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浊冰冷的贫民窟小巷,夜幕低垂,映照着可怖的猩红。 小巷深处,一道瘦削的身影如同梦魇般静立,肢体纤长仿佛蜘蛛,赏金猎人的黑色面罩下,空洞的眼窝如同地狱之门。 意识回笼时,握着一柄短匕,正本能地向面门刺去。 他被迫成为亡命之徒,正如所有人最终都将走向……死亡的终点。 …… 临冬旅馆二楼,莫里斯从噩梦中惊醒,猛地坐起身来,胸口剧烈起伏,背上全是冷汗。 他仿佛回到了刚来这个世界,在索尔城那段生死如草芥的时光,恐惧和绝望如同潮水般将他淹没。 不知何时,手中已将裂魂取下,剑尖直指对面的人影。 “卧槽!哥们,你这梦游挺劲啊!” 狼人菲利斯双手高举过头顶,做投降状,咽了口唾沫,语气中带着一丝惊魂未定,“淡定!淡定!是我!菲利斯!” “别大惊小怪,只是正常现象。” 塔妮亚坐在床头,一边啃着北境特产的冻苹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这小子三天两头地做噩梦,梦里不是被追杀,就是被围殴,各种花样死法,比唱戏的还精彩。 要是莫里斯现在告诉她,他每晚睡觉都会进入主神空间,她都信。 莫里斯将裂魂插回腰后的剑鞘,上下打量了一番菲利斯。 此刻,他本就杂乱的毛发更是浑身湿透,打结交杂成一缕一缕的,如同落水狗一般,滑稽又狼狈。 “噗嗤!” 莫里斯当即就很没道德地笑出了声。 菲利斯幽怨地控诉道:“你是不知道昨晚我有多惨!我搁酒馆喝酒呢,前半夜还好,喝酒吹牛打屁,流程还是得有的。 后半夜身上还剩几枚银币,干脆点了瓶冰迪兰酒——喝酒不喝冰迪兰,就像当赏金猎人不想当贵族门客,说明这个人的品味造诣和目光短浅,中间忘了,总之,整个人生层次就卡在那了,只能度过一个相对失败的人生。” 菲利斯顿了顿,似乎对这套从塔妮亚那里学来的句式十分满意,得意地甩了甩湿漉漉的脑袋。 这狼人也是个学人精,觉得这种句式非常有趣,用起来朗朗上口,逼格十足。 “结果你猜怎么着?” 菲利斯继续说道,“突然碰到一精神小伙!精神小伙你知道吧,踏天道废天帝斩冥王鬼神泣!他晃晃悠悠地走到我面前,开口就问我讨酒喝,那叫一个可怜巴巴,跟流浪狗似的。我这个人心善,看不得别人受苦,于是就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人‘啪’地一下,把我那瓶冰迪兰酒给摔碎了!我当时火就上来了,起身就追。结果刚追出去没两步,又来一个逼人,把我放桌上用来付酒钱的钱包给抢了!我踏马还没付钱呢! 那死心眼的老板死活不让我欠账,非要让我现在就结清。我当时就麻了,心想今天出门没看黄历,诸事不宜啊!走投无路之下,我决定劫富济贫一番,也好填饱肚子。 于是我就盯上了一桌看起来挺有钱的款爷,手才刚伸过去……结果就被抓了!我定睛一看,哟呵,这不是凯兰老大么!操了……” 菲利斯说道激动处,掏出他那发黄的烟斗,点燃后猛吸一口,随后才继续说道: “他当即就要把我皮剥下来当褥子!我一听这哪成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当即开润! 也多亏了我这身保暖的毛皮,找了个雪堆往里一猫,伪装成一坨……呃……一坨造型别致的雪堆。几十支巡逻队愣是从我眼皮子底下经过,都没发现我!啧啧,我真是个天才!” 菲利斯一脸得意,仿佛在炫耀自己的机智。 他语气一转,又开始抱怨起来:“那凯兰也是个神经病,不就是偷他点钱嘛,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偷了他老婆呢!害我大半夜的在雪地里冻得瑟瑟发抖,差点就变成冰棍了! 总之,我冒着生命危险,九死一生,总算是溜了出来,而且还信守承诺地找到了你。看在我这么辛苦的份上,你帮我想个办法呗,哥?” 菲利斯讲故事的时候,莫里斯已经开始起床洗漱。 他用有些冰凉的自来水漱了漱口,然后随意抹了把脸。 这个世界科技发展得很奇怪,有些东西先进得令人发指,有些事物却依然十分落后。 要不是确认过历史,没有什么“机械降神”,莫里斯都要以为是不是还有其他穿越者了。 听到菲利斯最后的话,莫里斯擦了擦脸上的水,心中已然明了,但口中却说道: “为什么?我们的雇佣内容也就只有你带我们去理想乡入口这一点,我好像没有义务帮你解决麻烦吧?” 菲利斯一听,顿时急了,他知道不出点血是不行了。 “兄弟,江湖救急啊!” 菲利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道,“你不知道,理想乡那地方凶险得很,没有我带路,你们进去就是羊入虎口,妥妥的有去无回啊! 我菲利斯是什么人?侠肝义胆,义薄云天,最讲义气了!我怎么会看着你们去送死呢?其实……其实……”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