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作为新生代表在开学典礼上讲话之后,苏文娴就成了校园红人。
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
尤其在建筑系的班级里,一个系就只有二十几个学生,且只有她一个女生,连上课的时候都能感觉到有人在盯着她。
甚至有一回上课的时候,老师气得拿粉笔扔一个男生,说他:“不要总盯着靓女看,要看黑板!”惹得班里男生哄堂大笑。
但他们一开始也只是看,并不敢靠近。
因为他们都知道她是豪门何家的小姐,她的女保镖在她学习的时候一直在教室外守着,那些男生也就只敢看看而已。
不过时间久了,他们发现这位何家千金还挺平易近人的。
日常上学时穿戴很低调,一般会穿一些布料和做工看着不错,但并不张扬的衣服,首饰也不会戴太显眼的,平常大多戴一块劳力士手表或者偶尔戴一个帝王绿的翡翠手镯,是只有懂的人才能看懂的名贵。
普通家庭的学生只觉得她不张扬但看着很舒服,首饰也只来来回回戴那么一两件而已,哪里知道一块劳力士已经七八万,顶他们十多年的大学学费,更别提那个绿汪汪的翡翠手镯了,那可是何老太太的藏品,戴一个少一个,如今连拍卖会上都很少
见到如此珍品了。
小组做作业的时候,她的配合度也很高,除了教室外的保镖提醒大家她的家世不一般之外,渐渐的,同学们觉得她性格很随和,还爱笑。
又漂亮、学习好、家世也一流,性格随和爱笑,简直太完美了!
哪个男生不做梦有一个这样的女友呢?
若是能娶回家当老婆,那简直是鲤鱼跃龙门,直接飞升豪门了!
不管在哪个年代,女人想嫁霸总、男人想娶大小姐都是常见的。
所以苏文娴开始收到很多人送的情书。
下课刚要起身去图书馆,班里的一个男同学就叫住了她,“何同学,那个......这是我对你的一番心意,请你收下!”
伴随着情书被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一块五星级酒店新出炉的奶油蛋糕,这年代的奶油蛋糕在星城可是高档货,不仅奶油和面粉都要从国外进口,会做的人也不多,只有几家五星级国际酒店才有卖,而且都很贵,这一小块大概卖三十元吧,是码头
苦力月薪的三分之一。
这个男同学大概是知道她家世好,想送太贵的他送不起,太便宜的怕她看不上,所以选择了这种女生都喜欢吃的奶油蛋糕。
看得出来是用心的。
但苏文娴看到他衣着很朴素,白衬衫的衣领子也磨旧了,想必经济条件并不优越,买这种奶油蛋糕会花掉他一个月的伙食费。
她微笑着接了信,但是拒绝了蛋糕,“谢谢你的好意,但是蛋糕还是留着你自己吃吧。”
“别......”男孩道,“这是我早上五点就去排队才买到的。
“谢谢你的心意,但是我不喜欢吃蛋糕,你可以将蛋糕送给你的母亲或者姐妹。”
她很客气地婉拒,他们才开学一个月而已,她跟所有人都没有过度接触过,他们对她的喜欢不过是对她的容貌和家世的追逐罢了,哪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啊?
“我不收礼物的。”
每次别人送她礼物她都要客气这么说一句,然后只收下情书。
这种体贴的行为让她在同学之间更增加了好感度,大家明白她这是怕告白者多花钱,所以才只收情书。
男生看着被拿走的情书和还在他手里的奶油蛋糕,在苏文娴身后喊道:“我还会送的,我一定会用我的真心打动你!”
苏文娴连头都没回,跟身边的保镖冯兰小声吐槽,“我一共没给他说过几句话,哪来的那么多真心啊?”
冯兰道:“他是见小姐你长得?咯。”
苏文娴道:“一见钟情不过是另一个种见色起意罢了。”
忽然,有个男声在她身边响起,“哟,阿娴今日又收到情书了?”
说话的正是才下课就过来的周家少爷周成蹊,“看来又有一个伤心的男同学今晚要在被窝里哭湿枕巾了,你又拒绝掉一个?”
他很自然地走在苏文娴身边,邀请她:“一起吃个午饭?我知道学校附近有一家饭庄做得不错,不会耽误下午上课的。”
苏文娴当然饿了,但是她并不想跟周成蹊有过多接触,因为他几乎每天中午下课的时候都来找她,一开始是说带她逛逛校园,她正好也需要人介绍一下就同意了。
但是周成蹊也是个校园风云人物,长得帅家世还好,更别说他还总用本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和社评,在学生之间很有名气。
后来她出于礼貌跟他在学校附近的饭庄吃过两次饭之后,不知道怎的,学校里竟然传言他俩是一对情侣!
而且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什么何家与周家都是豪门,俩人无论是从家世还是外表都极为相衬,是星岛大学的金童玉女!
然而事实上只是周成蹊单方面的主动而已!
他中午放学总来约她吃饭,还对追求她的其他男生评头论足,但他并没有挑明,苏文娴也不好直接拒绝,毕竟周家与何家的关系不错,长房大嫂就出自周家,她总得维持社交。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约了一个寝室的小姐妹中午一起吃饭。”
星岛大学有宿舍的,她虽然晚上不在这里住,但交了钱自然有她的床铺。
周成蹊叹了一口气,“要不然明天我请你们寝室的小姐妹一起吃饭吧?大家一起来,也很热闹。”
苏文娴实在忍不住了,她连着拒绝他好几天了,周成蹊哪里不明白啊?
