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城东的尽头,便是关近南在北海的立足之本——北海军团。 根据风雷门的资料显示,北海军团人数不多,虽地处边关,但仅仅屯兵三万。其中一万二千虎狼骑,号称荡平南北,是唯一可以与楚国‘虎啸营’、大秦精锐‘龙骧军’以及金国‘辅国军’抗衡的军队。 这虎狼骑目前名义上的统领是北海城副将,关近南义子关天帅。不过根据资料的描述,关近南并未完全放权,依然把持着虎狼骑。而剩余一万八千军队,一分为四,由四大副将各领一营之兵。 只见军营内部,四通八达,分割的十分明细。四营兵士各穿不同颜色衣物,分批在营地中巡视。中军大营帐棚外,一枝丈长青底红旗书写“关”字,迎风猎猎作响。 今天招兵处还如往常一般,见不到一个主动来参军的人。招兵的老头百无聊赖的坐在桌前,拿起毛笔在纸张上随意的涂鸦着。 “有人吗?!我要参军!” “啊?” 一个声音突然从外面传来,老头吃惊之下,手臂微颤,刚刚画好的春宫图上便多了一点墨汁。原本赤裸淫靡的画中妇人,瞬间多了一块漆黑的胎记。 过了一会儿,只见李焕仙双眼冰冷的被一名士兵领入招兵处。招兵的老头张大了下巴,仔细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李焕仙后,吞了口口水说道:“年轻人,你是不是犯了癔症?” “嗯?你在说什么?我就是来参军的!” 李焕仙听不懂老头的话,直接表明来意。可他不知道,这关近南虎踞北海二十年,从来就没有城中之人主动参军的说法! 每次补充兵源,皆是抓壮丁,或从他国购买囚犯。北海中人是能躲便躲,躲不掉的,甚至会自我了断。因为,哪怕是被北海官员恶意压榨,哪怕是穷得只能啃树皮,那也能活下去。 但当了兵,尤其是做了关近南的兵,定是有死无生! 招兵的老头此时已经可以确定,面前的年轻人若不是脑子有病,那就是身患绝症。无奈之下,想在死前吃几顿饱饭,故而主动参军。 老头无奈的说道:“年轻人,我看你仪表堂堂,想吃饭也没必要来这。你可以去王师爷府,他那就喜欢你这种英俊少男。” “啪!” 李焕仙愤怒的一拍桌子,杀气骤起,刚刚蛰伏下去的赤龙差点再次苏醒。只见李焕仙大声呵斥道:“老子就是要当兵!你到底收不收?!” “啊……那那那那行吧,收。叫啥名?” 招兵的老头被李焕仙的杀气激得有些不自在,结结巴巴的说了句话后,便拿出登记册开始记录。 李云,男,北海人士,十九岁。主动参军,疑似身患癔症,脑子有病。 “想做什么兵种?” 老头看着李焕仙的气势收拢,胆子又大了起来。趾高气昂的看着李焕仙,问其要当什么兵。李焕仙简单思索了一下,冷声说道:“我会打猎,用过弓弩,可做弓兵。” “弓兵好啊。看来你脑子没病,还想活下去。” 老头赞赏般的说了一句话,但也是废话!李焕仙又不是傻子!就算是当兵,自然也要做安全系数最高的兵种。弓兵躲在盾兵与长枪兵的后方,没事就放放冷箭。敌军冲锋时,冲的也是前面的炮灰,自己会非常安全。 但若万事如意,那李焕仙也不会倒霉到错过了自己的婚礼,如丧家之犬般活在这北海城中了。 只见老头坏笑着对李焕仙说道:“小孩儿,你不走运啊。弓兵连续三年没有折损,现在满员暂不招募。” “那……刀盾兵也可以。我气力还行,穿得动铠甲,舞得动大刀。” “盾兵也是满员状态……我说你就回去吧,饿死也好过被人分尸。” 老头想必这些年已经看遍了无数青年才俊葬身北海,不想面前的李焕仙重蹈覆辙,故而苦口婆心的劝说其离开。但李焕仙参军可不是为了与胡人血拼,而是另有目的。在目的未达成前,自然不会退去。 “还有什么兵种缺人?” “长枪兵。” 长枪兵,顾名思义,顶着四米长的大枪,冲锋在最前面。是两军对垒时,最先见血的兵种。虽说李焕仙极善枪术,枪法甚妙。若要他持长枪冲锋,倒也算是专业对口。 但是,太危险。 “好,就做枪兵。” …… …… 寒冬初至,北风猎猎,军中的军旗迎风作响。 换了一身简陋藤甲的李焕仙缓步走入枪兵军帐,腰上还挂着上一任藤甲主人的名字——宋礼。刚撩开帐中帆布,差点被军帐中的臭气熏到呕吐。 只见军帐中枪兵,各个东倒西歪的躺在行军草席上,一个个面黄肌瘦,有气无力。有的躺在床上,双眼死死的盯着棚顶,犹如死人般毫无生气。 有的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席上蒙头大睡。有的手持烟袋一口接一口的吞云吐雾,看到李焕仙走入帐中,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烂牙。 更有甚者,手持春宫图,露着屁股,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自渎。身体抽搐一番后,直挺挺的倒在草席上,发出丧尸般的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