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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婚姻大事父亲做主(6)(1 / 1)

铃兰自然也知道百文韬挨了揍。
不过,她又不是真的关心渣爹,才不管呢。
剧情中,这王秀才就是有虐待癖好的,这下渣爹也算是尝到苦果了,不过,渣爹若是死在王家,她还是会去讨一个公道的。
毕竟,她可是个孝顺的孩子。
当朝历史上也出过女帝,所以女子也可以立户,最近她就在考虑自己立户了。
自个儿当家做主才是好日子。
她去了一趟县城,找到了主管分户的官员,听了她的说明之后,那位官员十分震惊。
“你,你爹嫁人了?所以你要继承所有家产,自己开户?”
他一脸不可思议。
铃兰惆怅地点了点头,“天要下雨,爹要嫁人,有什么办法呢?我又没有兄弟,这个家只能立女户了。”
这?
官员有些拿不准了。
一般来说,父亲去世,没有兄弟是可以立女户的。
父亲嫁人?
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啊。
“你等等,这种情况我需要报告县令大人。”
他匆匆离开,不多时又来了,县令大人有请。
铃兰:.....
没想到还挺麻烦的。
见到县令之后,她又将事情说了一遍,县令还十分好奇地,问了一些细节。
铃兰当然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最后县令喊来了师爷,“王秀才与百童生的行为有悖人伦,至少不该鼓励,请上报朝廷,取消其功名。”
好家伙。
铃兰没想到还有别的收获。
“大人英明!”
她恭敬地行了一礼。
离开县衙时,她已经是百家唯一的继承人了。
“靠谱!”
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她也不含糊,回家之后,还摆了几桌酒,请来街坊庆祝了一下。
不少街坊是知道她在王家大展神威的事的,也没有人敢轻视,一个个还带上礼物,十分客气地说着好听的话。
众人纷纷感叹,谁能想到事情走到这一步呢,最终竟然是百家女儿继承了家产。
“兰兰,你也算是苦尽甘来了。”赵婶一脸欣慰。
众人都纷纷点头。
虽然朝廷政策可以立女户,但实际上,立女户的并不多,毕竟这时代女孩子接受的教育与男人完全不同,真正立得住,掌控得了的不多。
于是,大家又给铃兰出了不少管家的主意。
铃兰也一一受教。
酒过三巡。
外面突然吵嚷起来,一妇人挺着微微凸起肚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冲了进来。
“百兰!你不能私自处理家产!我肚子怀着的就是百家的儿子,是你的弟弟!百家是有男丁的!还轮不到你立女户!”
铃兰一看。
哟嚯。
这不是渣爹那小情人吗?这是怀孕了?
挺着肚子来争家产,只能说勇气可佳了。
众人都是露出笑意。
铃兰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大婶,全镇的都知道我爹喜欢的是男人,你这要找冤大头也该找个靠谱的啊,我爹就嫁出去了,怎么可能跟你有孩子!”
玉娘脸色焦急。
她是自从那日与百文韬分开之后几天才得知自己怀孕了几个月的,原本她还很开心,正好百家女儿嫁出去了,她也好进门,算是双喜临门了。
所以,她一直在家养胎,等着好消息呢。
结果——
没想到却等来了这么一个噩耗。
百文韬嫁人了?
这怎么可能!
她可是最清楚了,百文韬是真的喜欢女人的。
而且,他许诺过,要娶她进门,而且还要将他们的儿子送去上学堂,考科举呢。
外面传言纷纷。
她搞不清楚,也吓到了,就一直没敢出门,结果,又得知百家女儿开了女户,继承了家产。
这可不得了!
那家产都是她儿子的啊。
百文韬许诺的。
所以,她才不顾一切地来了。
“你,你爹许诺过我的,而且,我肚子里真的是你弟弟啊。”
玉娘急切争辩。
但没用。
铃兰根本不吃这一套。
“你说是就是啊,那岂不是谁都可以来我家闹了?我爹已出嫁,你要讹人,也该找他去。”
“还有,女户我已经立好了,现在我就是百家的主人,你若是再污蔑我父亲清白,信不信我将你押送衙门啊。”
玉娘连连摇头。
“不,不是的,我说的都是真话。”
铃兰直接嗤笑一声。
“我爹乃是童生,读过圣贤书的,怎么做出这种无媒苟合的事情?讹人也要选好对象,不要自取其辱,还不赶紧滚!”
玉娘张口结舌。
你爹是读过圣贤书,但她是真没说假话啊。
这要她怎么证明?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劝了起来。
“赶紧走吧,大妹子,百童生若是跟你有什么,又怎么会嫁到王家去?”
“就是,百童生为什么不直接将你娶回家呢?”
“快走快走,别耽误我们喝酒!挺着肚子来讹人,你也是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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