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字允恭,沛国谯县人,魏晋时期官吏,曹植次子,庶出。植卒,志嗣爵,后徙封济北王。好学有才行,司马炎迎立常道乡公时,志夜与炎相见,从暮至旦,甚器之。及受禅,改封鄄城公。以志为乐平太守,历章武、赵郡,迁散骑常侍、国子博士,后转博士祭酒。及齐王攸当之藩,志上谏言,被免官。后复为散骑常侍。志遭母忧,居丧尽哀,因得疾病,喜怒失常,太康九年去世,谥曰定公。曹志着有文集二卷(《旧唐书经籍志》)传于世,今佚。 曹志是曹魏陈思王曹植的庶子。年轻时喜欢学习,凭借才能与品行而扬名,平易质朴,有宏大的抱负,还擅长骑马射箭。曹植说:“这孩子是保护国家的人!”于是把他立为继承人。后来改封为济北王。司马炎任抚军将军时,有一次到邺城迎接常道乡公曹奂登基,曹志在夜里拜见司马炎,司马炎和他交谈,从傍晚一直谈到第二天天亮,十分看重他。曹志认为应当尊崇儒学重视道家,请求给博士设置吏卒。虽然多次担任太守的职位,但不把政事放在心上,白天游玩打猎,晚上则诵读《诗》、《书》,以歌舞和女色来娱乐,当时见到他的人都不能推测他的才量。 后来曹志又改任祭酒。齐王司马攸将到封国去,司马炎下诏太常讨论给他赏赐文物。当时博士秦秀等人认为齐王应在朝廷匡助朝政,不应该到边远的封地。曹志常常遗憾他的父亲在魏朝时不得志,于是怆然长叹说:“哪有这样的高才,这样的亲族,不让他稳固根本辅助教化,而让他远去海隅呢?晋朝的兴盛,大概危险啦!”就上奏议说:“现在圣朝刚开始创业,开始就不诚信,以后的事就难以做好。自羲皇以来,天下难道是一姓所独有的吗!想争取人心的人,应当先有如盘石般的基业;想享有万代利益的人,应当和天下人共同讨论国政。秦朝、魏朝想独擅自己的权威,贪得财物导致了灭亡;周朝、汉朝能够分享天下的好处,不论亲近疏远的都受其利用。这是圣明的君主应该仔细考虑的事情。事情即使浅显,也应当深入谋划;言语即使轻微,也应该慎重考虑。我位列儒官,如果言语无礼,那是我的过错。知而不言,我所不敢我认为应当按博士等讨论的去做。”奏议写成要去上奏,见到了他堂弟高邑公曹嘉。曹嘉看后说:“兄长写的奏议很恳切,将来一定会写入晋史,但现在将受到责罚。”司马炎看了奏议,大怒说:“曹志都不能明白我的心,何况天下人呢!”于是有关官员上书拘捕曹志等,治他们结党的罪,诏书只免除了曹志的官,让他回到府第,其他人都交给廷尉治罪。不久,曹志又任散骑常侍。遭母死,服丧过分超礼,因此得了重病,喜怒无常。曹志去世,太常上奏给予不好的谥号。崔褒感叹说:“魏颗不从乱,但因病为乱受牵累。现在给曹志加谥而谥他的病,难道不是说他的病为乱吗!”于是谥为定。 曹植:“此保家主也。” 司马炎:“前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达学通识,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 陆机:“曹志,苗之妇公,其妇及儿,皆能作文。” 附: 曹苗(217?~227?),曹植长子,早夭,高阳乡公。其生平事迹史书缺载,因此少有人知道,其名字出现在曹植的作品《封二子为公谢恩章》。