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陆寒霄聊完,沈雾回家时已经是中午。 沈家人都已经吃完饭。 她去厨房揭开锅盖,如预想的一样,锅里什么都不剩。 沈雾也不恼,自顾自地找了两个红薯,放灶台边上慢慢烤着。 吃完香喷喷的红薯,沈雾回屋便把彩礼钱和票什么的都整理了一遍。 她这些年上工一年最少也能赚个五六块钱,加在一起起码也有几十块。 不能便宜了唐丽霞,这些她结婚之前都要要回来。 这一夜,沈雾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天一亮就起床了。 她把一件看起来还算新的浅蓝色棉衣套在身上。 毕竟是去领结婚证,再寒酸也不能穿平常的破棉袄。 收拾整齐,沈雾走出房门,家里人也全都起来了。 今天不仅是她和陆寒霄领结婚证的日子,也是沈念和李允卓领结婚证的日子。 因此唐丽霞早早地就起床做早餐了。 早饭做的是挂面,挂面在村里可是稀罕东西,唐丽霞为了自己的闺女,也算是大出血了。 汤里加了酱油和大盐,面条上面撒了一撮切碎的葱花,香气扑鼻。 沈雾昨天下午只吃了两个烤红薯,早就饿得不行了。 刷了牙洗好脸,唐丽霞没好气地递给她一个粗瓷碗:“给你!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别又跟人说我对你不好!” 沈雾看了一眼只装了小半碗的面条,接过来自己走到锅边,又夹了好几筷子面条。 唐丽霞气得要死,刚想骂人却被沈念给拦住了。 她说:“妈,今天是陆寒霄和她去领结婚证的日子,别等会又被人说咱虐待她。” 她可不希望沈雾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了,现在只求这个沈雾可以安安稳稳嫁出去,这样李允卓也就不会再惦记她了。 唐丽霞咬牙切齿道:“我跟你爸还没吃呢!她盛那么多,我跟你爸吃什么?” 沈念皱眉:“妈你不是还藏了一包的挂面在柜子里吗?我都看到了,要是吃不饱把那一包也煮了吃。” “你这死丫头,那是给你弟弟以后慢慢吃的,他正在长身体,不吃点好的怎么行。” 沈雾坐在灶屋的旧桌子边,一边吃面条一边听着母女俩的对话。 沈耀宗说起来也有十七八岁了,按理说身高已经定型了。 还不是唐丽霞重男轻女,什么好吃的都想留给儿子吃。 上午九点多,陆寒霄和李允卓便来了。 娱乐活动匮乏的年代,村里人全都围在门口看热闹。 沈雾坐在堂屋的长条凳上,一眼就看见了为首那个高个子的男人。 他大概一米八几的个头,身形颀长,穿着一身绿军装,跟个电线杆子似的站在屋门外。 沈雾走出来时,陆寒霄低头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小姑娘,扎着高马尾,额前的碎发被风一吹,粘在了纤长浓密的睫毛上。 因天气冷的缘故,小脸冻得红扑扑的,鼻头也是,看着很是可爱。 他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去把发丝拨开,但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主要是才认识两天,又被村民们看着,不好意思太亲近。 只是手伸出去又缩回来,感觉很没面子,他直接牵起沈雾的手,“走吧,去村口,送我们去民政局的车子停在那里进不来。” 吉普车和司机是陆寒霄的领导借给他的,今天送他们领完证回来后就得归还。 李允卓今日是第二次看到沈雾,不同于第一次,今天的沈雾稍微打扮了一下,扎高的马尾让沈雾显得更加精神活泼,青春活力。 沈念将李允卓眼中的惊艳一览无余。 她垂下眼,心中泛起嫉妒,大家总是拿她和沈雾比,相貌上,她从来没比赢过沈雾。 沈念忍下心中愤懑,喊了一声,“姐。” 沈雾停下,回头看了一眼站在李允卓旁边的沈念。 像是恍然大悟般,道:“啊,念念,差点忘了你今日也和妹夫去领结婚证,咱们刚好顺路,要不要坐我们的车?就在村口。” 李允卓远远地望着村口那辆威风凛凛的吉普车一眼,然后默默走到崭新的自行车前,试图将车藏到身后。 不甘、嫉妒、自卑全都涌上心头,李允卓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和陆寒霄身份悬殊。 陆寒霄可以找人借来吉普,而身后的自行车是沈念好说歹说,才让唐丽霞松口答应借给自己一天。 “不用了,我和允卓骑自行车去就好。” 虽然坐自行车硌屁股,到县城慢,但沈念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去坐那辆吉普车。 李允卓倒是想坐坐的,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坐过这种车。 他瞥了一眼沈念,按捺下心中的不满:“是啊,念念晕车,我们骑自行车去刚好可以吹吹风。” 这话一出,周围人都知道这李允卓是在强行挽尊。 大冬天的吹风,笑死个人。 李允卓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催促沈念上车,然后吭哧吭哧蹬着自行车率先离去。 看着乡亲们复杂的眼神,他一刻都不想在原地多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