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桂兰,祝桂兰!
李和平躺在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不是因为嗡嗡的蚊子,而是因为重生都好几天了,但是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机会去见祝桂兰。
更别说表达自己对她的思念和爱恋了。
在红光大队方围孜生产队的时候,大家要集体劳动,是不能拒绝劳动的。不只是工分的事情,倒扣工分生产队上都不能同意。
生产队的粮食分配方案并不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按照工分多少,多劳多得。
真正的分配方式是人六劳四,也就是六成的粮食按照人头均分,剩下四成的粮食才按照工分进行分配。
这就意味着懒蛋、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和一个壮劳力一样,都会分到完全相同的人头粮。
虽然壮劳力还可以再按照工分,拿到另外四成的粮食,但是如果有人偷懒,不参加劳动,就指望着人头粮生存,这些壮劳力也是不同意的。
这也是为什么李和平空间里既有钱,又有粮票,根本不会担心饿肚子,却还遵守着大队的上工铃声,准时准点的参加集体劳动。
这也就是进了公社宣传队,才可以不参加生产。但是进了公社宣传队也不是自由的,每天一起床早请示之后就是开始一天的排练,根本不容缺席。
祝桂兰就在联合大队,和刘淑珍是一个大队的,只是不是同一个生产队。
联合大队在竹竿公社南边,约莫八里的路程。
但是在前世这个时候,自己和祝桂兰还不熟,贸然找过去,人家不认识自己咋办?
上一世,祝桂兰比李和平早一年招工回城,进入了国棉一厂,李和平是第二年被郑州淀粉厂招工的。
两个人的结合,是两家长辈的功劳。当时李和平母亲和祝桂兰母亲本就认识,两人的共同好友建议让李和平和祝桂兰相看相看,没想到一相看就看上了。
这一世,自己该怎么下手呢?
是学后世年轻人去送一束鲜花,大胆表白?
还是学耿志坚对葛爱华那样,跑去当舔狗,给人姑娘洗衣服、挑水?
得找老耿取取经。
“老耿,睡了没?”李和平对着对面躺在床上的耿志坚轻声唤道。
“李哥,我也没睡呢,要不抽根烟?”夏元却从上铺先答应了起来。
耿志坚也转过身子,看着李和平,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开口对李和平说道:“麻蛋,蚊子太多,飞来飞去,弄的人想睡都睡不着,得搞个蚊帐子。”
“是啊,是啊,明天咱们去供销社看看吧,好不容易吃点猪肝补补血,全TM喂蚊子了。”
这是王世魁的声音。
李和平从床上爬起来,一人发了一根烟,说道:“来,咱们熏熏蚊子。”
“嘿嘿,这个好。“夏元接过烟,给自己点上后又把打火机丢给王世魁。
李和平手里夹着烟,看着耿志坚,开口问道:“老耿,你讲讲你和葛爱华咋发展的呗。”
耿志坚猝不及防的哆嗦了一下,弱弱的开口道:“我俩发展啥?我俩就是简单的革命友谊。”
“得,你也别害羞,全大队都知道你喜欢葛爱华。你天天避开知青点,从地头猫着腰往人葛知青那边的知青点跑,你以为谁都不知道,实际上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哪有!”耿志坚脸红着否认。
“得,哥们儿不是想让你承认,就是看你和葛知青处的不错。哥们儿也喜欢一个姑娘,想向你取取经。”
这下耿志坚来劲了,心道果然。
今天在公社食堂就看李和平和刘淑珍状态不对,他把人家刘淑珍弄得脸红红的,本来坐在一起吃饭的,到后面反而端着饭走开了。
“好啊,李和平,怪不得问东问西的,快跟哥们儿说,你是不是喜欢那谁?”
“嗯,我喜欢一个联合大队的女知青,还没跟人姑娘说,就想问问你咋开始。”李和平也不扭捏,大大方方的说了。但是他没有说祝桂兰的名字,因为万一给人家姑娘惹了麻烦就不好了。
但是耿志坚却觉得李和平喜欢的就是刘淑珍,因为刘淑珍也是联合大队的。
于是他开口说道:“你这土狗子样,咋配的上人家啊?”
