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机场外的停车场,流氓下了车把后备箱打开,拎着行李准备把叶枫和小晴两个人送进去,却被叶枫拦住。 叶枫看了看手腕上的军表,现在距离登机时间还有一会儿,于是从口袋里摸出了两包昨晚上才买的黄鹤楼1916,把已经拆开的一包烟抽出两支,和流氓一人一根点上,又把手里的防风打火机拿了出来,连同两包烟一起塞给流氓,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就要出去玩了,短时间又没什么事儿,可以把那个叫刘思甜的小姑娘带回东北给老爸老妈见见,也不小了,赶紧把正事儿办了,假条我都签完字了,几天假期你看着写。” 说着,叶枫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塞给流氓。 “这儿离东北太远,就不给你拿什么东西,给老爸老妈一点儿心意,多少就这了。” 叶枫对于流氓可以说是偏爱了,天刃上上下下几百口子人,也只有流氓能做自己的贴身副官,司机,保镖,兼职警卫,就连假期和人生大事都在为流氓考虑。 流氓下意识的接过信封,入手的厚度就能感觉出来,这起码有上百张。 “老大,我……这钱我不能要。” 流氓一时语塞,把信封递给叶枫,而叶枫却没接。 “行了,老爸老妈对我不错,你替他们收着,别磨磨唧唧。” 叶枫摆了摆手。 流氓接过信封站在原地,最后半晌才憋出了一句: “谢了,哥!” 叶枫不置可否的一笑,把烟头熄灭,一巴掌拍在流氓的脖子上: “行了,回去吧,把我打火机保管好了。” 说完,叶枫拉着大号的行李箱,一手抓着小晴的小手,朝着安检走去。 叶枫这次依然带了枪,作为龙国最特殊的天刃部队,他是配发了持枪证件的,而且这次去的是云南,要知道,腾冲这个地方距离边境可是不远了,以叶枫的习惯,带枪已经成了本能,没有枪在身上就会浑身不自在。 叶枫和小晴都是军人,所以直接走了特殊通道,亮出证件后直接一路绿灯,办理好了托运后,叶枫两个人已经坐在了候机厅舒适的沙发上了。 小晴穿了一个白色的高领衬衫,配了一条纯白色的牛仔裤,加上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整个人透出一种非常高雅的气质,至于为什么穿高领衬衫,那还是要归功于叶枫昨晚的疯狂,小晴的脖子上起码有四五个红色的吻痕,都是叶枫的杰作。 “哥……我肩膀好酸,帮我按按。” 小晴喝着咖啡,坐在椅子上冲着叶枫撒着娇,略施粉黛的小脸扬了起来,俏皮又不失性感。 由于昨晚上的疯狂自己占了主要责任,所以小晴的肩膀酸痛也在情理之中,叶枫赶紧放下手中苦涩的饮品凑到她身边,开始给她按摩起来。 叶枫站起身,大手在小晴的肩头按着,小晴闭着眼睛,享受着叶枫的按摩,一阵阵酸麻感让小晴不禁哼出声来,悠扬婉转,惹得一旁几道妒忌的目光落在叶枫身上。 他们是商务舱,昨晚折腾了大半宿,直到凌晨叶枫才睡去,今早又早起去基地开会,现在已经有些困意了,登机之后,接过空姐递过来的毯子盖在身上,放平座椅后冲着身边的小晴说了一句: “吃饭时候叫我。” 然后就闭上了眼睛,开始酝酿睡意,反而昨晚连连求饶的小晴却是精力旺盛,像个偷鱼吃饱了的小猫。 叶枫的睡眠质量一向都不错,加上飞机轻轻地颠簸,在脱离了失重感之后,叶枫已经进入了梦乡。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耀眼的太阳通过机窗的玻璃照射进了机舱里,暖呼呼的,小晴正轻轻摇晃着自己的手臂。 “哥,吃饭啦,我给你要的番茄牛腩,还有蔬菜沙拉……” 叶枫揉了揉眼睛,坐直身子,左手依然抓着小晴的手,没有放开。 小晴抚了抚叶枫的手背,笑着把一杯水递给叶枫。 这次航班的时间有些长,足足要飞近六个小时,叶枫三口两口的吃完了饭,然后把帘子拉好,凑到小晴那边,两个人开始腻歪了起来,这是商务座,帘子一拉,私密性很是不错,直到飞机降落,叶枫才回到自己座位上。 到了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看着飞机缓缓降落在连绵的大山之中,像是进入了世外桃源,地上红色的土矿层裸露出来,颇有异域风情,和灯红酒绿的魔都比起来截然不同。 叶枫在飞机上睡的两个小时足够恢复精力,从机场转坐地铁,一个小时不到就已经进入了昆明市中心,叶枫订的酒店就在地铁口,倒是离得很近。 把行李碰到酒店,叶枫只觉得浑身轻松,拉过小晴,就准备尝尝当地的特色菜,叶枫曾经和一个云南的战友聊过,傣味儿是很好吃的,也非常符合外地人的口味。 这时间人还不少,叶枫和小晴坐在餐厅的窗边,窗下就是一条小河哗啦啦的流着,看着颇有民族气息的装修风格,叶枫把点菜工作交给了小晴,自己则是观察起了周围的环境,这几乎成了他刻在骨子里的本能,来到陌生的环境第一要务就是观察地形,一旦有突发情况,可以快速进行防守或者撤退。 当服务员把一道道菜端到桌子上时,叶枫才恍然大悟,刻板印象害死人,大家都以为云南菜清淡,结果却是大开大合的浓油赤酱,煎炒烹炸,闻着就食欲大开。 “哥,我今天早上特意做的攻略呢,点的都是特色菜,你快尝尝。” 小晴邀功似的夹起了碗里的一块儿牛肉,配着上面的薄荷一起送进了叶枫的嘴里。 “怎么样,好吃吗?” “嗯,这个味道,很清新,好吃!” 叶枫嚼着牛肉,点了点头,牛肉已经被炖的酥烂,配上炸过的鹌鹑蛋,酱汁浓郁,最后上面的一大把翠绿色的薄荷更是点睛之笔,既解了腻,薄荷的独特味道又加了一抹清凉,风味独特。 叶枫又夹起一块肉塞进嘴巴里,配上铜锅洋芋饭,吃的不亦乐乎,一口气儿连吃了三碗才停了下来,揉着肚子说道: “宝贝儿你太会点菜了,这儿的味道是真不错,就这个铜锅洋芋饭,我回去必须让老周好好学学,还有这个薄荷配牛肉鹌鹑蛋,争取以后天天都能吃到。” 叶枫其实也算是个吃货,虽然没有魏坤对于美食那么执着,但是毕竟走南闯北,对于好吃的东西,叶枫从不会吝啬时间和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