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路遥的一声呼喊,原本炙热的走廊,滴下了一滴血滴,一阵阴冷的风吹拂而来。 罗轩宇瞬间感觉,周遭的空气顿时从炎夏变成了寒冬,他打了个冷颤,只见路遥的影子轻轻波动着,从影子中爬出了一个女人,全身血衣。 这种压迫感,让罗轩宇顿时有一种...其实师父找不找的也不着急,我想回家的念头。 虽然何璟和秦芸兰都是红衣,但何璟那没个正形的样,加之还有警服这种让人安心的特点加持,站在罗轩宇面前,不会让他感觉害怕,但秦芸兰不同,这让他顷刻间就明白:“这世上真有厉鬼啊!” 秦芸兰出现后,瞟了一眼路遥,似乎并没有想活动筋骨的意思。 路遥见状,奉承一笑:“兰姐,我知道让你灭火大材小用,但我除了你也没有水系...”水系神奇宝贝。 路遥差点脱口而出,随即打住,转而道:“...水系强者!兰姐,就拜托你了,回头我给你补十瓶衡水老白干...不不...直接上茅台!只是那些个焦尸我还有用,你别碰哈!” 话音一落,秦芸兰“啧”了一声,这还是路遥第一次听到兰姐发出声音,她大概是想讲...晦气! 但她还是这么百依百顺,听了路遥的话,沉入了21楼。 瞬间血水开始冲撞这21楼的烈火,虽然血的浓度比较高,容易燃烧,但是有秦芸兰的控制,那血水也只是看起来像血,实则是水,将灼烧起来的墙面给灌溉湿润。 “唉,可惜了,早知道有火鬼这种东西,我就该带几个灭火器...说起来,警局任务支线里面有个消防车的任务,我是不是能把消防车给拐来?”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着火了。 不等路遥啰嗦完,罗轩宇已经冲到了路遥面前:“姐姐,想什么呢?继续跑啊!” 啊,好小子,这时候想起来跑了。 “跑是得跑,但是不是这样跑!”路遥再次发动了脚快技能,冲罗轩宇招了招手,“来,跟我跑,我带你秦王绕柱。” 果然,姐姐有大病! 罗轩宇在见证了路遥一口气喊出两个红衣之后,虽是不明,但是觉厉,撒腿就开始跟路遥跑了起来,而到底是警官的体力,竟是能跟上路遥。 “好了,继续说说刚才的事。我刚刚把你师父的枪拿给你,一来的确是我不想拿着警枪惹出什么别的祸端,二来也是跟你交个心,想听一听三年前你这个当事人的口供,三年前的火拼到底发生了什么?” “三年前,我因为实习任务来警局学习,带我的就是高盛民,五队大队长,我的师父。”罗轩宇点了个头,向路遥叙述起了当年的案件。 当年高盛民在北区警局可谓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他屡破奇案,却总是马马虎虎,奇案是破了,乌龙案也不少,不是在破案的时候不小心砸了某位阿婶的菜摊,就是将罪犯的凶器落在了受害者家,引人家悲伤一场。若给他一个相近的比喻的话,就像医生完美的做完了手术,病人度过了危险期,发现肚子里留了陀棉花! 正因为他总是如此,虽然立功却总是无法晋升,五大队的其他成员都步步高升,尤其副队长更是已经成为了副局,他还是一个小小的刑侦队队长。 而罗轩宇这家伙,对官位并不是很看重,他就想破立功,于是实习时,死活认定了高盛民。 在罗轩宇跟着高盛民学习不久后,师徒俩的感情可谓是如父如兄,因为罗轩宇跟高盛民一样,有个特点,马虎。 对,没有高盛民凌厉的断案嗅觉,就会马虎,但有高盛民的维护,罗轩宇也从不认怂。 可惜就在一次,他们接到报案,一名婴儿被绑架,绑架者就在百里城寨。 “我们原本以为只是普普通通的绑架案,却没想到绑匪竟然是这里黑帮的成员,于是师父就临时召集了五大队的其他成员,想要奇袭顺着这条线一举破获两大黑帮,可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百里城寨的居民也卷入了进来,奇袭变成了火拼。” 罗轩宇说着,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中,似乎眼中闪过了刀光剑影。 路遥很难去想象那种画面,黑帮和警方火拼,她只在电视里见过,大概想了想:“五大队一共七个人,对方两个黑帮虽然不能跟警方正面对抗,但是若是居民也卷进来,对警方反而不利。” “何止是不利,这里的居民不知中了什么邪,非要跟警方作对,要赶走警方,不让警方对黑帮的人。”罗轩宇说着,叹息道,“而冲突加剧,有人竟然搬出了火油桶,点起火把,警告警方的人若在是上前一步就点火。” 这么一说,路遥明白了,这就是21楼全部烧起来的原因。 “所以,当时是有人不小心点燃了油桶,导致了大火?” 罗轩宇闻言,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只是个实习的傻憨憨警察,就跟在最后维稳的。” 你对你自己的定位倒是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