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应淮深吸一口气,摆了摆头,整理好思绪重新回归到工作当中。
他操控着挖掘机,冰冷的机械大爪子朝着山体挖下去,转眼间就挖出了一个大口子,随后他将其中的泥土,石头,树枝等杂物一同送到卡车的车斗里面,重复的动作不知道干了多久,总算是到了下工的时候。
周应淮跳下挖掘机,锁好驾驶座的门后,就跟着不远处来找他的赵志高一起结伴往知青点走去。
赵志高是个活泼性子,一路上嘴巴就没停过,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没多久就到了地方。
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周应淮下意识地朝着厨房看过去,其他人也都闻到了,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地往厨房跑。
“这些人怎么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赵志高一边吐槽着,一边加入抢饭大军,走的时候还不忘催促周应淮,“淮哥快点儿跟上,不然等会儿都被他们吃完了。
闻言,周应淮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随后迈步跟了上去。
刚进门,迎面就撞上了正端着菜往餐桌方向走的程方秋,两人打了个照面,她抬起头见是他,原本淡淡的情绪马上就有了变化,欣喜喊道:“周同志。”
这甜甜的一叫,让周应淮只觉得心中咯噔一下,随后快速跳动着,似乎下一秒就能从胸膛跳出来,明明以往见到她都没有过这样的情况,今日是怎么了?
“周同志?”程方秋见他只是望着自己发呆,久久未言,而不远处又有一堆人看着,她只好开口又喊了一句,并摸了摸自己的脸,半开玩笑地问道:“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她的话成功让他从自己的思绪当中回过神来,随后反应迅速地上前接住她手中的大碗,“小心别烫着。”
程方秋等他端稳后才松开手,歪头笑道:“谢谢。”
“不客气。”周应淮摇了摇头,将大碗端过去后,就在赵志高身边坐下,一众人见他动筷子,方才兴高采烈地开始吃起了晚饭。
程方秋和何生慧坐在院子门口聊天,等他们吃完后,就开始收拾起了厨房,等收拾得差不多,也就准备回家了,何生慧大儿子来接的她。
“没多少了,我来收吧。”
“那行,谢谢啦。”
何生慧走后,没几分钟程方秋也忙完了,把手洗干净,刚走出厨房的门,就看见技术员们拿着换洗衣物结伴准备去河里洗澡,周应淮也在其中。
想到什么,她开口喊住了周应淮,一群人齐刷刷扭头看向她,在这么多注视之下,她没有丝毫慌乱,直接大方开口道:“周同志你手臂受伤了,最好不要下河,万一伤口感染了可就不好了。”
“不至于吧?”赵志高挠了挠头,看向周应淮的手臂,袖子挡住了些许,让他看不清楚,但是淮哥卫生院都没去,肯定不是什么大伤口。
村里的大河清澈见底,看着挺干净的,应该不会感染吧?
再说了,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平时有个小磕碰的也不少,还不是照样下河?也没见有什么事情啊,淮哥身体比他们都强健,更不会当回事了。
自己烧水洗澡多麻烦,还不如去河里随便洗洗来得方便。
但程同志也是好心提醒,淮哥脸皮薄不好意思拒绝,就由他来道谢婉拒吧。
想到这,赵志高勾起笑容,缓缓道:“谢谢程同志了,但是......”
“嗯,那我不去了。”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一道声音给打断了,赵志高顿时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向乖乖往回走的周应淮,这还是他淮哥吗?那个怕麻烦,喜欢速战速决的男人去哪儿了?
而且,是他的错觉吗?他怎么看见淮哥那嘴角往上扬了?
可再看过去,淮哥还是那副平淡如水的表情,一定是他看错了,对,看错了,不然淮哥在暗爽什么?!
