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嗒!击锤打开。 温彻斯特1866杠杆式步枪,西部牛仔的标配。 有效射程500米,子弹初速每秒400米。 这种步枪曾大量装备清军,在中国的绰号叫“十三太保”,因为它的弹仓容量是十三发。 “别开枪!别开枪!我投降!” 张哲翰在树下大声叫道,声音里充满恐惧。 猥琐牛仔把两个帆布包扔在地下,也举起了枪,抵肩瞄准。 森林里黑黢黢,四周的景物只能借着星光依稀看见轮廓。 高大魁梧的比尔就站在五米处,黑洞洞的枪口让人不寒而栗。 “举起双手,别耍花样,你知道我是谁。” 第一快枪手比尔,海晏境BOSS。 “我和你没有深仇大恨,别杀我。”张哲翰举起双手,声音带着哭腔。 “你的队友呢?”端着枪向前走。 “我也不知道,我迷路了。” 张哲翰说着,左手突然猛地往下一砸。 “轰!” 闪光弹在比尔跟前爆炸,发出一团刺眼的亮光。 比尔和猥琐牛仔本能退后,闭上眼睛。 等他们再睁开眼的时候,树下那个惊慌失措的男孩消失了。 “有猫腻!快走!”比尔叫道。 他最害怕的是那个神出鬼没的女狙击手,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正瞄着他。 二人从地上捡起帆布包,一人一个背起,沿着来的方向猫腰狂奔。 张哲翰的恐惧和哭腔都是装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演。 下午在小春初樱的床上他就已经想清楚了应该怎么做。 他在树下,小春初樱在100米外的树梢上。 用闪光弹搞出动静,是为了让比尔相信森林里有埋伏。 作为狙击手,他最害怕的就是面对小春初樱的狙击步枪。 比尔现在是丧家之犬,内心惶恐不安,不会死磕。 森林是战场,不是牛仔决斗,没人会和你比怎么拔枪,怎么要命怎么来。 漆黑的林间,可怕的不是敌人有多厉害,而是你不知道子弹来自哪里。 所以只要狙击手出现,他肯定会脚底抹油,跑得比兔子还快。 最关键的是,现在还不能杀死比尔。 他只能死在桑尼酒吧的赌局。 “快走,弗拉基米尔还在前面。”小春初樱说道。 糟糕,差点忘了这个二货。 - 比尔正玩命跑着,呼的一声,一团火球扑面而来。 下意识就地一滚,随手开了一枪。“砰!” 火球从头顶掠过,烧着了后面的灌木丛,把周围照得雪亮。 前面没人。 “谁?给老子滚出来!” 他们知道是谁放的火球,一定是那个被他们追杀的家伙。 金币就在他身上。 二人端枪逼近前面的大树。 他们只是虚张声势,并不知道放火的家伙藏在哪里。 噗的一声。 猥琐牛仔突然往前一趴,无声无息倒在地上。 后脑勺上一个小洞,鲜血飙出。 脚步声疾速逼近。 比尔来不及多想,回首打出一片土雾,跳起狂奔。 他搞不清楚追来的是几个人,但一定会有那个可怕的狙击手。 逃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 火光映现出手持鱼肠剑的张哲翰,笔直峻拔。 小春初樱右手举枪朝天,左手叉腰。 “出来吧王子。”张哲翰戏谑地叫道。 “你们终于来了。”弗拉基米尔脸色煞白,从树后跑出来,双手握着提泽纳。“比尔往那边跑了,咱们快追吧!” “不必了。”张哲翰走到趴在地上的猥琐牛仔旁边,蹲下身。 脑袋上一个血洞,鲜血直往外冒。 牛仔并没有死透,张哲翰用鱼肠剑补了一剑。 “砰砰砰砰!” 湖边传来一阵急促的枪声。 “我‘弟弟’在赶鸭子呢。”小春初樱笑着说。 弗拉基米尔一脸迷茫。 “故意放他走的,他现在还不能死。”张哲翰抓起地上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走吧,去和西雅图汇合。” 弗拉基米尔还没回过神来,愣愣地看着地上的尸体。 “金币呢?”张哲翰问道。 “在呢,还没谢谢你,”弗拉基米尔取出金币递给他,“要不是你最后时刻把金币给我,可能最后剩下的就是我。” “先放在我这里吧,反正你也用不了。金币不在你身上,你更安全一点。”张哲翰说得好像是为对方着想。 “本来就是你给我的,我知道你捡到了我那个腰包。”虽然有些不舍,弗拉基米尔还是自己找了台阶下。 “那块蓝宝石还在吗?”张哲翰没搭理话痨,回头问小春初樱。 “在。” “明天可能会派上用场。” 湖边小木屋,西雅图举着夏普斯步枪,枪口朝天。 比尔早已逃之夭夭,印第安士兵追了出去。 “你是天行者?”张哲翰问道。 “图帕克·阿马鲁,阿马鲁家族,欢迎你们到梅萨维德市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