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7章 同袍之谊(1 / 1)

黎氏庄园位于港城地界最高的苍龙山,
海拔三百米。
传闻在古代某个时期,苍龙山地界还是一块平原,到处都种着水稻,是典型的岭南风光。
直到某一日来了一支军队,士兵们个个面色憔悴,衣衫褴褛,看起来很疲惫。
这些还不算,他们手中的兵器,有的只剩下半截,有的刀口都缺了好几处,还有的把农具当兵器等等。
总之,那支军队上上下下很破很破,看起来像一支败军,引起了本地人的注意,生出了警惕。
果然。
他们前脚刚跨入本地,后脚又有一支军队追来。
和他们不同,追赶而来的军队,不仅有战马,每个士兵身上的铠甲都很新,手上的兵器清一色都是最好的,每个士兵的脸上写满了斗志昂扬,精神非常的好,和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看就知道两支军队不对付,是敌对双方。
先来的军队是败军,是逃军,
追来的军队是胜军,也是追军。
眼看追军就要追上,
逃军在往前逃,就只有一条路——跳入大海。
运气好,能活;运气不好,会被海里的鲨鱼吃掉。
前有大海,后有追军,
逃军们退无可退,插翅难飞,等待他们的只有三种结局:
一,拼死一搏,就算是全军覆没,也要拉一部分追军陪葬;
二,往前继续逃窜,跳入大海,是生是死,一切都听天由命;
三,投降,可以苟且活下去。
然而逃军是南方军队,
南军和北军代表着两股不同的文明,
北军是野蛮,
南军是农耕,
两种文明天生就是死对头。
加上这是南军仅剩的最后一支军队,
如果选择投降,
代表着农耕文明彻底被野蛮文明征服。
眼看退无可退,
南军士兵们士气不振,
战意缺乏。
关键时刻,一个仅有十岁的小男孩站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的是紫色的五爪金龙。
正是农耕文明的末代皇帝。
他站出来后,遥望着对面士气旺盛,兵强马壮的北军,只说了一句话:
“先祖基业毁于朕之手,是朕之错。朕有愧!朕无颜再苟且活在世上。今,众爱卿为朕之国浴血厮杀到此已经尽力,朕都知道,朕也很欣慰,同时朕也很感激你们!”
“然这一切的错,毕竟都是朕无能造成的。所以——今日这一战,众爱卿就不必再战了。还是由朕来解决吧!”
说完,小男孩忽然从龙袍里掏出一把匕首,就要抹脖子自杀,
还好身边一个武将眼疾手快出手夺下了匕首。
小男孩说,“国开始于朕的先祖,今日就终结于朕之手吧。把匕首给朕,只要朕死了,尔等就能活!”
然而武将不给。
小男孩生气了,“朕死了你们才能活,听不懂吗?快把匕首给朕!”
可武将还是把匕首给小男孩,反而一马当先朝对面的敌军冲杀过去。
一边冲杀,一边高声大喊,“臣本布医,幸得先帝抬爱,才有了今日功勋。今日,臣就算是战死,也要报答先帝的大恩。陛下,来世再见,永别了!杀!”
听了武将的话,颓废的士兵们不知为何,一个个都抬起了头,眼睛里射出了一道怒火之箭。
他们虽然很疲惫,
铠甲也很破,衣衫褴褛,
兵器更是破破烂烂,还不上档次,
可这一刻,他们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看着武将一马当先,一个人朝对面的敌军冲杀过去后,他们早已疲惫的身躯,这一刻竟然没了疲惫感,取而代之的只有国仇家恨,还有熊熊战火。
“将军,回来!!!”
小男孩见状,伸出手撕心裂肺的喊着。
然而武将仍旧没有回头,
一鼓作气的冲进北军阵营中,用那把短短的匕首和北军厮杀在一块。
可惜他再勇,也只是一个人。
很快,武将就被北军合围穿刺成了刺猬。
倒下时,武将特意回过头最后看了眼小男孩,还有南军将士们。
他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陛下,兄弟们,别为我伤心。身为军人,我死的其所。先帝臣……臣追随您来了……”
说完,武将殁。
可他那双眼睛却没闭上,一直看着对面的南军,他的军中兄弟们。
“将军!!!”
小男孩跪在了地上哭了。
武将是他身边最后一个将领,
现在也去了,
他一个孤家寡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好!好!好!这样也好。将军,黄泉路上,你慢点走,朕马上就来陪你一块走——”
“杀!”
“杀!”
“杀!”
……
然而没等小男孩说完,后边的南军将士们看见武将死去后,一个个心中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挥舞着手中的残破的兵器也杀了过去。
他们虽然没有战马,
也没有精良的兵器,
却有一颗必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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