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贩子抓住了?” 陆晓华和周若鱼同时出声,虽然她们和这件案子没什么关系,可陆晓华却是因为这件人贩子的事被许哲盯上。 许哲轻轻点了点头,睫毛微微颤了颤:“这还得感谢陆小花同志那天把我骂了一顿,我这才改变了原有的跟盯方式,和我师父他们一举端了人贩子的老窝!” 陆晓华听到被公安同志戴了这么高的帽子,不由得有些得瑟起来:“你要不冤枉我,我还懒得和你计较呢。再说了,我不叫陆小花了,我叫陆晓华!” 许哲点了点头,而后说:“你们要是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嗨,急什么?抓住人贩子是好事啊,也算是洗清了我们家晓华的冤屈了。今天就在家里吃吧,晓华厨艺十分了得,就让她做两道拿手菜!” 要知道,人家许哲可是带着两桶麦乳精过来的!在如今这个年代,麦乳精可不是什么普通的东西,那可是相当金贵的存在啊!一般人家根本舍不得买,更别说喝了。 如果说是用来道歉的话,这份诚意绝对是满满的,谁都挑不出毛病来。 此外,周若鱼其实还存了一点私心。 她明白,她们的制衣厂目前还很弱小,如果仅仅依托于栾城纺织厂的力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尽可能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进来,才能让制衣厂不断发展壮大。 而许哲呢,尽管他目前只是一名小小的公安,但从他身上,周若鱼看到了一种强烈的正义感。这种人,绝对是值得继续深交的好朋友。 许哲听到周若鱼这么说,便抬起头,有些紧张地看着陆晓华,轻声问道:“可,可以吗?” 陆晓华先是对着周若鱼翻了个白眼,而后长叹一声:“这是她的家,我也是寄人篱下,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喽。” 正欲转身,却撅着嘴问许哲:“喜欢吃什么?” 许哲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少见地露出一嘴白牙:“刚好这些日子都在执行任务,都没吃过一顿肉,要是能吃上一顿红烧肉就太好了。” 陆晓华哼了一声:“还以为能点什么珍馐美味呢,原来公安同志也吃红烧肉的啊。” 她的性格周若鱼清楚,大事不准,小事拎不清,这一看没她什么事了就又开始发挥其毒舌本事了了。 周若鱼一拍脑门:“红烧肉是吧,家里还没有肉了,我去供销社买一块去!” 许哲更过意不去了,伸手拦住她说:“嫂子不用客气,没有就算了。家里有什么就吃一口,我不挑吃食的。” “这怎么行?你是客人,再说这家的男主人是陆团长,来了团长家还能让你连顿红烧肉都吃不上啊?” 周若鱼一边在抽屉里拿了肉票和钱,一边笑着往外走。 许哲抿了抿唇说:“那不然我去买吧,再看看我爱吃什么也一起买来,请晓华做,怎么样?” 陆晓华突然觉得许哲可不像表面那般腼腆,这一转脸就想多加几道菜了?而且,而且还不叫陆同志或晓华同志,而是和周若鱼有样学样,叫她晓华? 周若鱼想了想说:“那也好!晓华,这肉票和钱你拿着,跟着许同志去吧,别让人家许同志花钱,可不许给我省啊。” 陆晓华不可置信地看着周若鱼,周若鱼就连挤眉再弄眼地使着眼色,她这像眼睛里塞了鸡毛一样的眼神,陆晓华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你赶紧跟着一起去就是了! 当着许哲的面,也不好再问,眼看着也快到做饭时间了,她也只能点头。 许哲推过二八大杠,拍了拍后座:“晓华,你先坐上来!” 陆晓华依言坐在后座上,许哲双腿发力那么一蹬,车子就稳稳地驶离陆家大门口。 看着二人离开,周若鱼嘴角竟轻轻扬了起来,擦了擦手,回了厨房先焖饭去了。 陆晓华不胖,坐在后座上丝毫没有给许哲造成负担,反而他越蹬越有力,浑身有使不完的蛮力似的。 正因为有力,供销社不出五六分钟就到了。陆晓华跳下车,问他:“除了肉你还想吃什么?” 许哲舔了舔嘴唇,好像是想起来一道美味似的,有些羞赧地说:“我还想吃鸡,是不是太麻烦了。” 哟,先说想吃什么,再说客气话,这男人好会哦! 陆晓华说:“好吧,那买一只鸡,但我和嫂子都不敢杀,只能是你来杀了。” “没问题!”许哲开心地笑了,像个智商不足的傻子! 陆晓华瞪了他的背影一眼,就跟着他的脚步去了卖肉卖鸡的地方。 部队的军属区分了好几个地方,但比如学校,供销社,医院这种地方却都是比较集中的,不可能如日后那样各处有小的食杂店,蔬菜店。 许哲手指了一只冠子通红,身子肥硕的大公鸡问她:“晓华,你看那只怎么样?” 陆晓华点头,供销社人多眼杂,她又在电器区当过一段时间的售货员,可不想在凭空和别人费没用的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