“我就先回家了,明天见。”程方秋朝着周应淮挥了挥手,后者也鬼使神差地学着她举起手挥了挥,只是姿势怎么看怎么别扭,完全没有她做出来的可爱自然。
程方秋偷笑两声,收回手,转身离开,很快消失在了大家的视野当中。
周应淮收回落在她背影上的视线,刚准备回房,就对上了赵志高复杂的眼神,他挑了挑眉头,“天快黑了,你们还在这儿磨蹭什么?”
“马,马上走。”赵志高收回快惊掉的下巴,连忙回道。
周应淮点点头,没再管他,独自回房,等进了屋子,在自己的床位上坐下,就看见了枕边放着的一条手帕,素色布料上沾染着突兀的艳色,有些扎眼。
一看到这条手帕,他就不受控制地想起当时山中发生的一切,她扑进他怀中,害怕得瑟瑟发抖,但还是红着眼睛关心他,为他包扎……………
呼吸有一瞬间变得粗重,他上前捏住手帕,指腹摩挲两下,上面的血早就干了,深红的颜色黏在上面,估计不好洗,他还是买一条新的还给她吧。
上次他去公社供销社没有瞧见有卖手帕的,看来只有县城有了,下次休息日他得进趟城了。
日子一眨眼过去好几天,程方秋在这段日子里成功和技术员们打成一片,也基本记熟了每个人的名字,与此同时她和周应淮的关系也越来越微妙。
看着和她对视没两秒就匆忙移开视线的男人,程方秋眸中闪闪,可还没等她得意地笑出来,就听见院子外面传来一道俏丽的女声。
“淮哥!你在哪儿?我来了。”
吃饭的众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有人发出疑问,“我咋听到了小莲的声音?”
“我也听到了。”
有人附和,那就证明这不是幻觉,是真的!意识到这点,平时视吃饭为人生头等大事的大家纷纷放下饭碗,不约而同地冲出了厨房。
一时之间屋内只剩下了程方秋,周应淮和何生慧,三人大眼瞪小眼,终究是抵不过好奇心,程方秋率先看向周应淮,疑惑发问:“谁在喊你啊?”
她还以为这个村子里面只有她脸皮厚,能毫不客气地跟着所有男生一起叫周应淮淮哥,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呢?听上去还跟周应淮很熟的样子。
出于女人的第六感,程方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周应淮皱起眉头,刚想回答,一个粉色身影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口,她身后跟着浩浩荡荡帮忙提行李,献殷勤的技术员们,一时之间将她衬得犹如高高在上的小公主。
说是小公主其实也不为过,因为她的穿着和长相都跟周围朴素的环境格格不入。
身材娇小,穿着一条粉色布拉吉裙子,方领领口缝着一圈精致的白色蕾丝,衬得她肌肤白皙,可爱的学生头短发,额前别着一个花朵样式的发卡。
这个穿搭放在后世可能有些土气过时,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却是走在了时尚前端。
一张小小的瓜子脸上挂着一双葡萄大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长睫毛也藏不住她眸中印出的高大身影。
她风风火火跑到厨房门口,却在这个时候扭捏起来,迟迟不敢往前走,好半响才像是终于鼓起了勇气,小心翼翼地朝着餐桌的方向走了过来,甜美的嗓音再次呼喊道:“淮哥。
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周应淮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沉声道:“你怎么来了?”
这语气属实称不上好,沈希莲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咬了咬下唇,委屈巴巴开口解释道:“你们这儿不是差人吗?我爸就让我来帮忙。”
其实是她放假在家,听到父亲跟母亲在聊这件事情,主动要求来的,她爸不同意,她还求了很久,才让他点头。
但这些话肯定不能说出来。
“你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让谁来帮忙,也不该让你来。”这话说得毫不客气,甚至有些指责父的意思,一时之间屋内的气氛格外沉重,没一个人敢开口。
见状,赵志高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打圆场,“淮哥,小莲她又不会拖后腿,厂长让她来,肯定有厂长的打算,有可能是厂里太忙了,人员不方便调动呢?”
