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两千年前到四万年前之间,智人为了追猎猛犸象和其他动物踏上美洲大陆。狩猎者中有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阿留申人,他们留下来都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在航海家哥伦布踏上美洲前,大约有一两千万印第安人遍布于整个美洲,大致有五种社会形态:游动的采集狩猎者、定居的采集狩猎者、部落氏族、农耕酋邦、国家(阿兹特克帝国、印加帝国和玛雅城邦国家)。 此时的美洲印第安人生产水平大致处于新石器时代,金属很少用于工具或武器,多用于装饰品。没有发明车轮,没有马匹和骆驼,生产力低下,本土存在的三个文明体彼此也没怎么交流。三大文明又和其他地方有所不同,他们在某些方面的发展却早已经进入奴隶社会。 美洲人口此时约为450万左右,最稠密的地区是肥沃的墨西哥山谷,这里拥有整个美洲大陆的1/3以上的人口,其中包括奥尔梅克人的继承者特奥蒂瓦坎人、玛雅人。还有1/3以上是南美的印加人,剩下小部分是北美及其他地方的人。 在北美,圣劳伦斯河及五大湖以北15万,以南50多万,是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尤其是辽阔空旷的美国和加拿大西部。在这两个帝国之间或周遭地区,比如加勒比海地区、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有着许多农业、半农业和采集渔猎的部落,这些部落又给美洲大陆人口增加了20多万的人口。 巴西丛林和阿根廷、智利等地方的南部凄凉荒地也是如此,在这些最边远地区间生活的人处于狩猎、采集、种植、农业等不同阶段,毕竟生活在智利北部和阿根廷西北部的已经是印加帝国边缘地区的农民。这些大大小小的部落,从北极圈的爱斯基摩人到火地岛的雅甘人,每个部落每一小群人都计算在内,可能也没有30万人口。 后世学者普遍认为,人类最早在一万年以前的冰川时期末期从西伯利亚穿越一个大陆桥到达美洲。这些到达美洲的移民具备游牧狩猎的熟练技术,追求着一种与狩猎并重的采集植物的生活方式。并因此导致乳齿象、长毛象、马、骆驼以及其他庞大哺乳动物在此地的灭绝。 生存是人类进化与发展的根本,是食物支撑着这一切,远古农业的出现让人类第一次有机会稳定地获得食物,无需完全依赖大自然的施舍,也无须以生命为代价去追逐猎物,更为重要的是,人类由此才真正开启了文明的时代。 据测算,在采集和狩猎时代,26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养活一个人,而在农业开始发展的时代,0.1平方公里就可以养活一个人,正是农业的发展支撑着人口数量大大增加。 公元前6000年,秘鲁一带的印第安人就开始种植菜豆、藜麦等作物,并在公元前5000年—前4000年间开始种植玉米、马铃薯、南瓜和辣椒等。当地印第安人培育的农作物还包括西红柿、花生、西葫芦、草莓、棉豆等等。 公元前4500年,中美洲区域,也就是如后来的墨西哥一带的印第安人开始种植玉米(一说印第安人在大约公元前3000年将野生玉米培育为人工种植的农作物)、南瓜和辣椒等作物。另外,当地印第安人培育和种植的农作物还有红薯、牛油果(鳄梨)、可可、向日葵等作物。 印第安人还驯化了红薯、葵花籽等许多种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于美洲,来自印第安人成千上万年的驯化和培育。 其中,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印第安人将野生玉米驯化为人工栽培作物,印第安人培育的玉米有20多个品种,生长期有长有短,短的只要3个月左右就成熟了。1900年后,欧洲人把它带到旧大陆,由于它适应性强、产量高、播种和收获季节早,很快便在世界各地种植起来。特别是在高原、干旱和阳光充足的地区,玉米是主产作物.目前,在世界各种粮食的总产量中,玉米的产量占四分之一。 玉米几乎是所有地区的主要产品,最初只是一种杂草,其穗还没有一个人的拇指甲大。印第安人将它培育成一种长棒子上长满一排排种子的作物。他们彻底培植了玉米,使它变得只有依靠人类才能生存;如果人们不种它,它就会灭绝,因为培植后的玉米已不能散播自己的种子——玉米粒。 玉米子粒除了可以供人类食用外,工业用途极广,可制淀粉、酒精等;秆、叶、穗可作饲料;根、叶均可入药。印第安人培育出玉米,是一件了不起的农业试验,因为把野生玉米植物培育成农作物,是非常困难的。以至于后世玉米的培育被列为植物遗传学上最难的课题,而印第安人在5000年前就将它培育成功了,这相当的了不起。 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作物是马铃薯,又名土豆、地瓜、洋芋,也是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这是后世白人最重要的食物之一,在世界农作物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不仅可作主食,还可做成菜肴。每个白人国度的食物链中可以缺少其他但唯独不会缺少马铃薯,而黄种人的食物中,马铃薯也占有重要地位,只不过没有白人那么单调而已。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