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医茅屋小宅,药香充满四周。 那药的味道很奇怪,有一丝甜味,但也伴随着一股焦糖与土腥的味道。中段好似还有点檀香与艾草,搞得整间屋子烟雾弥漫。 这味道虽然五花八门,可李焕仙却是极其熟悉。此味,是极乐膏的味道。嗯,也就是鸦片膏。 这东西虽然有点药用价值,但正常人还是不要碰的好。因为自打有人类的那天开始,人们就已经研究明白鸦片的作用了。 镇痛止痢,杀人如剑。 铃医作为一方名医,自然通晓极乐膏的药性。他熬制的极乐膏,只为一件事。那便是给老母亲服用,用以镇痛。 唉!那可怜的老夫人,早已病入膏肓。她的生命已然走向尽头,每日胃痛难耐,只能靠极乐膏镇痛。其实李焕仙也知道,这是胃癌晚期的症状,无药可解。 “老夫人怎么样了?” 李焕仙努着鼻子走入铃医的制药室,随手拿过一块漆黑的‘极乐膏’在鼻镜处嗅了嗅,随后十分无奈的丢弃到药箱中。 铃医抬头看了看走来的李焕仙,随后平淡的说道:“你的到来,耗尽了我娘的最后一点精气神。她,已经撑不了几天了。” “给她吃这个,半月一颗,足够她在撑几年。” 李焕仙从随身皮囊中拿出两瓶红丸,一瓶十颗,共二十颗交给了铃医。李焕仙住在这里一个月,每天都有服用红丸,铃医自然清楚。 只见铃医接过红丸,随后双眼正视李焕仙道:“这是你保命的药,用一颗少一颗,你确定要给一个将死之人?” “她是你娘。” “是,可她也是铃医。我们牛家,行医无数,生死早已看淡。这药,你自己留着吧。” 铃医将红丸递了回来,可李焕仙并没有接受,反而淡然一笑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若命不该绝,有没有这红丸,我都会活下去。” 眼见李焕仙执意如此,铃医也不再回绝,对着李焕仙点了点头道:“我替我娘谢过你。不过我很好奇,你是在哪得到这么多的杀神红丹?” “你认识这药?” 李焕仙身形微颤,一脸疑惑的看向铃医。铃医也知道这人小心过头了,故而平淡的解释道:“不认识,但听说过。你不用担心,我对你的来历没兴趣,只是对你的病感兴趣。你初到那夜,我检查过你的牙齿。你并非而立之年,而是弱冠之数。只是你的身体损耗极大,这才导致未老先衰。” 要不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这乡村铃医本事的确不小,只是看了看李焕仙的牙口,就推测出了李焕仙的实际年龄。 其实这也不难,因为人的牙齿损耗与身体的自然衰老是成正比的。不同年龄段的人,牙齿的磨损程度是不一样的。说的直白些,人活了多久的时间,就要用牙齿吃多久的饭。李焕仙属于那种倒了大霉,身体瞬间衰老。可他那一口小白牙并没有吃过那么多的东西,损耗程度并不符合三十几岁的人。 “哦?牛兄果然见识过人……不过我的病你医不好。方不方便与我说一下,你是怎么知道此药出自杀神的?” 李焕仙小心翼翼的后退了一步,面带笑意的套起了话。哪知此话一出,铃医顿时摇头一笑道:“看来你果真不是金人。” 像铃医这种行脚医生,游遍五湖四海,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江湖经验更是没的说,堪比江湖老油条。李焕仙初来金国,虽然守口如瓶,可他完全懂金国当地的风土人情,只要开口说话就满是漏洞。 金国这地方,尤其是会京府一带,民族多样化,十分复杂。之前就说过,金国是多民族国家。除了本土金人外,辽国的胡人与秦国楚国其他两国的流民也在金国居住。 其中会京府,更是堪称小型金国。因为会京府这巴掌大的地方,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靠近边境,又林森过多,所以很多他国逃犯都会流窜到这里来。 其中就有不少来自大漠的胡人在会京府成立联盟,在此定居已经几十年了。这些胡人,相传是杀神霍山的族人。不过由于辽国是赫兰氏掌权,部分胡人心有不甘便起兵反抗。 造反嘛~赢了自然没什么好说的,可输了的就很惨了。那些失败的胡人被屠戮了八九成,剩下的就跑到了金国定居。他们虽然近乎汉化,可依旧保留着胡人的一些基本信仰,其中之一,便是信仰杀神霍山。 铃医是远近驰名的名医,曾经为会京府的胡人看过病,自然对其比较了解。在一次偶然的谈话中得知,杀神曾研制过一种红色丹药,药效惊人。都是学医的,得知有此等神物,铃医怎会不留意? “哦,原来是这样啊。” 听着铃医的解释,李焕仙提着的杀心总算放下了。腰胯上的天狼啸月刀感受到主人的杀性减弱,仿佛十分失望,顿时释放一股微弱寒流,惊得李焕仙顿时打了个寒颤。 “牛二哥!不好啦!那群王八蛋又来闹事了!” 正当二人闲谈之时,一名村民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好像有人来村子闹事。铃医与李焕仙互看一眼,随即大步向村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