这理由找的勉强,任谁也知道这只是个借口,但没人会戳破。
周应淮冷冷瞥了赵志高一眼,但无法反驳的是沈希莲的确不会拖后腿,她从小在厂里长大,现在又在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她的知识储备甚至比一般的技术员还要多。
可是她留在这里麻烦大于帮助。
所以周应淮依旧冷着脸,“我们这里都是男同志,你一个女同志住在哪儿?太不方便了,还是......”
“大队长说了,让我借宿在他家,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淮哥你就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话音刚落,沈希莲就红了眼眶,说哭就哭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旁的程方秋,好家伙,这比她还会演戏。
“就是,小莲来都来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总不能让她现在回去吧?车都没了。”
“淮哥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小莲都快被吓哭了,再说了,这可是厂长的命令。”
有人为了讨好沈希莲,你一嘴我一嘴的开始帮她说话,可是当事人却气红了一张脸,“不准你们说淮哥的坏话,他都是为大家考虑!”
被倒打一耙,大家却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厂长的女儿呢?得罪了她可没有好果子吃。
周应淮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没再开口,这也就相当于默认让沈希莲留下了。
沈希莲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周应淮身边的位置上,娇笑道:“光顾着赶路,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这是谁做的啊?看上去好香。”
“这儿有人了,别坐这儿。”说完,周应直接抬眼看向赵志高,“不过来吃饭?”
“啊?”赵志高不敢得罪沈希莲,可也不敢得罪周应淮,夹在中间都快急哭了,好在沈希莲尴尬了几秒,便主动站了起来,给赵志高让座,这件事才过去。
“小莲,这里还有一把空椅子,你坐这儿吧。”
有人从灶台边上撒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余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么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后,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后,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准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后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后,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后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沈希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么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么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后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
说完,视线一转看向坐在程方秋旁边的程晓花,颇为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晓花都要嫁人了。”
提到这个话题,平时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话都不知道怎么接,还是常春兰哈哈一笑,“可不是嘛,那户人家也是个大方的,说要给咱家一台缝纫机呢。”
说到这儿,常春兰眉眼间皆是愉悦,乡下不比其他地方,他们又都是普通人家,三转一响能有其一就非常不错了,他们原本也没要求个什么,但男方主动加了缝纫机,那就代表着他们看重晓花,是件天大的好事。
“那多好啊,以后做衣服都不用自己一针一线缝了。”丁夕梅真心为他们高兴,眸光都跟着一亮。
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十里八村有缝纫机的就那么几家,多有面啊!
说这话多多少少都有些炫耀的意味,常春兰不好意思再绕着这个话题说,余光瞥见安安静静摘豆角的程方秋,开口道。
“秋秋也该抓紧了,你晓花妹妹比你小两岁可都要结婚了,要是村里没你喜欢的,伯母帮你去我娘家那边物色物色?”
闻言,程方秋一愣,她正想着周应准的事情,心思根本就没在这儿,乍然听到大伯母的热心发言,吓得手中的豆角都掉在了地上。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想给她介绍对象啊?
“谢谢大伯母,不用了,我不急。”程方秋干笑两声,用脚尖偷偷戳了戳丁夕梅的鞋底,在对方看过来后,就立马挤眉弄眼的提醒她帮自己解围。
看着闺女这抵触的模样,丁夕梅哭笑不得,连忙出声转移了话题:“别管她,对了,我记得晓花明天是不是要去县城挑布料?”
“对,明天一大早就去。”常春兰成功被带偏了注意力。
“能不能帮我带一斤肉?上次周同志帮了我闺女,我说要请他来家里吃顿饭,结果一直没找到机会。”这个事她本来就想去拜托常春兰,结果她先上门来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说出来。
常春兰大手一挥:“我还以为啥事呢,包在我们身上。”
她说完,那边程晓花却插嘴道:“让秋秋姐跟我一起进城吧?她眼光好,我想她帮我掌掌眼。”
“哟,还不相信你老娘我的眼光了?”常春兰没好气地白了程晓花一眼,但是嘴上这么说,下一秒却问起了丁夕梅的意见:“弟妹,你看?“
丁夕梅倒是没什么意见,便看向了程方秋,“秋秋你想不想去?”
