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姑家许诺(1 / 1)

(再来一章)
吴庄。
大姑家热热闹闹忙了两个多小时。
在华夏传统婚姻中,聘礼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俗,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意义。
它不仅是男女双方结合的象征,更体现了家庭的责任、地位与文化价值。
相亲之后,男女双方往往需要履行一系列的订婚手续,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过礼”。
这一过程的细节虽因地域和文化的不同而各异,但其核心思想却始终如一,即通过聘礼的赠送与接受,确立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两家人在中间人的牵线搭桥下商量了一下表姐吴玉颖的婚事,包括了男方的彩礼、礼金、结婚日期等一些细节。
王可他们小辈就坐着听就行了,各种习俗避讳啥的说法都是长辈们在定。
中午。
王可和王欣兄妹在大姑家吃了一个午饭。
中午吃过饭,还得给人家男方回礼。
什么猪留半扇,鸡、羊、红鲤鱼等留多少多少……
聘礼作为男方在女方答应婚事后赠送的定婚财物,通常被称为聘币、聘财。
送聘礼的仪式往往被视为订婚的正式标志,女方一旦接受这笔礼物,即使没有书面婚约,社会上也普遍认同婚事已成定局。
所以,有了今天的见面,表姐这亲事就算定下了。
后面的流程就是过门正式结婚了。
……
下午忙完,人都走了。
王可在大姑家待一会也准备回去了。
今天表姐见面,不算过礼,男方家里礼金给十万块钱,还有五金,包括金耳环、金手镯、金项链、金戒指和金吊坠……
这已经非常有面子了。
不过,按照大姑和姑父的意思。
他们是干不出来像老二那样的,拿闺女的彩礼补贴儿子。
所以,男方给的十万礼金,到时候全部让表姐作为嫁妆都带回去,正好能减轻一点女儿女婿贷款买房的压力。
从这点来说。
大姑一家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也很难得,对于儿子女儿都一视同仁,没有偏心表弟吴以敏。
王可对此也是感到非常钦佩。
其实,在农村很多家庭都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压榨女儿补贴儿子。
其中二伯一家就有点过分。
大姑和姑父口中的“老二”就是王可的二伯。
之前堂姐王欢的婚事就有点波折,一开始要的彩礼高。
后来还是堂姐的态度比较坚持,就是相中了现在的堂姐夫,俩人就是看对了眼。
拖了一年,男方家只同意再加两万,又经人说和,二伯才勉强同意这桩婚姻。
这些事,王可还是后来听自己老妈说的,堂姐王欢当时结婚的嫁妆非常寒酸,十几万的彩礼也是一点没回。
这种情况,直接把堂姐的婆家都气得够呛,暗里表示和这种人做亲家真是不幸,以后不能和这种人打交道。
幸好堂姐没有受到父亲的影响,反而比较争气贤惠,公婆也比较喜欢她。
嫁过去之后,把家事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前几个月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重男轻女,在有些封建的人看来也无可厚非吧。
毕竟儿子是传宗接代、继承家业的。
谚语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不过,就王可来看,他觉得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是亲生的,没有什么厚此薄彼。
……
后面姑父还调侃了一下自己儿子。
“小敏,最后家里的东西都还是你的,你姐也没有拿走一点,我和你妈挣的钱也都是你的,也没有给你姐一点。”
“所以,礼金是人家娶你姐给的,还是得让你姐自己拿着,我和你妈也不能太偏心,你如果要想,你自己和你姐商量一下吧。”
表弟吴以敏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
“你们都把钱当嫁妆了,让我要,我可开不了这个口,回来我结婚钱不够了,还是找她借点吧!”
一家人闻言都笑了起来。
“哈哈哈……”
随后又说了起了表弟吴以敏的事。
老表比王可小三岁,过了年22岁,高中没上完就辍学不上了。
然后就出去打工,经历和王可的发小王文迪差不多。
没成年就跟着姑父干工地,干了一阵干不下去。
后面姑父托亲戚让他在饭店当学徒,学了三四年厨艺,后来也出师了。
手上学了一门手艺就出来干,目前在东苏省彭城市一家饭店干了一年多了。
不过年纪也不算小了,在农村早下学的,一般都结婚很早。
基本上20岁左右,家里人就会操办着相亲过礼结婚,第二年孩子就出来了。
甚至还有更早的,法定年纪不够,先办婚礼后领结婚证,或者直接托人改身份证年龄。
这样一算。
老表吴以敏的年龄确实该结婚了。
这也是为什么大姑家上年重建房子的主要原因,相亲结婚,家里条件不能差了。
有房有车有存款都是很多女方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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