 中弹的地方火辣辣地痛,就像有人把酒精洒在上面, 周围一片漆黑,我听到旁边很多伤员在哀嚎,我也想发泄, 可我不能那样做,不能给斯巴达连队丢脸,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自己的荣辱牢牢绑在这个集体的旗帜上。 我不再是必须被鞭子驱赶才肯干活儿的蠢骡子,而是甘愿为了集体吃苦。 荣辱与共,我想,这或许正是军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 我咬着牙,忍了半宿疼痛,愣是一声没吭。 我告诫自己,必须得像个纯爷们儿, 斯巴达连队的战士不会因为这点儿疼痛就哭鼻子的。 或许是高烧的原因,我开始胡思乱想,回忆都变得有些错乱。 少年时代,我梦想成为橄榄球明星,持球达阵,让全场的观众为我欢呼,后来梦碎了, 我变得成熟,麻木……不知所措。 经过这些天的战斗,我隐约看到了曙光,算不上梦想,也算是前进的方向。 我想,我—— 马库斯·林奇, 泰拉联邦公民, 贫贱的矿工之子, 我属于这里, 属于联邦军队, 在军营,没人会因为我的脸,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 兄弟们互相鼓励、扶持,生死相随。 我有个想法,打完仗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拿着复原费回家工作, 我……想去军官学校进修,就像我的连长强尼·布雷泽那样, 当一名职业军人。 转过天来,疼痛减弱,烧退了,变得清醒起来, 补了一觉儿,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确认昨晚不是胡思乱想, 像我这样没人爱的丑八怪,除了部队大家庭,又能去哪儿呢? 我决定了,就那么干,等到为母亲养老送终,给妹妹赚足了嫁妆, 我就像强尼一样不要命的打仗,以一个老兵的身份死在战场上,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死。 到那时,我会在公墓的绿草坪上得到一处安息之地,棺材盖着泰拉联邦国旗下葬, 有军官对着我的墓碑敬礼,有穿礼服的仪仗队为我鸣枪,战友为我吹熄灯号。 一定会有女孩子为了战争英雄而抹一把同情的泪水, 到那时,出身和长相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多么风光,多么壮烈,简直完美! · 419页 伤好得很快,继续征程。 军医告诉我,我们的视频火了,点赞量破亿,视频发布方、媒体网站、广告公司都赚得盆满钵满。 以前没体验过,当网红的感觉还挺不错,总有护士小姐来找我们签名, 这下可把强尼这个老色鬼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的,签名的时候偷偷往人家领子里看,真是丢脸的家伙。 对了,那个拍到我们在林中作战视频的小子, 战地记者罗杰斯,竟然真的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成了新闻界的顶流名人。 可气的是,这小王八羔子为了拿奖,竟然一声不吭地走了,回他的新闻公司总部升官去了。 到头来,视频的巨额广告分红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当事人,连个电话都不来一个。 疯狗强尼气得破口大骂: “罗杰斯!这个狗娘养的小p崽子,等老子回去,非得把丫的从办公室揪出来,踢烂丫的肥屁股不可!” · 420页 · 战事进展顺利, 104师位于钳形攻势的北端,现在我们即将合围,与南方集团军会师。 我们逐渐逼近塔达林人的首都,理所当然遭到的抵抗愈加激烈。 夜里,敌人抓住一切机会发动突袭,从地下坑道钻出来围猎落单的战士。 强尼的另一个老同学,文静多才的格里芬少尉惨遭毒手。 这位戴眼镜的帅哥儿夜里出去小便的时候遇害,过程及其残忍, 当我们赶到时,凶手早已遁走, 格里芬少尉的老二和两颗丸子被塔达林人的锯齿匕首割掉,这还不算完, 凶手剥下头皮,锯开头盖骨,把格里芬的老二和丸子摆在脑组织上,还撒了几片粉色花瓣当做点缀。 旁边留了一片树叶,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人类文字: “这就是侵略者的下场,滚回家吧,泰拉人类狗崽子们!” 这次,是真的把强尼给气疯了,那可真是暴跳如雷,骂个不停。 为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连长命令我们不许再单独出去上厕所,吃喝拉撒全得在火力掩护区域内进行, 这下可好,受害者没减少,卫生条件却更糟了, 每次扎营都臭气熏天,类似苍蝇似的外星小飞虫漫天飞舞,嗡嗡叫烦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