去县城?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去过县城呢,而且明天是休息日,那沈希莲肯定更缠着周应淮了,既然很大概率接触不到他,她待在家里无聊,还不如去县城逛逛。
思及此,程方秋微微一笑点了头:“去!”
“那你们两姐妹一起去得了,都去过县城认识路,走不去,我明天正好去自留地除草。常春兰一锤定音。
于是第二天,程方秋起了个大早,好好洗打扮了一番,等程晓花过来汇合后,就出发了。
从村里进城一趟属实不容易,要先走到位于公社的候车点,然后再坐一两个小时的大巴才能到县城的车站。
村里去候车点的距离不算近,上次坐在周应淮的后座还没有特别的感受,现在自己走起来,才知道什么叫做对脚底的折磨,她穿的是农村常见的布鞋,鞋底很薄,要是不小心踩到尖锐的石子,那滋味比指压板还难受。
唯一值得安慰的便是这一大清早不是很热,身上并没有出很多汗,不然程方秋都想打道回府了。
两人有说有笑,消磨了很多时间,不知不觉中就到了目的地。
公社下面几个村子的村民都在这儿乘车,一到休息日这儿都挤满了人,但是大巴就那么几辆,要是没挤上去,错过了,那就只能再等下一班了,可下一班谁知道什么时候来?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有可能。
今天算她们运气好,她们到的时候一辆大巴刚停下没多久。
显然程晓花最近进城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她直接一把抓住还呆愣着要慢慢排队的程方秋见缝插针从角落里挤上了车。
得亏她们两人都身材纤细,不然还真的挤不上去。
车上还有几个空位,程晓花眼疾手快地推着程方秋在一处空位上坐下,她则在后面的另一处空位坐下了。
全程程方秋都处于懵逼状态,等好不容易回过神,这才发现程晓花没控制好力道,她现在半个屁股都在隔壁乘客的大腿上。
“不好意思。”尴尬和窘迫的情绪让她头都没脸抬地道了歉,正想起身,前方司机却恰好关闭车门,启动了车子,由于惯性,她一个没站稳,往前扑去,然后又重重坐回了那人的腿上。
与此同时她的额头狠狠磕在前座座椅上,整个人被撞的眼前一白,疼得忍不住轻呼出声,捂着额头好半天都没办法缓过来。
迷迷糊糊之中她听到身后也同样传来了一道痛苦的闷哼。
当即她顾不上疼痛,赶紧扶住前面的座椅借力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愧疚地连声道:“真是不好意思,对不起…….……”
后面的话在对上那双熟悉的狭长眼眸后戛然而止,她红唇微张,不敢置信两人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相遇。
这么多天她苦苦寻找的单独相处机会居然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只是还没等她高兴,余光就瞄到了他偷偷从某处收回的手,这才倏然惊觉她刚刚第二次坐到的是……………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
电光火石之间,程方秋心虚地抿紧唇瓣,朝着周应淮投去了一个同情的目光,小声问道:“你没事吧?”
脸色苍白的周应淮尽量忽略某处传来的钻心疼痛,他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随后看向她额头上的一大片红色,眉头皱起,指了指自己的额头,“你这儿没事吧?”
程方秋下意识地伸出手揉了揉额头,也摇了摇头,她没想到这种情况下周应淮都能撇开自己,关心她,心中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说的感动,正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肩膀处突然被人拍了拍。
“秋秋,你吃不吃南瓜饼?我娘早上做的。”
程晓花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笑得一脸灿烂地将两块用油纸包起来的南瓜饼塞到了程方秋怀里,然后继续庆幸道:“多亏我反应快,不然咱两这一路就要站着了,多遭罪啊!”
