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卫军名义上的大元帅是灵燏,实际统领兵马的是绰号“小白起”的副帅童光。
童光的本职是禁卫军主将,作为久经沙场的宿将,他深谙兵法精髓。
无论行军还是扎营都中规中矩,做的滴水不漏,游刃有余。
先锋五千,左右军各万五,后军两万,中军三万五千人马。
还有一万配合白莲教,围堵邪祟根据地大阴山。
各军之间保持半日距离,步步为营稳打稳扎,十万大军如臂使指。
如此重兵集团猬集,常规阵地战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胜算。
很快,参谋部就分成两派,争执不下。
一种是“零敲牛皮糖”战术,即不展开正面进攻,以游击战迫使禁卫军分兵分兵再分兵,以优势兵力各个歼灭小股敌军。
另一种是伏击战,即选择优势地形,利用远程攻击火力,层层迟滞杀伤敌军,以达到消磨敌军士气的目的。
陆远很高兴,军事科的学生参谋没白培养,两种方案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可圈可点。
不过,总有点让他遗憾,觉得不够完美。
缺点有两个,时间将会拖得太长,对双方都是极大的损耗。
尤其,自己这边几乎全都是新兵,意志力荣誉感几乎谈不上。
另一个不足是,无论哪种方案,都以禁卫军为中心做出的布置,北海军是被动的迎战。
简单说,打的是教科书式的呆仗,没什么新意或亮点。
如果对付流寇或农民武装,两个方案完全没问题。
但,眼下的对手,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神凌帝国上将军,这点小花招就不够看了。
陆远盯着沙盘,一口喝光灵茶,便将茶盏放在一旁。
忽地,身旁有人端起茶盏续上热水。
陆远侧脸看去,竟然是奴儿哈奇抢先一步,接替了亲随的工作。
见这个女真猛将时不时瞟一眼沙盘,陆远心中一动。
“奴儿哈奇,你说说,这两个方案怎么样?”
奴儿哈奇低眉顺眼地答道:“诸位参谋官都是有大学问的,奴觉得都挺好的……”
话虽如此,但陆远看出,他没有多少仰慕赞赏的表情。
“不要顾忌,你把自己当成主将,会怎么布置?”
此言一出,学生参谋多大不以为然,一个荒蛮之地出来的猎人,懂什么战略战术?
有的人故意激将:“哈哈,我看呐,平时威风凛凛的哈奇,一定有更好的打法……赶紧说说,让我们也好开开眼!”
此言一出,众人皆露出玩味的笑意。
不说别的,女真部落连文字都没有,也买不起《三国演义》,能知道个嘚啊?
奴儿哈奇是部落人,名誉和尊重比生死更重要。
他立刻眼露精光看向一众学生仔,上前一步,站到沙盘前。
“好!既然主子发话,诸位参谋官也赏脸,那奴就斗胆说一句。”
这下,全场都震惊了。
卧槽,不会吧,让你说你还真说?
陆远心知肚明,历史留名的猛人岂是燕雀能比的?
“好!你只管说,如果说的在理,全军听你指挥!”
奴儿哈奇混身一震,看向陆远,眼神充满惊喜。
主子的这种信任与尊重,让他生出“士为知己者死”的荣誉感。
他伸手,指向禁卫军中军大帐,斩钉截铁地说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若是我,就会派一支决死队,突袭敌军主帅大帐……”
此言一出,众参谋一片哗然,继而纷纷讥笑。
“荒谬!你以为是过家家嘛?”
“对面中军有三万五,冲中军大帐是白日做梦!”
“就是,一人一口吐沫就把你淹死了,决死个屁!”
陆远眉心一凝,敲了敲桌子。
校长发威可不是哈喽凯蒂,作战室内顿时鸦雀无声。
陆远慢条斯理地说道:“你们还有没有纪律?总要让人把话说完,急吼吼的像什么样子?”
参谋齐刷刷立正:“校长训示的对,学生知错!”
陆远随即笑吟吟地对奴儿哈奇说道:“不管胜败如何,至少你这法子提气,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嗯,你接着说,为什么要这么打?”
奴儿哈奇再次被感动,举起拳头说道:“奴就是要让敌人明白,随时随地都会面临死亡和杀戮,一旦他们胆寒畏惧,哪怕后面有再多的官兵,一鼓可下。”
他单膝下跪:“奴愿意担当决死队队正,不成功便成仁!”
我靠,这不是就是“亮剑精神”嘛?!
陆远眼睛一亮,对奴儿哈奇大加赞赏,伸手将他扶起。
战场上,胜负的关键并非单纯的比人数比装备,而是人!
