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法兰历1977年霜月20日,索尔城。 在这个世界,一年被分为11个月,每个月正好30天,与前世相比,少了些许,但也没差多少。 如今,霜月已至,入冬的寒意渐浓。 索尔城的集市依旧热闹非凡,但与往常相比,多了几分萧瑟。 自蒸汽技术诞生以来,电能也随之出现,虽然只停留在民用阶段,作为低动力能源,并未撼动魔能的主流地位。 往年,南城一到霜月,就准死一堆人,冻得跟冰棍似的。 莱斯特那城主每年初春都要派人到南城去清理尸体,一股脑儿堆到一起,一把火烧了,说是怕传染瘟疫,其实就是为了省事儿。 南城的蒸汽机大多都归盗贼公会管,你只要每年交个百枚铜子,就能享受到那轰隆隆的温暖。 不过,还是会死人,大多都是被饿死,或者交不起钱的流浪汉。当然,也有可能被这两者捅死抢劫的倒霉蛋。 反正,南城一直都是个乱糟糟的地方,住在那的早都已经习惯了。都混到南城了,还有啥可抱怨的呢? …… 北城的港口,跟南城那贫民窟似的港口相比,要显得干净得多,至少没那么脏乱。 北风呼啸着,卷起阵阵白色的浪花,拍打在码头的石墩上。 海面上,几艘货船在海风中摇摇晃晃,船上的帆布被吹得鼓鼓囊囊,像是随时都要被吹走一般。只有几只海鸥在码头边上徘徊,偶尔会发出几声尖利的叫声。 港口上,码头工人模样的汉子少了不少,反倒是赏金猎人模样的人倒是很多,都是等着去摩尔城,那黄金之都消费一年的报酬。 这段时间,猎人几乎都不接悬赏了,毕竟快过年了,都不想见血扰了雅兴。 他们穿着厚厚的皮衣,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看起来凶神恶煞,但此刻却都闲得无聊,正在用爆竹炸着砖瓦或瓢盆。 “砰!砰!砰!” 一阵阵爆响声在码头上回荡,引得周围的鸟儿惊飞。 这群赏金猎人,平时都是专门抓捕罪犯的,杀人不眨眼,但在这种闲出屁的时刻,智力已经无限接近于低能儿。 港口的一角,莫里斯坐在一块石墩上,翘着二郎腿,看着今天的日报,上面都是些无聊的事,对莫里斯这种被现代新闻学毒打过的,简直没劲。 而塔妮亚,那只喜欢搞抽象的妖精,正飞在空中,抱着盒花5个铜子买的爆竹,把一个铁碗高高炸起,全然不顾一旁,那只大黑狗的幽怨眼神。 突然,一声高亢的喊叫声响起: “去摩尔城的船要开了,要上船的抓紧时间上船!” 那是一艘货船,船体并不算大,船身也有些破旧,但对于这群赏金猎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谁说人不是货呢? 反正他们都不在乎,差是差了点,但架不住便宜,只要能抵达摩尔城,谁会在乎坐什么船呢? 莫里斯也起身,从口袋里掏出1枚银币,交给了船上的船夫,登上甲板。 人群下意识地避开了莫里斯,毕竟莫里斯那血手屠夫的名声臭得跟索尔之喉那条河一样,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自船从港口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 甲板上,海风徐徐,还有一股子海腥味。 莫里斯坐在远离人群的角落里,从怀里掏出一块柔软的鹿皮,仔细地擦拭着手中的【蚀烬】。 冬日的阳光洒落在枪身上,反射出冰冷的光泽。 枪身上的魔法纹路随着莫里斯的动作,仿佛在呼吸般闪烁着微光,为这件杀戮兵器增添了一丝诡异的美感。 这把14.22口径的霰弹枪比一般的武器要短一些,但分量却一点也不轻。 莫里斯试过空放一枪,那威力确实夸张,几乎赶得上一些小型魔能炮弹了,一枪干碎一面精钢盾牌准没问题,只是每次射击后都需要等待10秒钟充能,这让莫里斯有些不太满意。 里斯试着将手指扣在扳机上,感受着那股冰冷的金属触感。 【蚀烬】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配合魔力弹药,发射纯粹的能量冲击,三枚亚龙币有两枚半都花在了那魔力核心上。 虽然巴鲁也给它预留了发射普通子弹的功能,但正如矮人自己所说,“那纯粹是浪费材料”。 普通子弹的威力对莫里斯来说,和挠痒痒没区别。 之前那把双管猎枪,虽然粗糙了些,但胜在火力凶猛,近距离下足以撕碎任何敌人。但随着莫里斯实力的提升,以及战斗经验的丰富,他越发感受到那把猎枪的局限性。 实际上,就算当时那把枪没坏在索斯的手上,他也打算卖掉买把新枪了。 “枪,终究只是个发射器,”莫里斯喃喃自语,“真正决定威力的,还是子弹本身。” 他摩挲着【蚀烬】上那些复杂的魔法纹路,心中暗自盘算着。 例如红水晶弹药,普通的霰弹奈何不了斯特恩或者索斯,但一旦换成那火焰般的弹药,危险程度就会上升好几倍。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