程方秋接住南瓜饼,顺着程晓花的话朝着车厢内看了一样,这年头对汽车超载管得甚少,所以车内只要是能装得下人的地方都挤满了人,还有带着鸡鸭进城的,整个车厢都闹闹哄哄的,要不是程晓花扯着嗓子说话,她还真不一定能听得清。
这一对比就显得他们屁股下的座位弥足珍贵了。
程方秋深感认同地点了点头,但想到程晓花又看不见,于是又扭头拔高音量回道:“晓花你真厉害!我娘也给我们做了吃的,给你一个。”
说完就小心翼翼地从自己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快速塞给了她,程晓花见她神秘兮兮的,还在好奇是什么东西,掌心在感受到那圆滚滚的触感时,瞳孔放大,也学着她的样子偷偷将其放进了包里。
居然是煮鸡蛋!婶婶和秋秋可真舍得!程晓花心中浮现出一丝感动,要知道她娘虽然对她好,但平时也舍不得给她吃鸡蛋,那都是留着去供销社换钱的,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小口。
想起鸡蛋的美味,程晓花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但现在也不敢拿出来吃,这年头小偷小摸的可不少,万一看她们有鸡蛋,盯上她们,出个啥事,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反正她也不饿,留着等会儿下车了再吃也不迟。
想到这儿,程晓花无比迫切地希望这趟车开得能再快些,再快些。
“秋秋,谢谢你和婶子了,现在说话不方便,等会儿下车的时候我叫你!”就算不是为了那个鸡蛋,就看在她们是一起长大的好姐妹的份上,她都得看顾好秋秋姐!
想到这儿,程晓花又叮嘱了程方秋一句,“记得哦,可千万别下错站了。”
“好。
见对方点头,这才稍微放心地收回了视线。
这边程方秋可不知道短短的时间内,程晓花的心理活动已经发生了几番变化,她的目光重新落回周应淮的脸上,他似乎是缓过来了,脸色已经如常,但是面上“尴尬”二字还是不可避免地扩散开来。
不光是他,程方秋也觉得有些坐立难安,毕竟这种事情属实有些敏感。
为了不让气氛陷入沉寂,程方秋犹豫两秒,还是主动开口转移了话题:“周同志你一个人进城?”
“嗯。”周应淮心领神会地应了一声,知道她有心想缓解气氛,便顺着往下说道:“买点儿东西。”
说到这儿,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侧的军绿色挎包,里面装的东西不多,他几乎是一碰上去,就感受到了那一团被染脏的手帕。
周应淮想说些什么,可转念一想还是闭上了嘴巴,没有告诉她他是为了特意买一条新的手帕赔给她才进城的。
不然按照她的性子,肯定又要拒绝,与其多言,不如先买下来后再直接送到她面前,到时候她想拒绝也晚了。
实际行动总比光动动嘴皮子要强。
“哦哦,我是陪我堂妹进城买结婚用的东西,她没多久就要嫁人了。”程方秋没等周应淮问自己,就自顾自地说起了自己进城的原因,上扬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心情愉悦起来。
与她相处,向来是轻松又自在的。
周应淮唇角微微勾起,抬起眼睛望着她的眼睛,那双漂亮的褐色瞳孔中满是欣喜,看得出来她是由衷为自己堂妹高兴的。
“周同志你逛过我们县城吗?我上次进城还是很久之前了,也不知道城里有什么变化。”程方秋话中流露出一丝怀念和向往。
周应淮闻言点头道:“匆匆逛过一次。”
“那你等会儿要不要跟我们一起?”
几乎是周应淮话音刚落,程方秋就立马开口接上了,似乎是觉得这话冒出来的太过突兀和冒昧,她轻咳一声,补充道:“我怕你找不到去供销社的路,反正我们也要去的,顺路。”
其实他就算不认识路,也可以问其他人,没必要非要跟她们同行,但是他望着她因为紧张和期待而互相缠绕在一起的白净手指,眸中闪过一丝笑意,鬼使神差地点了头:“那就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不麻烦。”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程方秋一连重复了两遍,随后又举起手中的南瓜饼和鸡蛋,热情邀请道:“周同志你吃早饭了吗?要不要吃一个?”