“耶,我配不上?你这土狗子样都能配上葛爱华,我咋配不上人家。”李和平一脸不屑,那可是自己前世的爱人,注定就是我李和平的姑娘。
现在自己只是想提前接触她而已。
“就是,人家李和平还会唱歌,不是土狗子了,叫李哥。”夏元在旁边贱兮兮的笑,他就等着听八卦呢。
王世魁却不知道李和平和刘淑珍的事情,所以他在旁边叨咕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也不知道人家联合大队的女知青喜不喜欢你这个萝卜。”
“你管她喜欢不喜欢,你喜欢她就行。你就对她好,无条件的对她好,她明白你喜欢她之后,心里慢慢的就会接受你。就算是他暂时不稀罕你,别的男生看你对她好,也会觉得她和你在处对象,就不会喜欢她了,这样你就有充足的时间让她喜欢你了。”
耿志坚脸上泛起得意的微笑,这可真是经验之谈,他试了,确实准,葛爱华就从不理他,到接受他,到现在已经主动和家里商量好了,等回城就嫁给他。
“我爹当初娶我妈就是这么做的,我爸每次去食堂吃饭,都会坐我妈对面,然后夹给我妈一个馒头,说他打多了,吃不完,让我妈帮他吃一个,一来二去我爸就把我妈娶回家了。”
李和平对着耿志坚直竖大拇指,嘴里还赞叹道:“你大爷还是你大爷,耿大爷这招别说放到现在,就是放到几十年后都准啊。”
有一句话李和平没有说,就是后世有些女孩属于那种你对她好可以,她也享受你对她好,但是她就是享受着你对她好的同时还要去撩骚别的男人。
这种遇到了丢到垃圾堆里就可以了,娶回家能毁三代人。
“女孩追男孩也可以这样,当然,要是你对她好,她拒绝你的关心,那你就可以放弃了,人家实在是打根就看不上你。”耿志坚见李和平竖了大拇指,心里也有点得意。
性别换一换?
性别一换,评论过万啊!
不能深想,李和平突然发现如果转换下性别,自己前世的所作所为基本上就是妥妥的应该扔进垃圾堆里的那个人啊。再想想祝桂兰、桂兰肚子里的孩子、祝桂兰的父母、祝桂兰的妹妹......
“啪!”
李和平难受,忍不住甩了自己一记耳光。
宿舍另外三人突然都愣住了,这是啥情况?
李和平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吧嗒吧嗒的滴到地上,在浮土上砸出一个个小水坑。
原来自己就是那个垃圾,那个毁三代的祸害,上一世自己害死了祝桂兰,让她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李和平你咋了?你这是什么情况?”夏元从上铺爬下来,扶住李和平的肩膀。
耿志坚直接傻眼了,他仔细回忆自己说的每一句话,似乎都没有什么问题啊。
李和平摇摇手,他已经控制住了情绪。
脸上带着泪,嘴上却露出灿烂的笑,任由眼泪流进嘴巴里。
“我没事儿,我刚才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姑娘就对我很好,但是我却没有珍惜,辜负了她,所以我刚才心里很自责,有点难受。”
李和平用袖子擦干眼泪,心里也是诧异万分,自己上一世几十岁的人了,脸皮也厚到一定程度了,不然也不会沾染小姨子祝桂芳,还去合唱团、广场舞勾搭老姐妹。怎么说哭就哭了,想止都止不住眼泪。
耿志坚听李和平这样一说,安慰道:“咱们才多大一点儿啊,你既然后悔了,你就给她写个信告诉她就可以了,你俩又可以发展革命友谊了。”
“对对对,男儿有泪不轻弹,大不了把那姑娘找回来,说不定人家还在等着你写信哩。”王世魁也趴在床上,对着李和平安慰,顺手弹弹烟灰。
“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不追回来不算完。”李和平擦干眼泪,把抽了一半的烟准备丢到地上,却被夏元接了过去。
“别扔,别扔,扔了可惜。”
李和平不忍看夏元这土狗子的模样,又给他们三个每人发了一根烟。
“别捡烟屁股了,哥给你一根完整的。我不想抽了,我要睡觉,你们抽完也睡,吸烟有害健康。”李和平说完埋头就睡了,他现在什么都不敢想,他怕自己的情绪再控制不住。
李和平一夜都在做着乱七八糟的梦。
但是醒来的时候又什么都记不住。
哥四个起床之后刷完牙,一起去了公社食堂。
公社食堂的早餐很简单,大米稀饭、馒头和咸菜。
稀饭很稀,所以不要钱,馒头一个5分,咸菜一份一分。
李和平盛了一饭盒稀饭,端了一碟咸菜,端咸菜的手后面还用小指头夹着一个馒头,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坐了下来。
刚坐下喝了几口稀饭,就感觉光线一暗。
抬头看去,是刘淑珍站在旁边。
刘淑珍用筷子扎着两个馒头,将其中一个放到李和平的咸菜盘子里,轻声说道:“李和平,我买多了,吃不完,我看你只买了一个馒头,你饭量肯定比我大,你帮我吃一个。”
李和平呆呆的看着刘淑珍,难道真是这样的?
被人惦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