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过后,天气愈发转凉了。
秋雨层层落、层层添寒,乔茜成了个疯狂囤货的仓鼠,为过冬做着准备。
其实,按理来说,酒馆情况特殊,以她现在获取的金钱来说,莫说一个冬天,就算是一百个冬天,也能安安稳稳、妥妥当当地窝在家里,根本不愁吃喝用度。但是呢……………
但是呢......这东西同理性根本无关啊,为冬天屯货、把厨房的每个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这件事本来就很让人快乐啊!
不过,秦岭脚下,自然无法同江南鱼米之乡对比,物产没那样丰盛。就说菜吧,快到冬日,连萝卜的产出都没有了,只有菘菜(大白菜)可以买。
但是霜打过的菘菜很好吃的,有一股子鲜甜的味道,拿来煮汤是很好的,都吃不到菜腥味。
姑娘又同阿飞上了一次山,这一次,他们捡了很多松蘑,也就是生长在松树下的口蘑,肉质很肥厚,这种东西乔茜没吃过,阿飞却很熟悉。
他背着背篓,一深一浅地走在山间丛生的杂草之间,肌肉很放松,却也不是完全放松,能随时随地爆发出骇人的劲力。
乔茜跟在他后面,看见少年垂着眸子,眼神向警犬一样的敏锐,明明她还没瞧见什么呢,他已经伸手用剑一挑,一丛肥厚的金色菌子就已高高地飞起,抛落在了背篓之中。
要是被那种爱剑如命的剑客看到他这么用剑,恐怕会气得当场背过去……………
但阿飞的剑,更朴实、更有用。
他现在仍然用着他那一条破破烂烂的铁片,简直好像小孩子的玩具一样…….……他曾说过,剑不是拿来看的,而是拿来用的。
“用剑”之一,是杀人,他曾为了五十两银子,杀死了那纵横华北的黑白双蛇。
“用剑”之二,是杀野兽、拨杂草,为了在山野之中生存,拿来挑一挑菌菇,也并无不可,阿飞爱剑,却不会赋予剑多余的意义......他只希望自己手中的这东西做有用之事即可。
很多时候,人就是会在外物上赋予很大的意义,比如说什么“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之类的。
天生天长的阿飞,的确拥有着野性的智慧.......当然了,这智慧点完全没加在人际交往上。
乔茜:“噗......”
少年倏地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她,没有说话......这让乔茜幻视了一只耳朵一下子竖起来的警犬。
乔茜道:“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BAJ:“......
阿飞又把头扭回去了,继续搜寻好吃的菌子。
可惜这里不产榛子蘑。
榛子蘑,顾名思义,就是生长在榛子树之下的一种蘑菇,生长在更为苦寒的东北地区,伞柄长长的、伞盖不大肥厚,吃起来又鲜美、又滑润爽口,而且人工无法培育,是非常珍贵好吃的野生菌,拿来做铁锅炖鸡最好不过,好吃到乔茜每年冬天
都念念不忘。
有一年的冬天,雪下的特别大。
足足可以盖到小腿上的雪,呼呼地刮着大风,乔茜全副武装,把自己穿成个厚羽绒球,深一脚浅一脚、顶着风?着雪,心里抱着“这天吃顿热乎乎的铁锅炖最舒服了”的信念,一路到了她最爱的店??
然后店没开门:)
乔茜差点哒吧跪在雪地里。
这件事给她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七八年过去了,其中细节还是历历在目,那种委屈悲伤的心情她也记得非常清楚。
乔茜:“?......”
阿飞的头又倏地转了过来,面无表情地盯着她。
乔茜道:“我想到了难过的事情。”
BA“............“
阿飞有点困惑......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她一会儿高兴一会儿难过的。
他伸手取下了挂在腰间的水壶递给她,道:“喝水。
乔茜接过了水壶,喝了一口凉丝丝的蜂蜜水。
乔茜说:“晚上吃铁锅炖鸡好不好呀?”
阿飞对吃什么的问题从来不大在意,他没什么反应,只道:“要打野鸡么?”
乔茜皱皱眉道:“野鸡太柴了......”
这一天的晚上,乔姑娘的家里当然如约吃起了铁锅炖,里头炖了排骨和鸡肉,没有榛子,放松蘑进去也很可口,又切了些滚刀块的洋芋,还有晒干的长豆角,蘸着锅贴玉米饼吃,每个人都觉得身上暖洋洋的。
该生活就生活!
薛笑人还没有到来,哪能就为了他,扰得自己心神不宁呢?
况且,薛笑人长途跋涉、酒馆以逸待劳;薛笑人不知他们的底细,乔茜却提前把薛笑人的底裤都给扒下来;薛笑人毫无准备、乔茜却早早开始攒人攒宝贝......这明明就优势在我嘛!
所以,倘若战前就想东想西,自己吓自己的话,那岂非是将自己的优势变为劣势?实在是太愚蠢了!
因此,乔茜该吃吃、该喝喝,心情一点都不受影响。
但,正所谓“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心态放平稳的同时,也要把自己能准备的都准备好,所以,她早在知道薛笑人会来犯的第二天,就火速写了信给楚留香,请他速速归来助阵。
一点红当然不是扭捏之人,他既已在心里决定了,要和朋友们一同对抗师父,那么自然不会藏着掖着,会把自己知晓的东西全说出来。
“他的剑法之高,当世罕见。”
杀手缓缓地说。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道:“同薛衣人比起来呢?”