“不用了,我吃过了。”
被拒绝,她也没有很失落,只是说了一句好吧,就撕开了油纸,露出里面被煎得焦黄的南瓜饼,面粉和南瓜的甜香混合在一起,再加上菜籽油的香味,能把人深藏在内心深处的馋虫勾出来。
乡下人家做饭都舍不得放油,这南瓜饼也是大伯母用了心思的。
程方秋早上通常都没什么胃口,所以在家里的时候只匆匆应付了几口,根本就没吃饱,此时闻着这股香味,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但她还记得旁边还有个周应准在,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没有一大口咬上去,而是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品尝着。
虽然知道盯着别人吃东西不礼貌,但是周应淮还是没忍住悄悄看了好几眼,她长得漂亮,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其实不光他,附近有好几个人都在偷看程方秋。
思及此,周应淮心头莫名涌上一丝不悦,他眯起眼睛,眼神凌厉地扫过周围那些不怀好意肆意打量的男人,脸色也沉了下来,骨子里藏着的那股无形的威慑力顿时冒了出来,让人下意识地想要避开。
乡下好看的女人不是没有,只是这么好看的还是头一次见,不少人都心痒痒,想上前打听打听她的消息,但是一瞥见她身边坐着的周应淮又打消了念头,毕竟刚才他们二人熟络又亲密的互动,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周应淮相貌和气质出众,他们又何必上去自取其辱?
感受到那些烦人的注视终于消失,周应淮才满意地收回视线,重新看向身旁的女人,只见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吃完了南瓜饼,美眸微闭,小脑袋有一下一下地朝前点着,眼看马上就要撞上前面的座椅了,周应淮赶紧伸出手帮她挡了一下。
她额头上的红晕才刚刚消失,这一脑门要是再撞上去,恐怕得青一块,紫一块。
“嗯?”程方秋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向他,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昨天没睡好,太困了,谢谢你啊。’
话音落下,视线却缓缓看向了还放在自己额头上的大手,他的掌心宽大,手指修长纤细,指腹带着些许薄茧,那是常年跟机器打交道留下来的。
察觉到她的注视,周应淮像是触电一般将手收了回来,然后有些不自在地回道:“不客气。”
昨天晚上因为要进城,她激动的一个晚上都没睡好,刚迷迷糊糊睡着,就到了要起床赶车的时间,现在吃饱喝足,又在这摇摇晃晃的车上,想不打瞌睡都难。
程方秋抿了抿唇,强撑着打起精神看向前方,想清醒一些再趁着这个难得的独处机会找周应淮聊聊天增进感情,只是没一会儿她的眼皮便缓缓上了,随后又开始起了小鸡啄米形式的动作。
这小模样属实可怜,谁来了都得心疼两秒。
周应淮眉头紧皱,实在看不下去了,犹豫几秒,试探性开口道:“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靠着我肩膀睡一会儿。”
闻言,程方秋的睡意吓掉了一半,她眼前一亮,完全没想到他会主动提出这个建议,惊讶过后,便是差点儿掩盖不住的惊喜,装模做样地犹豫了两秒,问道:“真的吗?”
在她问出来后,周应淮就有些后悔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她便微微偏了偏脑袋,直接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的脑袋没什么重量,但他却觉得犹如有千斤重,压得他连呼吸都不敢太重,可与此同时她的呼吸却重重喷洒在他的脖颈处,在皮肤和血管上跳舞,让人无法忽略掉它的存在感。
她的发丝更是时不时扫过他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的手背,撩起阵阵酥痒。
这还不算完,那张粉嫩的小嘴最后还嘟囔了一句:“真舒服。
这话顺着风飘进耳中,周应淮只觉得胸口有处位置快要爆炸了,心跳一声赛过一声,如同擂鼓般在里面砸得叮咚响,刹那间就磨灭了他的理智。
耳尖爬上点点红晕,没一会儿就变得赤红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