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怒难犯,做大哥的不得不开始考虑眼前的局势了。这老二在毕普岭上也有些威望,处理不好大伙会跟着老二自立门户,到时候自己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大哥,您消消气,您是我们的大哥,我四眼一辈子都是您的小弟,您看看老陆,还有老八,他们都受伤了,这长途劳顿的,根本折腾不起了。我看呐,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这碗饭咱们吃不起啊,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是啊,是啊,咱黄河也渡了,心也该死了,这一天天的,风餐露宿,像个乞丐似的,这儿的青楼还死贵死贵的,咱也逛不起,再不回去,屋里现成的娘们怕是也要飞了,找个娘们也不容易,大哥,我们真是受够了!”那带头大哥看着说话的兄弟,又看了看四眼。四眼没有要屈服的意思。思虑再三,大哥终于做了一个决定。“回毕普岭!”大哥慷慨激昂,脸上的肌肉扭曲成了一股绳,看样子这应该是他这辈子做的最艰难的一个决定,现在群情激愤,再坚持下去,只怕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回毕普岭!回毕普岭!”大伙儿终于松了一口气,好像看到了生还的希望。“兄弟们,方向不对,努力白费!放弃不是怯懦,而是明智的选择,来!喝完这口茶,咱们就回毕普岭,那里,才有我们的家!”四眼端起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一行人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了,留下一地的狼藉。这荒野村落,竟能得见如此豪情满怀之事,差点看得我周身热血沸腾,这精彩程度,比我们幽木谷三巨头开会还要激烈三分。如果不是碍于他们桌子上明晃晃的长刀,我真想再离他们近点。我很好奇,他们究竟在找什么,又是什么猎物这么难找。而且,他们都带着长刀,打猎不应该用箭射的吗?远远地看到猎物,拉满弓,然后松开,那箭头“嗖”地一声就飞出去了,猎物应声倒地,然后过去捡死尸就行。当然一般情况下不会这么快死透,还会有最后几口气吊着的。“小二,你们这挺热闹的呀,”我递给小二两个铜板,“再来一碟原味瓜子。”“好嘞,要喝茶吗?姑娘,我看您光嗑瓜子不喝水,怕您噎着呢。”“啊?那好吧,来一壶,上好的西湖龙井,”我漫不经心地问道,“小二哥,刚才那些大汉是些什么人啊。”“他们啊,在这周边逗留好几日了,说是要去前面山上打猎。”“他们是猎人吗?”“根本不是,是一伙山贼,姑娘啊,我悄悄告诉你,他们说前面山上有火浣鼠,听小道消息讲,有人出高价寻一张火浣鼠皮。”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快来十盘瓜子压压惊。但我很快镇定下来,都卢依说过,我是最冷静的那薇儿,也正是因为这个优秀的品质,我才能被神选定为赤焰传人。“高价?有多高?”我嘴角扯出一丝笑意,淡淡地问道,“一张皮还能值多少钱。”“黄金五百两,”小二向我伸出五个指头,眉飞色舞地说道,“足足五百两,黄金的,刚开始是一百两的,后来就涨到了五百两,除了黄金之外,还能在长安街五环外赏赐一栋独立阁楼。”我手里的瓜子突然就不香了。我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心想这幅臭皮囊还能值这个价?“真有这事?”我压低了声音说道,“这是传说吧,没有人真正见过那什么鼠,那是什么玩意儿。”“火浣鼠,听名字就很特别啊,是真的,有人见过的,在山林中,夜晚会发光,红色的光,能照亮整个山林,我听人说啊,这火浣鼠的皮毛价值连城,还有特殊用处。”“真有这么神奇?”我故作惊讶,“这世上还有这么特别的物种啊,真是孤陋寡闻了。”“姑娘,我可听说,要这鼠皮的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千万不可乱说,搞不好会掉脑袋的。”“谁?”“说不得,说不得啊。”小二收拾好桌上的茶杯,撩起身上的褂子擦了擦汗,进到里间去了。我坐立难安。我应该感谢那个坚持返程的四眼,是他的坚持放了我们一条生路。我记得那个四眼的样子,眉尾处各有一道刀疤,大概也是四眼这个名字的由来。看样子我们已经被人盯上了,要回去幽木谷报个信吗?想想十分不妥,万一他们顺着我的足迹跟过去,无异于引狼入室。我们在幽木谷里生活了三千多年,江湖上有关于我们的传说并不奇怪,但是并没有人真正踏足过幽木谷。就连我们的邻居陈莫,也只是听说了我们的存在。我不知道乌次尔跟他说过多少关于我们火浣鼠的事情,也不知道他们的交情深到了什么程度。