“成蹊哥,我和我的小姐妹都想抓紧时间好好学习。”
借着小姐妹的名义说出她的拒绝,她现在只想好好学习,不想谈恋爱。
周成蹊道:“既然如此,那我改日再约你。”
但还是将她送到了女生寝室楼下,苏文娴又道:“成蹊哥,你不必每日都来陪我走这一段,冯兰陪我就好,再说在校园里很安全的。”
他俩总这么走在一块也会被传流言的。
周成蹊低头,看向苏文娴那张在阳光下几乎透明的白皙脸庞,纤瘦的少女拎着书包,身上带着淡淡的馨香,既漂亮家世又优越的何家五小姐。
只有她才配做他的妻子。
虽说何家总与陆家联姻,但陆家现在与阿娴年龄相当的只有少那个浪荡子,而无论是从学识、能力还是相貌上,那个口少哪里比得过他呢?
若是阿娴愿意的话,何家女也不必非得配陆家男啊。
同为豪门,他怎么就没有机会?
“阿娴,我知道你听到了那些流言蜚语,那些都是胡乱传的,我们行得正坐得端,是清白的。”
“不要畏惧流言,做自己的就好了。’
苏文娴心道周成蹊不愧是写文章的一把好手,转移焦点的水平挺溜,但她又不好直接挑明拒绝,因为以两家的关系今后和他见面的机会很多,她不能让两人的关系太尴尬。
但她的话也还是又挑明了一点,“成蹊哥,你应该从我大嫂那里知道了我过去的经历,我跟你不一样,我好不容易才有现在的生活,十分珍惜,甚至连考上大学也不像你那么轻松。”
“你也是知道我之前在家里学习有多么努力的。”
“我才十七岁,正是应该充实自己的年龄,所以当下只想好好学习呢,成蹊哥也别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总来照顾我啦,我已经适应了校园生活,同学们对我都很好的。”
简单理解就是: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豪门千金说话也跟她之前打工一样累,拐弯抹角的。
周成蹊哪里只会因为这一两句话就放弃?不过也看得出她的抗拒,自然不能太冒进。
反正他比少有优势,可以每天在校园里见到她,烈女怕缠郎,阿娴早晚会同意的。
终于送走了周成蹊,苏文娴说要回寝室不过是借口,寝室的地方很小,八个人挤一间屋子,虽说比外面的?房好一点,但屋里也很拥挤,她没必要大中午的去寝室里挤出一身汗。
正要跟冯兰离开,忽然一个女孩挡住了她。
“喂,你就是何莹娴吗?”
女孩大概身高一米七,目测体重有一百八斤左右,她皮肤很白,眼窝深,鼻梁也高,一头深棕色的卷发很浓密,一看就是个混血儿。
但神态是完全的华国姑娘,并不像常见的洋鬼子总是带着一丝傲慢的优越感。
苏文娴道:“你是谁?”
“我是文学系的新生唐珍妮,我来找你是有件事。”
“什么事?”
“以后你离周成蹊远一点!”
苏文娴忍不住笑了,“你喜欢周成蹊啊?“
没想到这个叫做唐珍妮的混血女孩脸上却红了,磕磕巴巴地:“谁,谁谁喜欢他?”
“我就是看不惯你总缠着他罢了!”
苏文娴可真冤,她已经在绞尽脑汁礼貌还能不尴尬地拒绝他了,“我没缠着他,真的,你若是喜欢他就大胆地追求他吧!”
听到苏文娴的话,唐珍妮却低下了头,有些害羞地说:“追求他?可是我娘说女人都要等男人追的,太主动的话人家会说下贱。”
她说:“再说,他也不中意我啊.....”
苏文娴觉得这个胖女孩还挺有意思的,大大的眼睛透着澄澈感,有点傻但又挺可爱的,一提到周成蹊她的脸颊就红成苹果。
“你是向他告白过,他明确说过不中意你吗?”
唐珍妮道:“我没说过,是他们男生都说周成蹊不会喜欢我的,我这么胖......”
“你若是觉得自己胖可以减肥啊。”
“而且一个男生若是因为你胖就不喜欢你,那你还喜欢他干什么?”
但是唐珍妮明显只听到了前半句,苏文娴建议她减肥,“减肥好难的……………”
苏文娴回道:“少吃点,多运动,每天都饶着学校操场跑几圈,很快就会瘦了的。”
她当时就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上学的时候,竟然真的看到唐珍妮穿着运动装在学校操场上跑步!
唐珍妮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没有形象地坐在了苏文娴旁边的草坪上,“跑步太累了。”
然后她从兜里掏出一袋曲奇饼干,撕开袋子就准备要吃。
“你若是吃了这袋饼干,你刚才就白跑了。”
“什么意思?饼干很小块,不会撑肚子的。
“可是饼干很甜,热量很高。”
“什么是热量?可是我好饿啊......”
“那你吃点鸡肉,吃点水煮菜嘛。”
苏文娴就是把上辈子最简单的减肥道理跟她说了一下,但是唐珍妮听得很认真,最后甚至道:“你能不能把你说的减肥方法写下来啊?”
看在这个小胖妞一副认真受教的模样,她就帮了她,还提议:“你最好买个运动时穿的文胸,能减少摩擦。”
现在唐珍妮穿的文胸并不能很好的在运动中保护她的胸脯,而且她的那里还挺丰满的。
“什么是运动文胸?“
苏文娴大致描述了一下,没想到唐珍妮竟然说:“要不然放学之后,你陪我去百货公司里逛一下行吗?”
苏文娴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个白里透红流着汗的女孩很可爱,还是因为她一直没有朋友,有点孤单了。
最终答应了唐珍妮,晚上陪她一起逛百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