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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元代包公——苏天爵(1 / 1)

苏天爵,字伯修,号滋溪先生,真定人,元代文学家,史学家、理学家。少从安熙学,为国子学生,得吴澄、虞集、齐履谦先后为之师,参加国子学生公试,名列第一。江淮红巾军起义,奉命参政江淮行省,总兵于饶、信,卒于军中,年五十九岁。
苏天爵,出生在真定一户官员家中,父亲苏志道是岭北行省左右司郎中,母亲刘氏。由父亲苏志道引见,拜入同郡安熙先生之门,学习元代大儒刘因之学,安熙是刘因的门生,苏天爵成为安熙的入室弟子,其后多年,一直在安熙门下学习。期间与藁城着名学者张在交游,并且每获多闻之益,天爵少年时接受的系统、严格的儒学教育,并得到名师指点,对其一生影响深远。天爵博闻强记,饱读诗书,学识很快超越其师,尤其是在诗文方面,词华典雅,根柢深厚,成得同时期的名作家,文章文笔的大气,往往出入於欧阳修、苏轼,甚至超过其老师。
苏志道为尚书省中书掾,因父亲为官中央,苏天爵随家庭搬入大都,并以21岁入国子学,先后拜吴澄、虞集、齐履谦等大儒为师,学习儒家经典。由于他勤奋努力,嗜学不厌,得到诸多师友赏识。虞集有《赋苏伯修滋溪书堂》诗云:“积学抱沈默,时至有攸行”,“抽简鲁史存,采诗商颂并”,赞赏苏天爵心无旁骛,沉潜典籍,研究掌故,终能厚积薄发,并说他可以“担当起一代文献记录的重任。”
苏天爵参加国子学生贡举公试,以应试文《碣石赋》“文雅驯美丽,考究详实”,被负责这次公试的马祖常拔为第一,“授从仕郎、大都路蓟州判官”,官列七品,时年24岁。后来,父亲苏志道在大都病逝,天爵以父丧归真定丁忧,苏天爵服孝期满,重新上任,调功德使司照磨。
经着名学者袁桷的举荐,苏天爵得以改翰林国史院典籍官,升应奉翰林文字,并参与了《英宗实录》的修撰,对袁桷的举荐,苏天爵一直感激不尽,后来为袁桷写墓志铭,他把这份感激写了进去。从此,苏天爵进入史学领域,天爵少年时便有志着书写史,他终于有机会施展才华,在翰林院如鱼得水。
说苏天爵是元朝的包公,其意义想来已经不必多说了,自然是因为苏天爵为人公正廉明,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如果苏天爵不是这样的人,这个名号也不会流传到这么久了。苏天爵为官之时,无论是在哪个职位上都恪尽职守,尽职尽忠,秉公执法,破获了大小冤案无数。
苏天爵为江南行台监察御史的时候,“朝廷虑天下断狱之未审,用中书御史台议,遣官审覆”,于是苏天爵奉命到湖北考察狱案。所谓的断狱未审,实际上很多都是当地豪强枉法害民,但是因为这些豪强在当地势力极大,又有钱财遮掩,所以即使犯了案,审来审去最终都没有个结果,而湖北这个地方,民风凋敝,此类案件就更多了。
苏天爵得到诏令之后,当即前往巡察,遍阅各地,事无巨细,查无遗漏,“所平反者共八事,所揭发豪右与蠹吏勾结枉法者又数事,治绩卓然,声名远播。”苏天爵担任监察御史一职,上任不到四个月“所劾五人皆权要,所举百有九人则世臣耆德与一时之名流,而于外官下吏草泽之士,有弗遗也。”
苏天爵奉命去湖北审视囚犯,作为监察御史,不顾道路僻远,天气炎热,气候潮湿,每天奔波于湖北各地,审理在押囚犯。只要遇到有疑点的案件,都会重新审查,并加以处理,凡遇到有冤情的狱囚,他就会问:“宪制规定,一年有两次视察,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回答是:“以前来视察的,只是应付差事,没有真正想为我们这些老百姓伸冤的。他们官官相互,欺下瞒上,谁管我们的死活,今天听说御史大人到了,而且您就是人们传送的‘苏清天’。我即将受刑不得不说了。”苏天爵为之叹息,所以在以后的审理案件中更加深究细问,虽然在盛暑的深夜,仍然秉烛伏案,审理各种案件,而不知疲倦,从而纠正了许多错案。
后来,苏天爵出任为淮东道肃政廉访使,淮东因为他的巡察和到来,一时间“宪纲大振,一道肃然。”他奉命巡察天下,“大力纠察吏之奸贪,兴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纠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后来还因为太过严厉,拉下的人马太多,最后得罪了当时的丞相,被以“不称职”的罪名弹劾罢归。这种种事迹,也许并没有后世流传的包公的事迹,那把具有传奇色彩,但是却也能看出苏天爵绝对是一位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刚直不阿的清官,“元包公”的称号他当之无愧。
由于苏天爵在湖北任上平反了许多冤狱错案,很受皇帝赏识,回朝之后,拜监察御史。当时已是元朝后期,朝廷弊病很多,他为官四个月便上奏章四十五本,内容大多都是人君之道、朝廷政令,凡是涉及到国家安危的,对社会发展不利的他都直言不讳,知无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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