我坚信乌次尔是我们族里最聪明的那一个,他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即使是他将陈莫视为知己,也断不会将我们的秘密都透露给他。再怎么说,陈莫是一个外人。正如族长莫都尔所言,不要跟外人说起我们的浴火节,永远也不要,这是我们自己的节日,狂欢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伤痛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而且,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们并不是不堪一击,都卢依手里有法杖,还有乌略尔,他会保护我们整个族人的。乌次尔也是,他会用他聪明的脑袋想到法子逃脱猎人的追捕。毕普岭上的那些山贼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算不上真正的猎人。就这么决定了,继续往北,寻找格木。走走停停,时间悄悄地溜走,可是格木还是杳无音讯。这日傍晚,我又行至一处茂密的森林中,忽然间雷声大作,天边银蛇舞动,一时间天地都变了颜色。不知从哪个方向刮来的风更是肆无忌惮地朝我袭来,在林间飒飒作响,吹得水杉树的叶子都“扑簌扑簌”往下掉。黑暗渐渐来临。我不是惧怕黑暗,最深的黑暗,我也能应对自如,甚至在黑暗中,我更能看清眼前的路。可是,我惧怕风雨,即将到来的风雨。小时候,我就是个没有淋过雨的孩子。长大后,我也是个没有淋过雨的姑娘。我想起了陈莫,那个被我嘲笑不能见光的陈莫,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如果可以的话,他此刻应该尽情地嘲笑我这个窘样。这什么鬼天气啊,阴晴不定,在我们幽木谷从未出现过,在幽木谷里就算偶尔有雨,也是极其温和的,根本淋湿不了我们的身体,更别说淋湿我们的眼睛。我加快了脚步,寻找栖身之所。仓皇四顾,只见林间野兔四散奔逃,乌鸦嘎嘎乱飞,没有石屋,没有洞穴,就连一颗大树也没有。我心急如焚,心想如果大雨到来之前我找不到地方避雨,那就要交待在这森林里了。我像那只林间乱窜的兔子一样,慌不择路,往一棵大树底下奔去。忽然,脚底一滑,我整个人掉进了一个深坑中。我观察了一下,这坑四四方方,四壁还精心地削整过,足有三四个人那么高,应该是猎人挖的陷阱,等野猪经过的时候,一失足就成了他们的盘中餐。我得想个法子上去,万一大雨来临,将这坑淹了可怎么办?我试着爬了几次,爬到半路又摔了下来。要不,求救吧,说不定有人经过能搭把手。我如此弱小无助,想不明白为什么三千多年前人族要将我们赶尽杀绝,像我这样的,对人族够不成任何威胁。我跟野猪一样,这样大小的坑根本无法爬出去。我能下火海没错,可是这完全派不上用场啊。我张开嗓子,用尽所有的力气朝着天空大声地呼喊。“有人吗?救救我呀??”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雷声越来越大逐渐掩盖了我的声音。再叫下去也是徒劳,只能等明日猎人出现,将我救出去吧,看我人模人样,断不会对我怎么样。我取下包袱,从里面拿出都卢依给我准备的披风,将自己从头到脚裹了个严严实实,然后蜷缩到坑洞的一角,静静地等待着天明。好在只是雷声大雨点小,雨点并未将我淋透,只是披风沾了不少水珠。即使如此,我还是元气大伤,我掏出紫金丹吃了一颗,感觉胸口隐隐作痛,大概是吃得有点急噎着了。管不了那么多了,赶紧想想逃出去的办法吧。正思忖间,洞口出现了一张年轻俊美的脸。“姑娘,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那人伸过来一根粗壮的树枝,示意我顺着树枝往上爬。“你是猎人吗?”我问道。“不是,我只是路过,上来再说吧,姑娘,能行吗?”等我爬出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没有下雨,真好,我如释重负。“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可能还得在里面待上一些日子,”我将披风晾好,回过头跟他说话,“公子贵姓?”“鄙人徐渐离,敢问姑娘芳名?”“那薇儿,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交换过了真实的名字,就算是朋友了吧。乌次尔说,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你的底细,朋友除外。眼前这位徐渐离,眉清目秀,知书达礼,看着就是可以成为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