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金国王都。自古以来繁华昌盛,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此地,玉宇琼楼映衬流光溢彩,雅乐飘扬,夜晚灯火通明,歌舞升平。皇宫殿堂,龙脉所系,彰显王权威严。街头巷尾,炊烟袅袅,弥漫市井烟火气息。 步入建邺闹市,只见灯笼高挂,酒肆林立,宾客盈门。商贾云集,货物堆积如山,琳琅满目,叫卖声此起彼伏。市民安居乐业,一片祥和。此地不仅金银满地,更有英豪辈出,民众崇尚武艺,侠肝义胆,豪情正气。 可到了今日,这繁华古都,虽然没有破败,但也安静了不少。毕竟,练武的在横在怒,也不敢与军队抗衡。 皇城御书房偏殿门外,鲜血染红金柱玉瓦,大量太监宫女被铁甲兵枪挑抛天,在重重坠地,脑花与内脏等污秽之物早已将这大金的皇城变为地狱! “你我兄弟,有多久没这样坐在一起说话了?” 御书房内,简易的四方桌上摆放着十二道精美菜肴。金黄色的玉玺沾染了不知谁的鲜血,就那样静静躺在地上,注视着它已经看腻了的故事。 金世仪一身银色铠甲,早就变为血红,手中战剑都砍得卷刃,帝王之相虽然平和,但鲜血沾身,依旧显得狰狞可怕。 金世奇一身金色龙袍,坐在金世仪对面,手中银筷不断夹着菜肴往嘴里送,仿佛这是他此生的最后一餐。当然,这就是! 今早卯时,金世仪的大军攻入皇城,血屠三万御林军,外加后宫妃嫔三千,以及……先帝幼年子嗣过百。金世奇这皇帝还没做够半年,就被金世仪一脚踹了下去。 如今,兄弟二人坐在御书房内,品着最后的绝命酒,笑谈起了往事。 “大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计我的?” 金世奇吃饱了,将手上的油污在龙袍上擦了擦,眼神颇为平淡,看样子,是认命了。 金世仪胃口不佳,摆弄了几下金角龙樽后开口道:“在你莫名其妙的被父皇捧为‘诗王’之时,我就感觉不对劲了。” 皇权,是非常可怕的。出生在皇宫中,就不要谈什么友情、亲情、爱情。这里,有的只是你死我活。 二人的父皇,的确很看好金世仪这太子。可前提是,我死,你才能接班!金世仪小心谨慎的做了十五年的太子,结果日日被父皇忌惮,不给钱,不给人,也不给兵。 堂堂一国太子,祖龙圣诞之时,都凑不出一万两银子祭祖,金世仪心里能咽得下这口气? 好!你不给,我就自己拿!就算天人共弃,我也誓要为皇! 既然父皇选择捧金世奇来制衡金世仪,索性金世仪将计就计,装着郁郁不得志的熊样子,慢慢的开启了布局。 首先,你金世奇不是有才名,不是号称文武双全吗?好!给你门客,让你做大,让你拼命的出彩露脸!只有你足够强,父皇才会把注意力转到你头上来! 只有我这个太子足够的软,才能夹缝求生! 人生一世,遇到高峰总是要攀,哪怕碧血染青衫! 世事无常,风云变幻。抓到破绽,一子便可决江山! 成败只是一瞬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欠我的江山,你总是要还! 这世上什么买卖最赚钱?极乐花!那肮脏又血腥的勾当,金世仪早就在做了。看看武林至尊何正泉对金世仪的态度就知道了,所谓何家、薛家,都是金世仪的拿来忽悠金世奇入套的棋子。 金世奇的所谓门客,所谓势力,一半是金世仪不要的废物,一半是金世仪收买的心腹。朝堂六部,江湖武林,军队边疆,早就被金世仪利用极乐花的财富渗透了个遍! 就连辽国赫兰不破来袭,这里面都大有猫腻!金世奇能弑父成功,不是他有本事,而是金世仪不想亲自动手!如今父皇驾崩,金世仪总算可以光明正大的开始收网了。几万残军,真龙回巢,不光没有减员,兵将还愈打愈多。可见,无论金世奇想不想弑父篡位,金世仪都会逼他做! 金世奇看似成功夺得皇位,但实际上,他只是金世仪的掌中玩物而已! “吃饱了……大哥,我随你处置,但能不能放我娘一马?” 金世奇平淡的开口求饶,不求自己能苟活,只求金世仪看在血脉相连的份上,留太后一命。 “晚了。” 金世仪品了口酒,无奈的说道:“今早我攻破皇城大门时,太后的宫女们为了保命邀功,已经把她杀了。不过你放心,我屠光了皇城内的奴才,你可以安心的走。” “那你我还废什么话?!想怎么杀我?鸩酒?杖毙?凌迟?” 听到母后已死,金世奇万念俱灰,大喇喇的往后一仰,闭目等死。 “不急,我想有个人,你应该见见。” “啪啪!” 随着金世仪的两声拍手,一布衣中年男子不情愿的跟随着何正泉走入充满死气的御书房。 “李……焕……仙……” 看到眼前之人,金世奇的眼中都差点喷出火来,愤恨的一拍桌子道:“我说你怎突然的这般能打,原来是这妖人在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