在座的学生参谋,讲军事理论讲经典战例,比奴儿哈奇高到不知哪里去了。
可,他们毕竟没有真实上阵厮杀过,因此想的说的都是纸面数据,故此,放不开惯性思维。
而奴儿哈奇就不同了,他自幼在白山黑水间与野兽搏斗,从铁与血的求生经验中,总结出战争的本质。
那就是,勇于挑战,敢向最强大的敌人发起进攻。
这样的英雄人物,可以被杀死,但,永远别想打败他。
“奴儿哈奇说得好!”
陆远朗声夸赞,接着语重心长地对学生参谋叮嘱道:“既然我们穿上军装,就是军人,只有设法打败敌人,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
有人弱弱地问道:“校长,我不怕死!可若敌人过于强大,咱拼光了谁去保护家人呢?”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就连奴儿哈奇也在茫然看向陆远。
“问得好!但,无论多么强大的军队,都有自己的弱点,我只要找到弱点,就能击败他们。”
“弱点?”
“对!古语有云: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你们要记住两条: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众人纷纷叹服,校长随口说说,每句都能说到点子上,太了不起了!
“是!谨遵校长训示: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陆远笑道:“那你们进一步深化战术细化,让奴儿哈奇能够成功冲击敌中军大帐!”
“是!”
一众参谋行动起来,找地图的、构思奇袭战术的、查找资料情报的,作战室内忙而不乱。
陆远没有干涉学生的工作,他出帐后,带着奴儿哈奇骑马漫行。
春夏之交,正是万物生长的最好时节。
陆远极目远眺,瓦蓝蓝的天穹下,是绿茵如毡的大草原。
一望无垠的天地,让人感到格外的渺小,却又莫名生出征服天下的豪情雄心。
他忽然问道:“奴儿哈奇,你看这片大草原,多么壮美,多么让人心旷神怡!”
奴儿哈奇努力张大双眼,环顾左右,一只野兽一只山鸡都没看到,不免有些嫌弃。
他敷衍着说道:“主子说的是,很壮美,很好很好的!”
见他一头雾水,陆远哈哈一笑,又问道:“管家说你是部落最勇猛的好汉,我很奇怪,你怎么不回部落,反来我这里当兵呢?”
“主子,挞禄叔那是说着玩的,无非打的猎物多一些,跑得快些。可这些换不来足够的食物和衣物,每年白灾来临,部落里会死好多人,挞禄叔说,跟着主子打仗能让部落过上好日子,俺就来了。”
陆远点点头,问道:“你自己没有什么想法吗?”
“啊?什么想法?”
“你不想当官,不想赚钱娶媳妇养娃娃?”
奴儿哈奇淡淡地说道:“俺有个闺女,六岁了,额娘在老林子里带着哩!”
“那你媳妇呢?”
“她被别的部落抢走了,据说跟了一个族长的儿子,还生了一对儿女。”
陆远看着听着,发现,对方眼神平淡,就像说别人家的事。
“你不生气?”
“回主子,最开始很气,但后来听说,她在那边过得还不错,就不气了。”
从刀耕火种开始的底层逻辑:谁强谁有话语权。
作为部落人,基本不会为了某一个女人,搭上整个部落的存续。
任何文明,生存是第一位的。
忽地,天上响起一声清脆的鸣叫。
两人不约而同地仰望,一只苍鹰盘旋不去。
奴儿哈奇笑道:“这扁毛畜牲大概是发现野兔或沙鼠了……”
话音未落,苍鹰急速滑翔,如同巡航导弹扑向地面。
恰巧,猎物出现在两人前方四五十米远的小土丘上,是一只成年灰兔。
鹰是野兔的天敌,但这只野兔似乎特别警觉,快速窜向洞穴。
而鹰眼早已做好了提前量,将它牢牢锁定,巨大的鹰翼将猎物完全笼罩。
野兔预感到危险来临,在鹰爪即将抓到它的时候猛然倒地,电光火石间后腿向上一蹬,直接将鹰爪格挡住了。
错过猎杀时机,苍鹰只能振翅再度飞起,而野兔则趁机逃回洞中。
好漂亮的“兔子蹬鹰”!
这一幕,把陆远和奴儿哈奇看呆了。
回到作战室,一众参谋已经初步制定好决死突击战的行动方案。
为了确保成功,他们设计了很多烟幕弹,而最终的行动地点选择在“天鹅荡”的大泽旁。
陆远看过,细节做的不错,方方面面也都安排妥当,没大的问题。
他给奴儿哈奇详细讲解一遍,最后问道:“给你一百人,要潜伏两天一夜,有没有问题?”
奴儿哈奇记下行动方案的全部细节,认为计划通,单膝跪地发誓。
“主子放心!奴用项上人头担保,保证完成任务!”