以年纪来算,一点红的师父如今应当已四五十岁,西门吹雪,叶孤城等剑术高手,乃是近十五年来才声名鹊起的,于是陆小凤自然而然,以上一辈剑法成就最高者来比对。
一点红沉默片刻,道:“薛衣人的剑法,在他面前,不过是跟绣花针。”(1)
绣花针好看,然而好看的剑法,却不一定最迅速、最有效。
只看一点红的剑法就可知晓,他出剑辛辣迅疾,全然没有寻常剑法之中会讲究的“虚实变化”。
武功里所讲的“虚实变化”,其实就是虚招和实招,再用更通俗的语言去解释,虚招其实就是假动作,看拳击比赛、自由搏击的人对这个概念自然很熟悉了,这是说武者声东击西、指上打下,将对手的反应骗出去,而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乔茜与青魔手决斗时,扔出刀鞘击打的动作就是虚招,实招是藏在后头的腰带。
一点红的剑法之中却没有这样的东西,他的招式没有骗的成分,招招都致命,招招都见血,搏斗的姿态如野兽一般,除了要杀死对方,绝没有半点别的意思,而他拒敌,靠得就是手腕与小臂的巧妙运转。
他的剑法之中,守势少、攻势多,转守为攻靠得不是剑招,而是“快”。又因他钢筋铁骨、劲力骇人,所以这份快就显得格外可怕,只肖慢上一星半点,瞬间就得去见阎王。
这的确是非常辛辣的剑法,极有个性、独特至极。
而他的剑法是薛笑人教出来的.......
薛笑人,的确是乔茜自穿越以来,遇到过的最大劲敌。
陆小凤道:“我只想知道,我能不能夹住他的剑?“
一点红冷冷道:“你最好不要试。”
试试可能就逝世了呢。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在原本的世界线中,自然也是顶级武功,不过灵犀一指是否真的属于因果律武器,能夹住全天下所有人的武器呢?其实这也难说得很。
在原本的世界线中,有三个人,陆小凤认为自己敌不过他们??幽灵山庄的老刀把子木道人;西方魔教教主玉罗刹,以及海外无名岛上的那小老头吴明。
薛笑人的能力是否能与这些人齐平呢?这实在难说得很,最起码,薛笑人与楚留香决斗时,楚留香能死里逃生,全靠“暴雨梨花针”来骗。
由此可见,薛笑人的确不可小觑,一点红话虽然说得硬邦邦的,但的确是好意告诫。
乔茜又仔细回想薛笑人打斗的实绩。
在原本的世界线中,一点红因为认得了楚留香,决心再也不做杀手,为此被笑人追杀,与曲无容一起,一路逃到了神水宫,求得庇护,神水宫的那青衣尼与黄幔怪人与一点红的同门们对上一
片刻之间,他们就腰斩了一点红三个同门。
要知道,一点红所在的这杀手组织十分神秘可怕,其中成员的剑法,个个都不在黄鲁直之下,这二人杀他们如砍瓜切菜,功夫已是世间一流。
然而,薛笑人只是“嗤”的一剑,轻描淡写,就杀死了那黄幔怪人,其快准狠,简直就好像是黄幔怪人自己冲他剑上来的一样!
而一点红其余的师弟们,只因为后退了,就被薛笑人全杀了。
他们的咽喉几乎是同一时间炸开了血花,他们那短促的、悲惨的叫声,也好似是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发出的。薛笑人居高临下地瞧着他们的尸首,眼中却露出了极为自恋的欣赏之色??好似这些尸首,正是他最完美的作品一样。
这就是薛笑人,一个无情无义、变态至极的老匹夫!
而他的剑法,只用两个字就足以形容??快、准。
快是说他出手之快,准则是说他时机把握的准,不同的人出手时的习惯不同、破绽露出的时机也不同,这些破绽一闪而过,薛笑人双眼之锐,正是因为能抓住这些转瞬即过的破绽,才能一击毙命,轻描淡写。
乔茜兀自思索着。
与这样的人对战,的确容易死......所以一点红叮嘱她,一定要穿好金丝甲。
但他们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杀死薛笑人,而是保卫他们现在美好的生活??薛笑人必须要死,但他们却必不许出事!大家必须全员存活。
所以………………该怎么做呢?
乔茜陷入了沉思之中,缓缓道:“和他近战,实在太容易出事,或许......拉开距离是最好的。”
拉远距离,那就只有几种选择了。
其一是暗器。仗着身法灵活,可拒敌??但暗器若没有小李飞刀那个准头,迟早是要叫人寻了空挡近身的,他们之中没有专精暗器之人,暗器只是辅助,不可作为主要的打击手段。
其二是弓箭。一点红拉弓射箭的本事也好得很,而且他手劲强悍,可以拉得动很重的强弓,可问题是,弓箭这种东西在对付武林高手时,只有万箭齐发效果最好......乔茜从哪儿去搞万箭齐发的效果,根本不可能,不用想了。
其三是长兵器,长枪最好……………其实陆小凤这人,倒真是个武学天才,十八般武艺可以说是样样精通,连钩、环这样的冷门兵器都会使,一杆长枪对他来说倒也不难,这是否是个可以利用的点呢?
乔茜细细思索着…………
乔茜的大脑忽然灵光一现,整个人被智慧的闪电所击中!
她当天就请花满楼动用了江南花家的渠道,去江南一带,收集了好些多年生的毛竹,老而坚实,长且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