“好!”
陆远扶起对方,捶了捶他的肩膀:“去吧,人手,全军随你挑,装备物资要多少给多少……”
“是!奴这就去!”
奴儿哈奇兴冲冲跑去各营招募决死队。
为了确保队员都视死如归,陆远承诺,队员的阵亡抚恤金三倍,忠魂配享英雄祠。
并且,侥幸生还者,官升三级,都能获封北海军“兵王”称号。
陆远麾下三千人编制,想发财的,想升官的,想拯救家人的,多了去。
到了傍晚,以奴儿哈奇为首,100名胸前挂满手榴弹的决死队员,齐刷刷站在陆远帐前。
陆远端起酒盏,高声说道:“苍天在上,我代表塞外百万父老乡亲,敬大家一碗,以壮行色!干了!”
下方,决死队员洪亮如雷的声音回答道:“干了!”
“咕咚咕咚……”
101人同时一饮而尽,随即响起“霹雳啪嚓”的砸碎酒盏的声音。
奴儿哈奇“啪”地敬了一个军礼:“主子,俺走了!”
陆远忽然笑道:“奴儿哈奇,我有预感,你们会像那只兔子一样,把灵燏的大帐蹬翻了!”
奴儿哈奇也放声大笑:“俺一定割下灵燏的首级,带回来献给主子!”
夜幕降临,100决死队向“天鹅荡”秘密潜行。
陆远规定,为了保密,在接下来的两天一夜内,除了他们自己,没人知道具体潜藏位置。
奴儿哈奇离开后,陆远下令,全军李坤饭进行游击作战,将禁卫军引向天鹅荡。
子夜时分,禁卫军副帅营帐中,须发皆白的童光身披铠甲,犹在审阅当天送达的军报。
看着看着,他不禁皱起眉头:“区区近万人就敢主动挑衅?什么来路?”
一旁的文书惶恐的回答:“回副帅,看旗号是‘北海军’……详情暂不可知,正在打探中。”
童光沉着脸,低声说道:“唔,告诉下面,两天查不出,自己去领军棍。”
“是!”
此时,童光的副将高信义却疑惑地问道:“北海……陛下这次好像没计划去那么远,他们怎么跑来这里了?”
童光对陌生敌人很警觉,不会轻易发表意见,不答反问:“不对,味道不对……他们这点人马,连前军都打不过,凭什么还敢骚扰左右两翼?”
高信义点头又摇头,猜测道:“会不会是些草莽之辈,不懂兵法胡来?”
看着地图上的标记,童光摇了摇头,叹息道:“军报上列明我方伤亡数量,却只说击败击溃大量敌人……八成是因为没有确凿的战果。”
高信义吃了一惊,问道:“一个都抓到或杀掉?这北海军到底是什么人?要不……”
看了看童光的表情,他试探着问道:“内部加强巡逻队,再多派斥候顺藤摸瓜,找他们老巢?”
童光顿了顿,尽管办法笨了点,但这也是最可靠最常规的处置。
“嗯!”
见老帅首肯,高信义应诺转身出帐调遣大军斥候,侦查敌军行踪。
副帅帐中的灯火一直亮到后半夜,六旬的年纪,早已不适合行军征途。
但,皇帝最近在军中搞大清洗,接近疯狂的程度。
兵部尚书狱中自缢,8个功勋卓著的大将杀了6个,18个总兵杀了15个,至于中层军官,枉死者更是不知凡几。
这导致,神凌帝国人人自危。
若非,童光性格内敛,且年事已高疾病缠身,恐怕活不到现在。
尽管看不惯灵圭帝的“纯洁化运动”,但他是真正的军人,接到皇命后便披上戎装,抱恙出征。
十年未碰兵权,他的军事素养更加精湛。
尽管帝都极致奢华,称得上环宇第一城,可那是耗尽国库带来的虚假繁荣。
见微知著的他,早就从沸腾的民怨中,窥见了帝国倾覆的危险。
出关后,很多迹象更加印证了他的预感。
虽然搞定了辽东边军,却没抓到灵雄,而且阵斩只有万余人,剩下三万多人离奇消失于茫茫大草原。
而且,泰宁几乎是座空城,这表明,塞外人并不欢迎禁卫军。
二皇子的亲卫,愤怒之余以恐怖手段镇压无辜民众,反而激起了更大的仇恨。
真是猪队友啊!
可是,他是主帅,童光再不认同也没办法阻止。
但愿,这是最后一次……了吧?
把草原清理后,赶紧回关内。
只要集中力量击败西边的外敌,帝国就还能撑住一段时间。
“呜呜呜!”
恍惚中的童光如同满血复活,跳了起来。
“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